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审法官详解未认定侵权缘由
全国首例因用户的QQ签名内容而引发的侵权案,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侵害名誉权依据不足为由作出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在网络上是不是什么都可以说,什么都可以写呢?如何规范网络行为成为连日来的舆论焦点。
侵权案缘起劳资纠纷
记者了解到,这起QQ签名侵权案源于当事人被公司拖欠工资而发生的劳资纠纷。
广州市民梁小姐于2007年9月12日入职广州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合同期限为1年。2008年9月10日,梁小姐离开文化发展公司。之后,梁小姐以文化发展公司拖欠其工资为由,申请劳动仲裁。此后,经过仲裁、法院一审、二审,均要求文化发展公司向梁小姐支付包括拖欠的工资6136元和工资扣款2396.55元。不料,梁小姐还没有拿到法院判决的工资,文化发展公司一纸诉状把她告上了法庭。
原来,梁小姐在进入文化发展公司之前有一个QQ号。在梁小姐离职后这个QQ号的签名改成了如下内容:××恶意拖欠员工薪水和社保公积金!4年公司没能留住1个老员工,便知其恶劣!
文化发展公司在诉状中称,由于被告日常工作中使用同一QQ,因而该诽谤言论传播至我公司的客户和供货商,严重影响我公司的良好口碑和形象。并以此为由,请求法院判决梁小姐本人书面道歉和在媒体公开道歉的同时,从刊登诽谤言论之日起至2010年1月15日止按照每天100元的标准赔偿损失。
经过审理,海珠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为由,驳回了文化发展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文化发展公司不服,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不足以认定侵权行为
该案主审法官何慧斯告诉记者,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个:QQ账号上的个性签名是否由梁小姐注明;如果上述个性签名是梁小姐注明,其行为是否侵害文化发展公司的名誉权,是否应该担责。
经过审理,法院认为,由于梁小姐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QQ账号上的个性签名是他人所为,所以认定上述个性签名由其注明。
关于第二个争议焦点,法庭认为,梁小姐QQ账号个性签名中注明的郎桥文化与文化发展公司名称并非完全相符,文化发展公司未能举证证明该QQ账号个性签名广泛传播,并因此降低文化发展公司社会评价或造成其损失,也没有证据证明文化发展公司名誉权通过他途径被侵害。
况且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存在劳动争议纠纷,劳动仲裁委和法院都认定上诉人确实存在拖欠被上诉人工资的事实。且法院判决支付的拖欠工资至一审开庭期间,上诉人都尚未全额支付。何慧斯说,综合以上情况法庭认为,被上诉人QQ账号的个性签名虽有不妥,但不足以认定是侵害上诉人名誉权的行为,所以维持了一审判决。
需立法完善归责认定
尽管此案法院认定QQ签名不侵权,却在广州当地引发了如何规范网络行为的讨论。
据了解,网络上出现的侵权目前主要涉及个人隐私权、名誉权和著作权三方面问题。
博客正在成为某些人诋毁他人名誉的工具,因博客而产生的侵权纠纷正在快速增长。广东华安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耿爽指出,网络语言是社会语言的一部分,也应该受到法律的约束。
耿爽告诉记者,到目前为止,我国还没有一部全国性的全面规范网络的立法。
有法学专家说,对于游走在自由边缘的网络侵权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是立法规范。通过完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认定,确立适当的管辖原则,并明确网络产品生产经营者网络侵权和网上信息提供者网络侵权的归责原则,给网络一个健康规范的发展环境。
-
网络名誉权侵权案例
213人看过
-
网络流传178家裁员企业名单引发热议
357人看过
-
全国首例网络视频侵权案宣判被告获刑6个月
274人看过
-
全国首起作家网络著作权侵权案开庭
337人看过
-
江苏省首例网络软件侵权案
254人看过
-
首例网络实名侵权案一审驳回原告诉讼
412人看过
申请劳动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 根据适用对象不同,仲裁可分为民商事仲裁、海事仲裁、国际争端仲裁等。 劳动争议仲裁是仲裁制度中的一种,旨在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争议仲裁既具有仲裁制... 更多>
-
网络名誉侵权案例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4。在2008年岁未之际,被称为首例“网络暴力”案件的北京市民王某诉XX网和北飞的XX网站名誉侵权一案,由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认定两被告构成侵权,应停止侵权,向王某赔礼道歉,支付赔偿。并且,朝阳区法院还向工信部发出网络诽谤问题治理的司法建议书。其他的话,您可以参考一下山东“曹某帖案”、河南灵宝“王某帖案”等案例。
-
网络名誉侵权, 网络侵害名誉侵权的行为怎么认定香港在线咨询 2022-04-26关于某一行为是否构成侵害他人名誉权,一般可从三个方面进行考察:须有传播散布之行为,即该行为需为第三人所知悉;侵害行为系针对特定人为之;传播内容必须有妨誉性,即该内容具有贬损他人名誉、降低他人社会评价的性质。侵害网络名誉权的具体方式有:一是指向权利人的真实姓名、现实身份,对其进行侮辱、诽谤;二是仅指向"虚拟主体",对其背后的民事主体进行侮辱、诽谤。(2)该行为造成了权利人名誉权受到损害的事实。一般认
-
侵犯网络名誉权的行为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3关于某一行为是否构成侵害他人名誉权,一般可从三个方面进行考察:须有传播散布之行为,即该行为需为第三人所知悉;侵害行为系针对特定人为之;传播内容必须有妨誉性,即该内容具有贬损他人名誉、降低他人社会评价的性质。侵害网络名誉权的具体方式有:一是指向权利人的真实姓名、现实身份,对其进行侮辱、诽谤;二是仅指向"虚拟主体",对其背后的民事主体进行侮辱、诽谤。(2)该行为造成了权利人名誉权受到损害的事实。一般认
-
-
网络侵犯名誉权的行为特征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28一、什么是名誉权公民或法人享有的就其自身特性所表现出来的社会价值而获得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人格权的一种。人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任何人对公民和法人的名誉不得损害。凡败坏他人名誉,损害他人形象的行为,都是对名誉权的侵犯,行为人应负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