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要什么时候行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8 21:32:16 172 人看过

一、什么是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承包人对于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二、谁可以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实践中,对勘察人、设计人不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已经基本没有异议,而对于装饰装修人享有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也已经得到最高院批复的确认,唯须注意的是:

(1)装修装饰工程的发包人须为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或者承包人与该建筑物的所有权人之间具有合同关系。

(2)享有优先权的承包人只能在建筑物因装修装饰而增加价值的范围内优先受偿。这也是基于装修装饰合同的属性所做出的平衡考量。

(3)不包括家庭住宅的装饰装修工程。

三、要什么时候行使

各法院对于优先受偿权起算时间的认定不尽统一,但大都从保护承包人利益的角度出发。主要存在如下认定方式:

1、竣工之日或者约定的竣工之日

2、以双方结算之日或工程款确定之日起计算(工程竣工但未验收的、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停工的)。

3、以结算确定的付款之日起算(工程未竣工但双方结算的)。

4、以合同解除或终止履行之日起计算

非因承包人的原因,建设工程未能在约定期间内竣工,承包人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享有的优先受偿权不受影响;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合同未约定竣工日期,或者由于发包人的原因,合同解除或终止履行时已经超出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的,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自合同解除或终止履行之日起计算。

5、以实际停工之日起计算

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工程已实际竣工的,工程实际竣工之日为六个月的起算点;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工程未实际竣工的,约定的竣工之日为六个月的起算点;约定的竣工日期早于实际停工日期的,实际停工之日为六个月的起算点。

6、承包人就同一工程不同部分分别签订内容不一致的施工合同的,分别计算起算时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09: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相关文章
  • 怎么行使建筑工程款优先权呢
    一、怎么行使建筑工程款优先权呢行使法定优先权有两种方式:1、发包人和承包人协议折价;2、申请法院依法拍卖,且这里的拍卖仅限于通过法院来实现。途径有两种:1、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拍卖,并提供证明法定优先权存在和具备行使条件的证据;2、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并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执行。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二、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是怎样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范围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人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费用,不包括预期利润和违约金。承包人为建设工程所垫付的费用是否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律师认为,该部分费用若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则按约定,如无特别约定,应当具有优先权。当事人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照工程欠款处理。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286条规定,行使法定优先权有两种方式:1、发包人和承包人协
    2023-06-18
    193人看过
  • 哪些要素必须满足才能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一、哪些要素必须满足才能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工程款优先权适用条件:1.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2.建设工程必须具有竣工验收证明;3.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4.承包人已向发包人进行合理期限的催告;5.优先受偿的范围仅限于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二、工程款包含哪些内容1.预付款。预付款指开工前发包人应预付给承包人用于为合同工程施工准备的款项。施工准备事项包括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比例一般不低于合同金额的10%,不高于合同金额的30%;2.进度款。进度款指施工期间发包人根据工程完成情况应支付给承包人的一种工程价款。在工程实践中,发包人同意支付进度一般为合同价的70%,进度款有三种支付方式:(1)按形象进度分阶段支付;(2)是按照已完工程量分期间支付;(3)是按照阶段及期间混合支付。3.结算款。结算款,即竣工结算款,指工程竣
    2023-11-08
    451人看过
  • 2024建筑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程序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价款优先权行使程序是怎样的建设单位不按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承包方可以进行催告,经过催告仍然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请求拍卖工程偿还工程价款。《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3-11-27
    465人看过
  • 抵押权人优先受偿权的行使
    (一)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抵押权的实现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1、抵押权必须有效存在。抵押权设定如果无效或者已被撤销,则不能实现。2、必须是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是否届满是决定债务人是否履行债务的时间标准。3、债权人未受清偿。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人未受清偿,表明债务人未按期履行义务,无论债务是迟延履行,还是拒绝履行,债权人都可以行使抵押权,使债权得到清偿。4、债务未受清偿不是由于债权人造成的。只有在因债务人方面的原因未能清偿债务而使债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权人才可以行使抵押权。如果债权人未受清偿是由于其自己的原因造成的,则抵押权人不能行使抵押权。(二)根据《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需满足以下条件和程序:1、债权和担保权合法成立并生效;2、按破产法要求向破产管理人进行债权申报;3、债权经债权人会议确认,根据破产法第61条规定,债权人会议行使下列职权:核查债权
    2023-03-09
    50人看过
  • 行使优先受偿权的前提条件
    行使优先受偿权的前提条件主要是: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承包人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仍未支付;3、须在从工程竣工之日或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算的六个月的除斥期间内行使。实践中,发包人不按约定向承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情况很多,但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实现却是非常困难的。《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2024-04-25
    78人看过
  • 为了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一、为了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需要符合哪些条件1.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2.建设工程必须具有竣工验收证明;3.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4.承包人已向发包人进行合理期限的催告;5.优先受偿的范围仅限于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二、工程款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三、工程款追讨需要哪些证据追讨工程款需要准备以下证据:1.施工单位资质证书;2.工程招投标文件;3.工程报建、规划、国土、施工许可文件;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书及其补充协议;5.施工图纸;6.不可抗
    2024-01-10
    294人看过
  •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是否以工程竣工为条件
    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不以建设工程是否竣工为限。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是以发包人欠付工程款为前提的,所以即使工程未竣工,只要发包人有欠付工程款的事实,承包人就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律师补充: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是实现优先权的重要内容。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行使不以建设工程是否竣工为限,在建设工程未竣工结算,且当事人也未对应付工程款期限进行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承包人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起算点应当以工程实际交付之日或起诉之日进行确定。若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应以实际交付之日作为优先权的起算日。因发包人已实际
    2023-05-06
    129人看过
  • 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优先受偿权如何行使
    承包人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有两种途径,分别为私力救济途径的协议折价和通过公力救济所实现的申请拍卖。(1)协议折价协议折价是指,承包人与发包人在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情况下,对建设工程进行折价,以所得价款来优先实现承包人的工程价款债权。实践中常见的操作方式即:在对承包人的所建工程进行合理公平的估价后,承包人通过支付工程折价与所欠工程价款的差额而取得该项工程项目的所有权,这也是我们常说的以房抵款的表现形式之一。当承包人的债权额在折价款的范围内,则该债权因为完全受偿而归于消灭,如果该折价款不足以覆盖全部的工程价款债权,则承包人剩下的尚未清偿的债权部分,沦为普通债权,不再享有优先受偿之地位。如果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折价方式明显存在着高价低估、或是低价高估的情形,以此来达到规避税收或侵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非法目的,其他债权人有权依据规定行使撤销权,否定当事人间协议折价的效力。私力救济因为其便捷性、自
    2023-06-18
    79人看过
  • 如何满足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有哪些
    一、如何满足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有哪些满足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条件有:1.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2.建设工程必须具有竣工验收证明;3.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4.承包人已向发包人进行合理期限的催告;5.优先受偿的范围仅限于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支付工程价款的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工程款欠条该怎么写工程款欠条应具备以下内容:1.标题:工程款欠条;2.主体:欠款人和施工方,如果欠款人是个人,要求写全名。这个名字应该是身份证上的名字,并加盖手印。如果是法人,应写下法人的全名并加盖印章
    2024-01-04
    380人看过
  • 2024优先购买权行使时股权定价标准
    优先购买权行使时股权定价标准在优先购买权行使时股权定价标准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如果股东与第三人约定的股权定价明显偏高的,应该认定转让合同无效,股权定价应该按公司实际价值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股东优先购买权如何行使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何为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同等条
    2023-11-28
    283人看过
  • 《企业破产法》优先受偿权怎么行使
    企业普遍是负有债务的,当企业的负有的债务过重时,企业就有可能破产,如果企业出现破产情形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法院受理后要进行清算。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一、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
    2023-03-16
    333人看过
  • 合理行使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8个注意事项以及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
    一、合理行使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8个注意事项合理行使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8个注意事项包括:1.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权利主体范围要缩小2.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两个以上的次序3.承包人优先受偿权成立时间的确定4.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期限的性质5.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建设工程价款的范围6.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例外的行使7.优先受偿权行使的非诉方式8.购房消费者对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限制二、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三、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吗承包人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优先受偿权是指法律规定的特种债权人就债务人的全部财产或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是指建设工程的承包人按照建设合同的约定完成建设工程后,发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期限给付工程款,经承包人催
    2023-03-14
    399人看过
  • 建筑承包人工程款优先受偿权行使应注意的问题
    金融危机有演化为经济危机的趋势。许多企业公司资金吃紧。拖欠工程款现象层出不穷。承包人应当充分利用《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保护自己的利益。承包人在行使优先受偿权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问题:1、根据2002年6月27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规定,建筑工程款包括承包人为建设工程应当支付的工作人员报酬材料款等实际支出的费用,不包括承包人因发包人违约造成的损失;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2、“工程竣工”概念要有准确的界定。如果是未完工程,“工程竣工”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如果是已完工工程,“工程竣工”指的是民事法律上的“竣工交付使用”行为,不是行政程序上的“竣工验收合格”行为。
    2023-06-15
    447人看过
  • 行使优先受偿权的过程中要注意哪些事项?
    工程中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注意事项是:1、在建工程通过预售形式已向消费者售卖,且消费者已支付全部或大部分房款的,消费者权益优先于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2、承包人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应优先于银行的抵押权。优先受偿权法。按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动产抵押或质押,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比如,保管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中的义务人,不支付保管费、加工费或运输费用的,权利人即可以留置保管、加工或运输的财物,拍卖或变卖优先受偿。《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
    2023-07-28
    490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所含各部分项工程进行成本核算。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工程,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最终由发包人验收合格,... 更多>

    #工程施工
    相关咨询
    • 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时为什么要注意行使权利的期限和合理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12
      《最高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问题的批复》第四条规定,“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这一规定为承包人优先权的行使限定了一定的期间。该期间是法律上的除斥期间,是承包人优先权的法定存续期间,期间届满后,承包人工程价款的受偿权即成为一般债权,承包人的优先权便不复存在。另外,行使优先权还要求有一个合理的催告期,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
    • 保全在先的债权优先受偿在什么时候行使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8-20
      保全在先的债权不一定会优先受偿。只有当债权没有设立担保的情况下,保全在先的债权才会优先受偿。所谓优先受偿,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
    • 行使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时为什么要注意限制所建工程的销售?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2
      《最高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问题的批复》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交付购商品房的全部或者大部分款项后,承包人就该商品房享有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不得对抗买受人。”这是立法者为保护他人的基本生存权和社会的稳定而做出的规定。这一规定,客观上削弱了承包人的优先权。实际中,很多商品房买受者或者一次付款或者银行按揭,但都应属于支付了全款。如此,则买受人具有了排除承包人优先权的条件。因此,为保障优先权的行使,承
    • 行使工程款优先受偿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0-19
      工程款优先赔偿权是指承包人对建设工程的价格有优先赔偿该工程折扣或拍卖的价格的权利。 工程费优先受偿权的条件如下 1、建筑工程能够顺利完成正常情况下工程款项优先受偿。 2、工程无法完成时,工程款优先赔偿。
    • 行使工程价款优先权有期限限制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06
      公司承建的房地产项目开发商欠工程款快一年了,项目烂尾了,债权人要拍卖项目我们行使工程款优先权还来得及吗?来得及。 《民法典》实施前老王行使工程价款优先权的期限仅为六个月,但民法典及司法解释实施后,这个期限发生了重大修改,从六个月延长至十八个月,只要在应付款项之日起计十八个月内,老王都可以行使工程款优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