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办案期限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应该撤销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2 08:30:36 316 人看过

一、违反办案期限的行政处罚是否应该撤销?

对超过办案期限所作的行政处罚效力,行政法理论上没有明确规定,这类处罚行为是否应当撤销也存有争议。笔者以为,从法理角度分析,瑕疵行为的法律后果在于能够通过补救方式来实现其既定效力。办案期限的设定,是依法行政的要求,其立法目的是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办理治安案件,提高办案效率,系对公安机关的监督机制。如果被告作出的处罚决定符合客观事实,其超出办案期限仍作出处罚决定是对原告违法行为未能及时处理的补救行为,因被告的处罚未超过追究时效,所以对原告的权利也未产生直接实际影响。如果认定被告作出处罚决定无效,对其进行撤销,按照办案期限规定,被告无法再对违法行为作出处罚,此不利于行政法律秩序的维护,形成被动的不作为。

违反办案期限不足以否定处罚决定本身的效力,但却存在程序瑕疵。比较法上,如德国、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均建立了程序瑕疵行政行为制度,根据程序违法性的严重程度,规定了不同的判决方式,同时还建立了瑕疵行政行为的补正制度,较好地解决了行政行为的违法性问题,确保了行政行为的公定力及效率。行政处罚行为违反办案期限已是客观事实,即使法院作出撤销判决,公安机关重新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仍然是违反办案期限的。以往对被诉行政行为结论正确,程序问题未实质性影响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院考虑到行政效率等因素,往往将程序问题认定为瑕疵,一般情况下对行政行为并不作否定性的评价。但2015年新修改的行政诉讼法对程序价值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该法严格了行政程序问题的司法审查标准,明确规定行政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应判决确认违法,最终依照该法新增的第七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判决确认该行政行为违法。

二、这一处罚决定有效吗?为什么?

第一、法律未规定超过办案期限就免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在第22条中规定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追究时效为六个月。但该法未规定对超过办案期限的,对行为人免予行政处罚,相关法律法规也未作出明文规定。因此,《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第12条要求,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不能因已超过法定办案期限就不再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41条第3款,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在法定期限内无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并向被侵害人说明情况,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程序瑕疵不足以否定处罚决定的效力。程序违法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违反法定程序,二是程序瑕疵。行政机关超过办案期限作出的行政行为是违反法定程序,还是程序瑕疵?首先要判断这个程序是主要程序还是次要程序,一个程序如果影响行政行为的主要内容或者效力就是主要程序,否则就是次要程序。这些程序在整个行政处罚程序中地位比较高,对当事人的权益影响比较大,这些程序毋庸置疑是主要程序。违反了这些程序,一般都构成违反法定程序。其他对当事人权益影响比较小的程序是次要程序,如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期限,虽然法律也往往要求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必须遵守期限,但由于对当事人的权益一般不会造成损害或者损害甚微,因此,违反次要程序就只是程序瑕疵,违反行政期限规定属于程序瑕疵。违反办案期限已是客观事实,即使法院作出撤销判决,公安机关重新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仍然是违反办案期限的。判决撤销只会增加公安机关、当事人之间的成本,无益于解决矛盾,不利于惩罚违法行为人。因此,对于违反办案期限的,只要无明文规定不再处罚,即应维持处罚决定的效力。

第三、从立法目的来看,设定办案期限是为了体现行政执法的效率原则,保证行政机关依法及时打击违法行为,防止行政机关消极行政或者无限制行使行政处罚权,从而实现保护公民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若以超出法定办案期限来否认行政处罚的效力,则会使本应受到保护但未得到及时保护的权益陷入无法得到保护的境地,违法行为却因此逃避了应有的惩罚,得到了纵容,这显然违反了法律最基本的公平正义原则,与立法精神相悖。

第四、从性质上来看,办案期限不同于强制措施期限。强制措施是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人身和财产直接使用国家强制手段采取的处置措施。强制措施具有急迫、及时和直接的特点,是公权力与私权利之间强烈的碰撞,因此必须慎重使用,对法律规定的期限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就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权益造成直接的侵害。而办案期限则不同,虽然期限超出会影响到行政效率,但对当事人权益的影响是相对缓和的,并且就行政处罚决定的实体方面而言,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设定是没有影响的。

第五、从法律规定上来看,撤销超过办案期限作出的处罚决定缺乏法律依据。虽然法律规定了行政机关的办案期限,但对超出办案期限的行政处罚行为是否无效,并未予以规定。通过现有的一些法律规定和有关解释,我们可以推理出超出办案期限的行为是有效的。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38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发现有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按照规定期限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徇私舞弊、对申请人打击报复或者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等情形的,应当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建议,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理。也就是说,行政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应当责令其作出复议决定,经责令作出的复议决定,虽然超出了法定期限,但应该是有效的。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对因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逃跑等客观原因造成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的,公安机关应当继续进行调查取证,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不能因已超过法定办案期限就不再调查取证。从中同样可以得出这一结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2日 17: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决定相关文章
  • 在我国如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行政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
    一、在我国如何撤销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出现错误的,可以这样撤销:1.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2.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二、行政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的程序是什么?行政机关自行撤销行政处罚的程序是:1.申请人申请对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2.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5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
    2024-03-30
    488人看过
  • 行政处罚立案后作出处罚决定期限
    一、行政处罚立案后作出处罚决定期限1、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案件立案后,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处理。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五十四条除本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可以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符合立案标准的,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立案。二、行政处罚权的委托法律限制有哪些1、委托权利机关方面。并不是任何行政机关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将自己的处罚权委托出去。委托机关必须是依法享有处罚权的机关。本身没有处罚权或其处罚权来自其他机关委托的组枳不得委托。例如,接受公安机关委托的乡(镇)政府不得再将其处罚权委托他人行使。2、委托条件方面。委托必须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同时也必须符
    2023-06-11
    424人看过
  • 处罚决定应当撤销
    [案情]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00年11月签订《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由乙公司提供药品批准文号委托甲公司按《药典》标准和GMP管理生产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复同意乙公司委托甲公司生产前述三种药品。但甲公司超出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复范围,生产批复范围之外的其他种类药品。2001年11月27日,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乙公司擅自委托甲公司加工生产被撤销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250ml,7.5g和500ml,15g)一案予以立案查处。2002年10月,药品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甲公司未经批准擅自接受乙公司加工生产复方氨基酸注射液—18AA(250ml,7.5g和500ml,15g)共26批,其中250ml的10批61080瓶,500ml的16批104260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异地生产和委托加工有关规定的通知》第
    2023-04-24
    415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撤销后,如何进行撤回?
    申请强制执行行政处罚后可以依法撤回,但需要满足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的情形之一,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专利公开后撤回还能再申请吗当申请人向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之后,通过对现有技术进行深入研究,发现自己的申请不具新颖性或者创造性而没有授权前景的;或者在专利审查期间,对递交的技术方案进行了更好的优化,提出了进一步的改进方案可以申请专利的;或者要向外国申请专利,又超过优优先权期限,为了防止自己的专利申请内容被公布的等情形,没有必要让原专利申请程序继续下去的,都可以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行政诉讼法》第七十条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
    2023-08-09
    495人看过
  • 案底是否存在?行政处罚结果是否撤销。
    不会留下任何的记录。只要行政处罚撤销就意味着该行政处罚在法律上根本就是不成立的。而且撤销的行政处罚对当事人实际上并没有造成任何的影响。如果人民法院驳回不予诉讼的话也不会留有任何的底案的。只不过行政处罚撤销会有记录吗的前提是,行政机关对于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依法撤销,才有可能被撤销的。行政处罚罚款有案底吗不会有案底,但会留有行政处罚记录。行政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因此行政罚款不会有案底,但是会有行政处罚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六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三)违反
    2023-07-11
    455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不按时送达能否撤销
    行政处罚决定未按时送达能否撤销。行政处罚法第40条只是一个管理条款,不是强制性条款,因为它只规定了如何履行,而没有对超期送达的法律后果作出明确规定。因此,这只是一个理性的问题,而不是合法性的问题。行政处罚决定书在送达当事人之前,不产生实际法律效力,不影响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因此,没有必要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何时必须送达,因为无论是在7日内送达,还是在7日后送达,权利义务对当事人的后果都从送达之日开始。此外,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目的,是要求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有关义务,并告知当事人法律赋予行政处罚决定的复议权和诉讼权。因此,重点不在于行政处罚决定书何时送达,只要送达目的能够实现,即使7天后送达,也是可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是什么,当事人的姓名、住址。当事人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政处罚,应当写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2。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
    2023-05-02
    183人看过
  • 行政处罚的撤销是否会影响刑事判决?
    行政处罚不撤销一般不可以刑事判决。如果是一个违法犯罪行为,应该只处一种处罚,或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如果先已经受过行政处罚,后构成犯罪需要刑事处罚,已经执行的行政处罚应该抵折刑期。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3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刑事诉讼法》第12条法院定罪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第8条法律监督原则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刑事侦查终结行政处罚可以执行吗?目前的这个刑事侦查终结行政处罚,具体来说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侦查终结的下一个程序是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经审查可根据案件具体情节作出补充侦查、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或不予起诉的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
    2023-07-02
    129人看过
  • 该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
    [案情]2004年11月份,原告刘少德在向睢县原阮楼乡平楼村委会和原阮楼乡国土资源所口头招呼后,未经依法批准,在睢县原阮楼乡平楼村委王花元村东南角,占用一般耕地建养猪场,东西宽46.90米,南北长12.35米。原告养猪场除包括地面硬化的猪舍外,还包括原告及其家人生活居住使用的三间主房、一间配房及厨房、门楼等。被告立案受理原告非法占用土地案后,经调查原告、相关证人和现场勘测,告知原告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权利后,作出睢国土监字(2006)78号土地行政处罚决定:1、拆除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2、罚款11000元整。原告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撤销。河南省睢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维持被告睢县国土资源局于2006年8月7日作出的睢国土监字(2006)78号行政处罚决定。[说法]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睢县国土资源局的行政处罚决定是否合法。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在1997
    2023-04-24
    242人看过
  •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该怎么写,行政处罚决定书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罚款;事后不当场收缴难以执行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取罚款;2、在偏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很难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当事人提出后,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取罚款。3、在其他情况下,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到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行政处罚决定书能否公开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处罚决定书》是文书,其记录的内容属于政府信息。按此,只需要告知处罚内容。至于举报人要复印文书则需按照档案查询复制程序申请。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
    2023-08-18
    500人看过
  • 主动撤销行政处罚的期限有多长
    1、主动撤销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限有多长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行政处罚的时效期限为两年,即两年内未发现违法行为的,两年内发现也不予追究。当然,如果违法行为已经被发现,但是犯罪人还没有被发现或者证据不确凿,不管需要多长时间,都可以进行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两年内未发现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连续或者继续的,自违法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第二,什么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依法实施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和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遍布全国各级人民政府。许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都有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但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还没有一部统一的法律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的制定将使行政管理特别是行政处罚纳入统一的法律轨道。就法律制度而言,行政诉讼法是行政机关作出
    2023-05-31
    407人看过
  • 法定程序违反对行政处罚的限制?
    违法建筑拆除可能对执法相对人财产权益造成重大影响,一经执行,将造成房屋灭失等无法逆转的后果。为了防止权力滥用、侵犯公民权益,行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正当程序执法,全面调查取证、复核,及时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并采取信息化手段或者其他措施,为当事人查询、陈述和申辩、申请听证提供便利,不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当事人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还应当依法作出限拆通知、催告、拆除通知等,不得任意执法。如果有重大明显程序违法情形的,那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就是无效的。违反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处罚办法状态:有效发布日期:1994-12-26生效日期:1995-01-01发布部门:劳动部发布文号:劳部发[1994]532号第一条为保证《劳动法》的贯彻实施,依法对违反《劳动法》行为进行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有关法律责任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
    2023-07-04
    271人看过
  • 违反行政纪律应该受到什么处罚
    (1)警告。这是最轻的行政处罚,适用于违反纪律经教育不改正的公务员,或者国家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警告处分是一种批评,应该记录在我的档案中(2)记过。这是一种行政处罚形式,监督对象(公务员和国家机关任命的人员)的过错被记录在自己的档案中(3)记大过。将监察对象的严重过错登记在其档案中,是一种行政处罚。指对违反纪律检查委员会规定的公务员和国家机关任用人员,降低行政管理和工资水平的处罚。这是对公务员或者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人员有严重错误或者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不适合担任现职的,予以辞退的一种处罚方式。这是最重的行政处罚形式。对有严重错误、违法失职、屡教不改行为的人员,根据《行政监察法》,监察机关有权直接作出处罚决定,或者建议一些机关做出处罚决定
    2023-05-07
    158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期间是否应停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在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间,一般不会停止执行行政处罚的决定。但是如果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具有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等情形的,可以停止执行行政处罚决定。一、二次酒驾能免于行政拘留吗一、根据法律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依法由公安机关予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如果被处罚人患有严重疾病,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拘留所可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二、《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十九条:收拘时或者收拘后,拘留所发现被拘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出具建议停止执行拘留通知书,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患有传染病需要隔离治疗的;(二)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的;(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四)因病出所治疗,短期内无法治愈的。拘留决定机关应当立即作出是否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并通知拘留所。二、行政诉讼期间是否强制执行行
    2023-03-30
    164人看过
  • 行政处罚撤销的时间限制是多久?
    行政案件(处罚)记录(档案)在结案后,一般是这样处理:1.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或者案值较小的,存档3年;2.一般程序的案件:存档5年;3.重大、特殊案件:存档20年以上。行政处罚不会影响其他,与刑事案件不同。行政处罚半年后怎样撤销处罚被处罚行政处罚后,不会自动撤销的。如果被处罚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作出撤销决定后,行政处罚会撤销。《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
    2023-07-05
    472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处罚决定是行政管理机关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在经过调查取证掌握违法证据的基础上,制作的记载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理由、依据和决定等事项的具有法律强制力的书面法律文书。... 更多>

    #行政处罚决定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法的撤销决定是否违法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1
      房管局对行政诉讼法施行前的行政行为作撤销诀定是违法
    • 行政处罚违反法律规定如何可以撤销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9-18
      撤销行政处罚的条件为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职权等,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 哪些情况可以撤销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9
      一是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出现编号、字迹、日期、印章等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同时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不必重新履行行政处罚告知程序。二是如果发现《行政处罚决定书》中的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错误时,应当以局正式文件作出必要说明,从行政相对人处收回该《行政处罚决定书》,重新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行政相对人。因改变了处罚种类或处罚幅度,必须重新履行行政处
    • 立刑事案后是否要撤销行政处罚的呢.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9
      不能,因为不是违法羁押,最后你还是受到行政处罚,如果行政处罚为行政拘留,那羁押的时间可以折抵行政拘留时间。
    • 被撤销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是哪个?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6-12
      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能的行政机关是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因承担了前一个行政机关的行政职权,在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或者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接替被撤销的行政机关作为被告。因此如果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被撤销,而受处罚人不服该处罚决定的,应当将继续行使其职能的行政机关作为被告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