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律责任:行政诉讼中的合同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4:11:29 446 人看过

政府不履行合同行政诉讼程序是:1.进行起诉,当事人不起诉,人民法院不能主动受理;2.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受理;3.人民法院审理的主要内容是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4.审查完毕后,依法进行审理,并做出判决。

政府部门为被告的行政诉讼的管辖如何确定

这个问题就涉及到行政诉讼管理级别的问题

级别管辖是指按照法院的组织系统来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案件的分工和权限。《行政诉讼法》第14条至第17条对级别管辖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一)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行政案件。

(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行政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

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案件;

2、海关处理的案件;

3、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4、其他法律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这里的“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有下列几种情形:

(1)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基层人民法院不适宜审理的案件;

(2)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3)重大涉外案件;

(4)其他重大、复杂案件。

(三)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12: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相关文章
  • 行政诉讼法中行政合同的种类及其法律依据
    新行政诉讼法行政合同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的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发生的争执,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权益纠纷。新行政诉讼法对行政复议的效力有何限制新《行政诉讼法》实施后,提起行政诉讼也有限制,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不予登记立案:1.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2.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3.危害国家安全的;4.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6.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2023-07-12
    375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政府可不可以请律师
    一、行政诉讼中政府可不可以请律师行政诉讼中政府可不可以请律师。无论什么案件,在诉讼期间都有权聘请律师,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力;行政机关可不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参与诉讼;律师、基层法律服务人员及其亲属可不可以委托为诉讼代理人。《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不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不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二、行政行为在诉讼中停止执行一般情况下行政行为在诉讼中是不停止执行的,但是也有例外情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一)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二)原告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三)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
    2024-01-18
    152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若干问题
    第八条申请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的,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应当先经依法确认。申请确认的,应当先向侵权的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自受理确认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照相应程序作出裁决或相关的决定。申请人对确认裁定或者决定不服或者侵权的人民法院逾期不予确认的,申请人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诉。第九条未经依法确认直接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的,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不予受理。第十条经依法确认有本解释第二条至第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赔偿请求人可依法向侵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赔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逾期不作决定的,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其上一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第十一条民事、行政诉讼中司法赔偿的赔偿方式主要为支付赔偿金。包括:支付侵犯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财产损坏的,赔偿修复所需费用;财产灭失的,按侵权行为发生时当地市场价格予以赔偿;财产已拍卖的,给付拍卖所得的价款;财产已
    2023-04-24
    474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政府如何依法履职
    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一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时刻牢记权力民赋、职权法定,进一步强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进工作。二是通过加快立法、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和规范执法行为等举措,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政府职能,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和制度建设,支持法院独立行使行政审判权,自觉接受司法监督,积极推进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一、征地拆迁引发矛盾纠纷的处理对策征地拆迁是一项政策性、群众性都很强的工作,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坚持执法为民,依法行政,用发展的办法解决问题,将征地拆迁工作推向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1、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做好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是征地拆迁工作快速推进的前提。思想是行
    2023-04-01
    86人看过
  • 行政诉讼费用问题谁负责?
    (1)由败诉方承担。这是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用承担的一般原则。诉讼费用由败诉方分担,如果是共同诉讼人败诉,由人民法院视情况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一并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二审诉讼费用均由败诉的行政机关负担。(2)双方当事人分担。对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判决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诉讼费用按双方责任大小分担。(3)驳回起诉的案件受理费由起诉人负担。(4)驳回上诉的由上诉人负担上诉讼案件受理费,双方都上诉的,由双方负担。(5)撤诉的案件,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一、连带责任纠纷的诉讼费如何承担1、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2、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3、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4、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
    2023-03-04
    77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几人代理法律责任
    一、行政诉讼的几人代理法律责任行政诉讼的几人代理法律责任有: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代理权限范围内活动;只能代理一方当事人;查阅、复制案件的庭审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条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公民,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法定代理人互相推诿代理责任的,由人民法院指定其中一人代为诉讼。二、行政诉讼起诉条件有哪些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明;法人应提交当年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编委等其他登记部门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或其核准登记部门出具的资格证明。同时,原告应确认自己的受送达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并承担因送达不能而产生相应法律后果。2.有明确的被告。被告应是作出所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并提供被告明确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的详细地址和法
    2023-09-17
    88人看过
  • 行政诉讼败诉问责
    附带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败诉的情形: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法院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行政行为有主要证据不足、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法院会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行政官司的判决结果都有哪些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判决结果有:1、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3、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职责;4、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5、判决确认违法,但不撤销行政行为;6、判决确认行政行为无效;7、判决责令被告采取补救措施;给原告造成损失的,依法判决被告承担赔偿责任;8、判决变更处罚数额;9、判决被告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责任;10、判决给予补偿。二、商标确权行政诉讼流程是如何的人民法院接到当事人的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7日内立案或作出裁定
    2023-03-08
    444人看过
  • 程序违法与实体审查——行政诉讼中行政程序违法的法律效果问题
    案例1平山县人民法院1997年3月12日判决(《人民法院公报》1997年第2期)平山县劳动就业管理局在1994年1月至1996年10月间,收取劳务管理费、劳务服务费、县内临时工管理服务费、临时工培训费和劳务市场收入等共计50余万元。1996年11月,平山县地税局向就业局发出限期申报纳税通知书,其后又两次发出限期交纳税款通知,但就业局均未按期履行。同年12月,地税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6条的规定为依据,对就业局处以罚款。就业局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平山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依照行政处罚法第31条的规定,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告知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依照第36条的规定,收集有关证据,依照第37条的规定,制作调查笔录。这些工作,地税局都没有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2023-05-02
    114人看过
  • 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及诉讼问题
    租赁合同中,一方违反约定事项,能够打官司。《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如下:(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能够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公司打官司委托人能够变更吗公司有民事诉讼的,不影响公司变更法人代表,公司代人代表变更后,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在诉讼中变更法人代表的,诉讼会中止。《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公司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诉讼中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一)一方当事人死亡,需要
    2023-08-12
    480人看过
  •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
    《条例》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考虑到《条例》在性质上是行政法规,而不是法律,在法律援助的国家义务和政府的行政责任方面作出区分是有必要的。不过,即使是一种行政责任也属于法律责任的范畴,而法律责任的前提是法律义务,无义务则无责任。因此,政府对法律援助所负有的责任被理解为一种法律义务。尽管如此,迄今为止,法律援助尚未宣布为一种国家义务。根据依法行政的原理,政府应当对法律援助负有积极的有作为的义务,并且这种作为须建立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基础上。为此,首先看一下条例对政府法律援助责任的规定是有必要的。这些规定可以简单归纳为:1.提供财政支持;2.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机构;3.支持、鼓励其他社会组织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4.奖励或惩罚对法律援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或违法乱纪的个人或团体。在这些责任中,最重要的是前两项法律责任。提供财政支持,即对实施法律援助的人员提供经费支持,在实
    2023-06-06
    361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关于协议不可诉的问题
    行政诉讼中看协议可不可诉:1、可诉的协议一般指具体的行政行为所作出的协议,例如交警开罚款单,如果被罚款人员认为没有违章不应当受到处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消该处罚;2、不可诉行政行为,是指被明确排除、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行政行为。行政诉讼中不作为被告的具体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起诉复议机关不作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行政机关具有法定职责而不实施具体行政行为的,该行政机关具有被告资格。不作为有两种划分:在表现形式上可以分为依职权行为的不作为和依申请行为的不作为;在内容上可以分为拖延履行和拒绝履行。《行政诉讼》第十二条第一项至第五项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
    2023-08-09
    227人看过
  • 行政诉讼民告官的问题
    行政诉讼当事人
    行政诉讼中的民告官的理解:在行政诉讼中,所谓的“民告官”中的“民”指的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而“民告官”中的“官”指的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权利的机关。一、权利人被控制什么意思行政诉讼当事人,是指因对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和参加诉讼,并受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约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行政机关。广义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诉讼中的第三人;狭义的当事人则仅指原告和被告。行政诉讼当事人中,原告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被告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无论原告还是被告,都享有诉讼权利和义务,不能说谁是权利人谁是义务人。二、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吗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请求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引起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
    2023-06-21
    492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的行政合同有什么法律规定
    1、从民事诉讼到行政诉讼的司法尝试在1993年对江苏省高院做出的《关于适用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十四条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房屋拆迁的补偿形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经协商达不成协议发生的争执,属于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权益纠纷。”2、时隔三年之后,1996年7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则通过新的批复对房屋拆迁案件中发生的纠纷作了一分为二的救济处理,指出:(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人民政府或者城市房屋主管行政机关依职权作出的有关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的裁决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行政案件受理;(2)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因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发生争议,或者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未经行政机关裁决,仅就房屋补偿安置等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
    2023-08-15
    245人看过
  • 政府招牌挂合同有什么法律责任
    政府采购程序可以分为一般采购程序和特殊采购程序两大类。一般采购程序,是指对于采购人采购具体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在没有特殊情形的情况下,都应当适用的程序在出现特殊情形并事先获得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的情况下,亦可适用的程序。特殊采购程序包括邀请招标采购程序、竞争性谈判采购程序、单一来源采购程序、询价采购程序等。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程序是一个较为完整的流程,从采购预算的编制,采购目录的公布开始,通过选择合适的采购方式,适用不同的具体采购程序,最终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如果违反了法律对采购程序的规定,即会产生中标无效等法律后果的行为。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了五种政府采购方式,明确了各自不同的程序。违反政府采购程序的行为有:①开标前泄露标底的;②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③供应商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④采购人、采购代理
    2023-04-29
    37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是指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我国最高审判机关,依法对全国范围内重大、复杂的第一审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行使审判权的专门制度。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 更多>

    • 行政合同的问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9
      一般行政机关的行政契约或行政合同行为,是否是具体行政行为,是否纳入行政诉讼的轨道,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因为一方面行政合同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行政机关不能以行政命令强迫当事人签订行政合同;另一方面,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或解除中,行政机关又享有行政优先权,行政机关对企业或其他当事人已签订的合同,可以根据国家行政管理的需要,依法变更或解除,而相对方则不享有单方的变更和解除权。因此,就其
    • 行政诉讼法行政赔偿的相关问题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7-02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在起诉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案件中,原告应当提供其向被告提出申请的证据。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告应当依职权主动履行法定职责的; (二)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的。 在行政赔偿、补偿的案件中,原告应当对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提供证据。因被告的原因导致原告无法举证的,由被告承担举证责任。关于行政诉讼法行政赔偿的相关问题由上可知。
    • 行政诉讼中政府可以有律师的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15
      行政机关是可以聘请律师代理行政诉讼的。行政机关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诉讼代理是指代理人基于法律的规定、法院的制定或诉讼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当事人本人的名义代为进行诉讼活动的一种制度。
    • 行政诉讼中的房产证的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9
      房产证是房管局做出的行政行为,按照法律规定,撤销房产证就要起诉做出该行政行为的部门。行政诉讼是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向法院提起的诉讼。行政诉讼是诉讼的一种有效方法。行政诉讼法是规范行政诉讼活动和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是规定人民法院、诉讼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进行诉讼活动,及其在诉讼活动中形成的诉讼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行政诉讼
    • 法律对政府征拆行政诉讼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5-01
      政府违法征拆的行政诉讼时效六个月。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