应该继承遗嘱的继承范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14:24:46 366 人看过

遗嘱继承中的受让人,即继承人,必须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且必须是自然人;包括:配偶、子女(包括已婚子女、非已婚子女、抚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已婚父母、养父母和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履行主要赡养义务的,也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自然人可以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几人继承个人财产。

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继承范围有哪些

我国现行《民法典》的继承范围,如下:

1、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2、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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