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听证的具体条件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4:03:24 299 人看过

行政部门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1)责令停产停业;

(2)吊销许可证,如撤销信封生产监制证书,吊销集邮业务经营许可证;

(3)较大数额的罚款。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上述规定明确了听证的法定条件,行政机关告知听证的法定义务,和当事人申请听证的法定期间。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口头形式提出的,案件调查人员应当记录在案,并由当事人签字。

2.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在举行听证7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会通知书》,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听证会主持人名单及可以申请回避和可以委托代理人等事项,并通知案件调查人员。案件调查人员应当在当事人要求听证之日起3日内告知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并将案卷一并移送。

3.听证参加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记录员、案件调查人员和当事人。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亦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4.听证应当公开举行,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除外。

5.听证应当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6.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应当依据听证情况,制作《行政处罚听证会报告书》并提出处理意见,连同案件调查材料、听证笔录,报邮政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查,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根据情况分别作出予以行政处罚、不予行政处罚或者移送其他有关机关处理的决定。

注意:对听证主持人的要求: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邮政部门一般应当指定法制工作机构的工作人员或者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相关人员主持听证,案件承办部门不得主持听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3:5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有权听证的行政处罚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一、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3日怎么算税务行政处罚告知书3日从当天起算,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依据相关法律条例,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关于行政执法办案时限的规定有哪些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
    2023-03-16
    263人看过
  • 行政处罚听证一般要听哪些法律内容
    (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这类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将会产生相当的影响,因此,通过听证程序作出这一方面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的正确率,避免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利的侵害。但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仍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2)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有听证要求的。对这类行政处罚进行听证的决定权在于受处罚的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告知受处罚的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后,由受处罚的当事人根据自已的情况决定是否要求行政机关举行听证。对受处罚的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组织听证。一、行政处罚如何听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
    2023-03-22
    315人看过
  • 行政处罚有哪些情形要举行听证
    一、行政处罚有哪些情形要举行听证1、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可以申请举行听证的处罚包括:(1)较大数额罚款;(2)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3)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4)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5)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2、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作用是什么1、有利于从制度上防止滥用权力、以权谋私,用制度来规范行政权力的运行。彻底改变了以往那种通常由一个行政机关自己审批、自己管理、自己督查和自己处罚的大包大揽式的做法。2、有利于解决行政管理中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职权交叉问题。通过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避免了分散执法和交叉执法,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3、有利于精简行政机构,降低行政执法成本,提高行政执法效率。对同一违法事实不再出现多个部门交叉执法、重复处罚的现象,
    2023-06-11
    500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申请听证具体需要什么程序?
    行政处罚申请听证的条件是作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等处罚决定的。一、《消防法》,如何确认职工停业整顿属于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是属于行政处罚的措施之一,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行政处罚的种类: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二、听证费用由谁承担听证费用由行政机关依法承担。法律规定,行政机关拟作出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决定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
    2023-04-01
    271人看过
  • 不履行行政处罚如何处理,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有哪些
    一、不履行行政处罚如何处理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如果是处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行政机关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予以履行。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有哪些内容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如下: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
    2023-04-19
    397人看过
  •  听证目的: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的听证目的有何异同?
    该段内容讲述的是行政许可申请的相关权利和费用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当事人都具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举证、申辩和质证的权利。费用承担由行政机关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费用。同时,主持人实行回避制度,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主持人。1.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当事人都具有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举证、申辩和质证的权利;2.费用承担由行政机关承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不承担费用;3.主持人实行回避制度,该行政许可审查人员(本案调查人员)不得担任主持人。 相同程序: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的听证程序有哪些共同点?相同程序:行政处罚听证与行政许可听证的听证程序有哪些共同点?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过程中,听证程序都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虽然两个程序的目的不同,但它们在听证程序的安排、听证参与人员的权利和听证结果的运用等方面存在共同点。首先,听证程序的安排在两个程序中基本相同。听证通知、听证时间和地点的确定
    2023-08-31
    333人看过
  • 听证条件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要求是什么
    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这是我国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行政处罚”的定义。如果当事人在遇到处理刑事案件的时候,如果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了侵犯,或者有关权利机关没有按照行政处罚的相关法的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得话,受害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行政处罚与刑罚的区别是什么?行政处罚与刑罚都是具有强制力的制裁方式,但两者有显著区别:1、两种行为的权力归属不同行政处罚权属于行政权的一部分;而刑罚的权力归于审判权的范畴。2、实施处罚的主体不同行政处罚是由有外部管理权限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实施;而刑罚的实施主体是国家司法机关,也就是人民法院。3、实施处罚的对象不同行政处罚的对象是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既违反行政法律规范
    2023-03-24
    441人看过
  • 行政处罚怎样才能符合听证的条件
    行政处罚听证的条件为: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2.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有听证要求的。一、行政处罚听证的程序有哪些?行政处罚听证适用的范围是: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机关拟对其作出下列行政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1、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的;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的;2、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的;3、责令停产停业的;4、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二、受到行政处罚可以进行听证吗受到行政处罚的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
    2023-02-22
    186人看过
  • 被处罚后有权要求举行听证的是哪些条件
    一、被处罚后有权要求举行听证的是哪些条件被处罚有权申请举行听证的条件是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
    2023-04-19
    84人看过
  • 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处罚案件中具备哪些条件
    1、行政处罚案件对行政执法人员有何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调查、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问题,协助调查、检查,不得阻挠。质询、审查应当书面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行政机关进行调查、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问题,协助调查、检查,不得阻挠。询问、审查应当形成笔录。行政机关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式;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预先登记保存,并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移送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撤回行政处罚的基本要求:适用行政处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行政处罚适用的前提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违法行为客观存在。行政处罚的适用主体是具有法定行政处罚
    2023-05-02
    137人看过
  • 哪些情况使用行政处罚听证
    听证程序是指国家机关作出决定之前,给利害关系人提供发表意见、提出证据的机会,对特定事项进行质证、辩驳的程序,其实质是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听证程序是现代民主政治的产物,近几十年来,受到世界许多国家的特别重视。我国最早规定听证的是1996年施行的《行政处罚法》。随后,1998年施行的《价格法》、2000年施行的《立法法》先后规定了听证制度。以下仅对行政处罚中的听证程序作一些介绍。一、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特征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不是与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并列的独立、完整的程序,而只是一般程序中的一道环节,主要是对特定的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前,在案件当事人和调查人员共同参加的情况下,由行政机关的专门人员主持听取当事人的申辩、质证和意见,以进一步查清事实和核实证据。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如下图:行政处罚中设置听证程序,其目的在于保证行政处罚的合法性与公正性,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
    2023-06-11
    149人看过
  • 行政处罚行为是哪些具体有什么
    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学理上:人身罚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1.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特定的行政主体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公民,在短期内剥夺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2.劳动教养。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或有轻微犯罪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且又具有劳动能力的人所实施的一种处罚改造措施。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2013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劳动教养法律规定的决定,这意味着已实施50多年的劳教制度被依法废止。决定规定,劳教废止前依法作出的劳教决定有效;劳教废止后,对正在被依法执
    2023-06-02
    186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金额的具体的规定方法是怎样的?
    1、税务行政处罚听证的条件一、税务机关对公民作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者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罚之前,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证据、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并告知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二、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送达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要求。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对应当进行听证的案件,税务机关不组织听证,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听证权利或者被正当取消听证权利的除外。2、组织听证的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依法组织听证,由税务机关的负责人指定的非本案调查机构的人员主持,当事人、本案调查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3、听证时限税务机关应当在接到当事人听证要求后15日内举行听证,并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税务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送达当事人,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
    2023-03-01
    397人看过
  • 我国行政处罚有哪些具体特征?
    1、行政处罚由行政机关或其行政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权是行政权的一部分;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行政处罚权应由行政机关行使。2、行政处罚权是对行政相对人的处罚。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3、行政处罚针对的是管理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4、行政处罚以惩戒违法为目的。一、行政处罚法的主体是什么?行政执法主体,是指行政执法活动的承担者。行政执法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能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包括行政机关和行政机构。狭义的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广义的行政处罚除了包含上述狭义的内容外,也包含企事业单位规定的一些行政人事处罚内容。二、行政处罚的本质属性行政处罚的本质属于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
    2023-04-04
    22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行政处罚哪些可以听证的案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12
      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中的一种特殊程序,它并非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其适用的范围是有限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听证程序只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以及较大数额的罚款等几种对当事人的权益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
    • 有哪些行政执法听证机构?如何进行行政处罚听证。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16
      行政机关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大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按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通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前七日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和地点;(三)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
    • 行政处罚案件举行听证要符合哪些条件
      江苏在线咨询 2023-10-16
      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 2、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有听证要求的。对这类行政处罚进行听证的决定权在于受处罚的当事人。
    • 可以听证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30
      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中的一种特殊程序,它并非行政处罚的必经程序,其适用的范围是有限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听证程序只适用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执照以及较大数额的罚款等几种对当事人的权益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
    • 河北省行政处罚听证采用哪些条件?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8-29
      如果要对行政处罚进行听证的话,首先听证只限于在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是吊销许可证等罚款的案件上才会举行听证,其次是要受处罚的当事人愿意进行听证才能够进行开听证会,要求对行政机关的处罚重新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