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权代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6 20:11:18 275 人看过

在越权代理行为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情况下,应该不对其生效,而只发生越权代理人对被代理人和第三人的赔偿责任。越权代理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对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人接受被代理人的授权,以被代理人的名义独立与第三人发生法律行为,产生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因此,代理行为要在代理范围之内行使。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其代理行为中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构成法律上的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中,被代理人往往是受害人,要他就未授权的他人行为承担责任,显然是有失公允的

一、越权代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

与其他类型的无权代理相比,越权代理具有如下特征:

第一,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委托人的任何授权,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权已经终止,就只能构成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而不能构成越权代理。

第二,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超越了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也就是说,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虽然与其获得的代理权有关,但却超出了具体的权限范围。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在代理权限之内,就属于有权代理,而不会构成无权代理。在越权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的范围从事的代理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其法律后果应由代理人自行承担。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中只有一部分属于越权代理,其余的部分仍然在代理权的范围之内,那么就仅仅是该超越代理权的部分构成无权代理,其他部分仍应认定为有权代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7: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有哪些规定
    一、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有哪些规定法律上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如下: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限制条件即不得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人:1.因违法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原法定代表人,自决定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满三年的;2.因经营管理不善被依法撤销或宣告破产的企业的负有主要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核准注销登记之日起未满三年的;3.刑满释放、假释或缓刑考验期满和解除劳教人员,自刑满释放、考验期满或解除劳教之日起未满三年的;4.因从事违法活动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5.各级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在职干部和军队在职现役军人。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风险有哪些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风险:1.民事责任。(1)损失赔偿责任。因法定代表人的故意、过失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
    2023-04-25
    377人看过
  • 什么是风险代理合同,律师风险代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风险代理,通俗的理解就是律师在帮当事人打赢官司后当事人再支付律师代理费。2.风险代理收费是指律师事务所在接受委托时,只收取基础费用,其余服务报酬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应实现的目标、效果和支付律师服务费的时间、比例、条件等先行约定。3.达到约定条件的,按约定支付费用;不能实现约定的,不再支付任何费用。4.《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正式确认风险收费是律师收费的一种方式,确认律师风险收费的合法性。《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政府指导价后仍要求实行风险代理的,律师事务所可以实行风险代理收费,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婚姻、继承案件;(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四)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第十二条禁止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以及群体性诉讼案件实行
    2023-04-04
    362人看过
  • 公司法法律规定的法定代表人有哪些?
    《公司法》法定代表人的规定如下:一、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社长执行社长或社长负责,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变更,必须进行变更登记。二、公司以实物券的方式发行公司债券的,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三、公司发行股票时,股票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哪些一般来说,只要符合下列规定条件的都可以成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有企业所在地正式户口或临时户口;3、具有管理企业的能力和有关的专业知识;4、从事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5、产生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企业章程的规定;6、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2023-08-06
    245人看过
  • 保险代位权的行使有哪些有什么法律规定?
    保险代位权,即追偿权的代位,又称代位求偿权,行使保险代为求偿权的条件是:1、被保险人须因某种原因事实(保险事故)发生而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存在。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存在是保险人代位权的前提。2、被保险人发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原因事实须属于保险事故的范围内。保险人负保险给付义务的原因事实与第三人对被保险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的原因事实相同。3、保险人已对被保险人履行了保险给付义务。4、保险人代位权,系以保险人自己名义对第三人行使。5、代位行使的权利,以该权利性质上不具有人身专属性为限。6、代位权应向对被保险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的人行使,但其范围受法律的限制,其行使不能使被保险人因保险给付而获得的补偿受损害。7、保险人行使代位权的数额以不超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给付金额为限。一、交强险理赔时间是多久按照法律中的规定,交强险索赔的诉讼时效应从被保险人向第三人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具体确定之日起
    2023-03-26
    453人看过
  • 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是怎么规定的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是谁承担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越权订立的合同效力】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
    2023-07-28
    289人看过
  • 与其他类型的无权代理相比,越权代理具有哪些特征
    所谓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享有代理权,但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却超越了代理权的范围。与其他类型的无权代理相比,越权代理具有如下特征:第一,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委托人的任何授权,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权已经终止,就只能构成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而不能构成越权代理。第二,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超越了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也就是说,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虽然与其获得的代理权有关,但却超出了具体的权限范围。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在代理权限之内,就属于有权代理,而不会构成无权代理。在越权代理的情况下,代理人超越代理权的范围从事的代理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其法律后果应由代理人自行承担。如果代理人的代理行为中只有一部分属于越权代理,其余的部分仍然在代理权的范围之内,那么就仅仅是该超越代理权的部分构成无权代理,其他部分仍应认定为有权代理。对于越权代理应如何
    2023-05-31
    447人看过
  • 超越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吗?
    越权代理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对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因此,代理行为要在代理范围之内行使。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其代理行为中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构成法律上的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中,被代理人往往是受害人,要他就未授权的他人行为承担责任,显然是有失公允的。所以,在越权代理行为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情况下,应该不对其生效,而只发生越权代理人对被代理人和第三人的赔偿责任。我国《民法典》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一、越权代理与无权代理的区别是什么?与其他类型的无权代理相比,越权代理具有如下特征:第一,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委托人的任何授权,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权已经终止,就只能构成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而不能构成越权代理
    2023-06-24
    449人看过
  • 法律对违法代理有什么规定?违法代理会带来哪些法律风险?
    违法代理的法律后果:1、代理人知道委托代理的事项仍然是违法的;2、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按照法律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代理人违法代理被代理人要承担责任吗代理人违法代理被代理人要承担责任的情形如下:1.代理事项违法,但代理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的,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2.代理事项违法的,代理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实施代理行为的,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3.代理事项不违法,但代理人实施违法代理行为,被代理人不知道或不能知道违法行为,或知道后反对的,由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2023-07-12
    121人看过
  • 越权代理合同的效力是怎样规定的
    正常情况下,受托人只能在委托代购合同的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代替委托人与相对人签订委托代购合同。受托人超越委托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擅自与相对人签订新委托代购合同的,该新委托代购合同就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当委托人追认该新委托代购合同有效的,相对人如约履行合同后,委托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若委托人不追认该新委托代购合同的,合同一般无效,相对人如约履行合同后,委托人可以不支付相应的款项,但应该退还相应的货物给相对人。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的,可以依法向受托人追偿。因此,委托代购合同被越权代理的,委托人不予以追认时,可以拒绝付款。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合同有效的,委托人应该付款尽管在委托代购合同被越权代理后,委托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追认新的委托代购合同,认可其效力。但是基于保护相对人利益、正常市场秩序等因素考虑,法律规定了,在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受托人是有代理权的时候,无权代理合同有效
    2023-08-05
    208人看过
  • 什么是违法代理?法律对其有哪些规定?
    违法代理的法律后果:1、代理人知道委托代理的事项仍然是违法的;2、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代理包括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权,法定代理人按照法律规定行使代理权,指定代理人按照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单位的指定行使代理权。代理人违法代理被代理人要承担责任吗代理人违法代理被代理人要承担责任的情形如下:1.代理事项违法,但代理人不知道或不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的,由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2.代理事项违法的,代理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实施代理行为的,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3.代理事项不违法,但代理人实施违法代理行为,被代理人不知道或不能知道违法行为,或知道后反对的,由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理事项违法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或者被代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2023-07-12
    124人看过
  • 越权代理怎么代理
    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其代理行为中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构成法律上的无权代理。无权代理中,被代理人往往是受害人,要他就未授权的他人行为承担责任,显然是有失公允的。所以,在越权代理行为造成被代理人损害的情况下,应该不对其生效,而只发生越权代理人对被代理人和第三人的赔偿责任。越权代理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对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一、订立买卖合同的效力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2、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
    2023-06-22
    298人看过
  • 律师代理费收取规定有哪些
    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律师代理费常规收费常规收费是参照诉讼程序的级别进行,诉讼程序为二审终审制,即诉讼分一审阶段、二审阶段,首次提起诉讼即为一审,一审判决或裁定后,如一方当事人不服,即可提起二审,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一般情况不得再提起诉讼。但是现实中,判决之后还有执行程序的提起,即判决后如果对方不履行判决确定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以使判决内容得以实现(即平时所说的查封、扣押财产)。相对应的,律师收费也就有一审收费、二审收费、执行程序收费三个阶段。需说明的是,《广东省律师服务政府指导价》并未提供执行阶段的收费指导,所以现实中一般为协商收费,或者算入一审、二审收费中,相当于免收执行阶段的费用。本站诉讼费计算器律师费计算器正是采用常规收费模式进行计算的。律师代理费包干收费包干收费是指收取一次
    2023-02-15
    99人看过
  • 民法典合同编是怎么规定超越代理权限的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无权代理、越权代理及其法律后果1、无权代理票据签名者未得本人授权而以本人为被代理人、以自己为代理人所实施的票据行为,是无权代理。无权代
    2023-04-13
    287人看过
  • 法律规定了哪些代理行为是禁止的?
    法律禁止的代理行为包括以下三种情形:1、自己代理,自我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代理人是代理关系中的代理人和第三人,双方的交易行为实际上只由一个人实施;2、双方代理,双方代理又称同时代理,是指一人同时担任双方代理人的民事行为;3、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法律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代理行为的类型有哪些1、委托代理,又称意定代理,即代理人依照被代理人授权进行的代理。2、法定代理,即根据法律直接规定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如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代理。3、指定代理,即代理人依照有关机关的指定而进行的代理,如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一方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而没有法定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之间相互推诿,或法定代理人与被代理人之间有利害冲突的,由法院另行指定代理人的代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
    2023-07-07
    23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越权代理?越权代理的特征是什么?有哪些?怎么进行越权代理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享有代理权,但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却超越了代理权的范围的一种代理行为。 越权代理的特征: 第一,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委托人的任何授权,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权已经终止,就只能构成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而不能构成越权代理。 第二,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超越了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也就是说,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虽然与其获
    • 代理越权有哪些特征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1
      一、越权代理的含义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擅自超越代理权范围所进行的代理。依民法上广义之无权代理,越权代理也是一种无权代理,因为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所为票据代理行为,属于无代理权。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将越权代理与自始没有代理权的代理规定在一起,施以相同的规则。《票据法》第5条第2款也将它们并列规定。日内瓦《统一汇票和本票法》第8条则对它们适用同一规则。二、越权代理的特征与其他类型的无权代理相比,越权代
    • 代理越权代理的核心要素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1
      越权代理有哪些特征所谓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享有代理权,但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却超越了代理权的范围。与其他类型的无权代理相比,越权代理具有如下特征:第一,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具有一定的代理权限。如果代理人没有获得委托人的任何授权,或者其所享有的代理权已经终止,就只能构成没有代理权的无权代理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无权代理,而不能构成越权代理。第二,代理人在实施代理行为时,超越了委托人的授权范围。也就是
    • 2022年法律怎么规定超越代理权限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30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
    • 法定代表人越权行为具有哪些法律效力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27
      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权力机构对法定代表人代表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