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4:21:03
445 人看过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一审案件除了有法律的特别规定之外,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受理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3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另外,我国行政诉讼法还规定了原告就被告原则,即原则上原告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受理审查,除非法律有特别的不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17条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确定由哪一级法院以及在同一级法院之间具体由哪一个法院来受理第一审案件的问题,构成了行政诉讼案件管辖问题的核心。前者即确定由哪一级法院受理的问题是级别管辖问题;后者即确定由同一级法院中的哪个法院起诉时,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确定都是必不可少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扩展阅读
-
行政案件的诉讼管辖范围
104人看过
-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及行政诉讼案件管辖
305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管辖方式
481人看过
-
行政诉讼案件管辖法院
97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常识行政诉讼案件的法院管辖
340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常识行政诉讼案件的法院管辖
468人看过
律师服务
热门律师推荐
#行政法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具体行政行为
词条
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概念为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相应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法律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行为的主体必须是拥有行政职权或有一定行政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或者... 更多>
#具体行政行为
最新文章
#具体行政行为
相关咨询
-
如何确定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2确定行政诉讼案件中的管辖法院的办法:一般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案件经复议的,则复议机关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也可以管辖;如果当事人因不服被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而起诉的,则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可以管辖。
-
行政诉讼案件的管辖如何确定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2一、级别管辖 一般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特殊案件分别由中、高、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二、地域管辖 1、一般管辖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殊管辖 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三、裁定管辖 是指根据人民法院作出裁定或决定来确定行政案件
-
行政诉讼如何确定法院的管辖权, 哪些案件属于行政案件的管辖权管辖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2当事人可以参照以下规定确定法院的管辖权,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二)海关处理的案件;(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
-
行政诉讼如何确定案件管辖湖南在线咨询 2023-02-24行政诉讼管辖确定方式如下: 1、一般经过复议,无论复议机关维持决定或者做出改变决定或者不作为,都可以选择原机关所在地或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3、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4、经复议的选择管辖,可以按一般标准由原行为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
-
行政诉讼法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06《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关于案件管辖的规定共计有11个条文:第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二)海关处理的案件; (三)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四)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十六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第十七条最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