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拍卖夫妻共同房产必须析产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7 15:45:43 239 人看过

当夫妇俩选择通过法院进行离婚诉讼时,其名下的房产通常会面临析产。所谓房产析产,就是指根据相关的协议规定、法律原则以及特定的衡量标准,对共同所有的房产实施分解和分配,使得每个人都能拥有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的过程。这种行为在日常生活中频频出现,包括但不限于离婚、家庭成员间的分家、遗产继承和多人联合购买房产等多种民事关系。值得注意的是,当公民去世之后,如果共同生活的人或财产共有者与继承人之间对于财产的处理存在争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通常会采取先析产后继承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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