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起诉离婚的条件是双方就离婚事宜无法达成一致并签订离婚协议。离婚时,男女双方如果有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财产分割存在争议,或者双方就子女抚养权存在争议,均应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处理。如果起诉离婚时,对方不同意离婚。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法院将判决准予双方离婚:1、过错方存在重婚行为;2、过错方在未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下,与他人同居的;3、过错方实施家庭暴力;4、过错人遗弃、虐待家庭成员的;5、过错方有吸毒、赌博等恶习,且屡教不改的;6、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7、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
民法典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中的一方,委托法定代理人通过法律手段结束婚姻关系的行为。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必须是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原告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和被告必须是合法夫妻。原告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和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财产的分割、子女的抚育及相关的证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起诉离婚要出庭几次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不在场
25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离婚起诉可以不受理?
153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合同纠纷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
145人看过
-
可以单方面起诉离婚吗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起诉离婚
379人看过
-
当事人可以在什么情况下申请预告登记
120人看过
-
起诉离婚前法院调解和好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再起诉
330人看过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多>
-
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05根据法律规定,我国法院审理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二审法院作出的判决为终审判决。二审判决经宣判或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法院生效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 为了保证法院判决的公正、准确、合法,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即对法院的生效判决,如发现确有错误,可以通过进行再审予以纠正的程序。以民事诉讼案件为例,有以下情况,可以提起审判监督程序: (l)由有审判监督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77
-
起诉离婚要出庭几次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不在场河北在线咨询 2023-10-04随着社会的发展,离婚在当今社会已经不是什么罕见的事情了。那么广大小伙伴咨询起诉离婚要出庭几次,在什么情况下当事人可以不在场。起诉离婚要出庭一次就可以了,但是当事人必须到场,除非是当事人因工作特殊无法离开,或者自然灾害无发抗拒条件可以不亲自到庭。
-
可以在原告的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起诉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0不可以的。只能到基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第二章第一节关于级别管辖有规定: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二十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二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在全国有重
-
民事起诉可以转为刑事案件吗,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严惩当事人北京在线咨询 2024-08-27一、民事案件不会直接转化为刑事案件。 1、民事案件不会直接转化为刑事案件。在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因违反诉讼、执行程序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这种刑事案件并不是民事案件的转化。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发现有犯罪行为的可以直接移送有关部门进行侦查。 2、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报案,属于刑事自诉范围内的,可以就刑事部分另行起诉。 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企图通过
-
一般什么情况下诉离婚可以在原告地起诉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01原告地法院可以起诉离婚: 1、被告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一年以上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起诉时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