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配偶的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8 10:12:13 267 人看过

2010年7月8日,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他向分宜县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申请了小额贷款。他为贷款提供担保,黄某提供连带责任反担保。他从分宜邮政储蓄银行借了5万元,贷款期限一年。2011年7月7日贷款到期后,分宜邮政储蓄银行从分宜县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账户中扣除人民币5万元,用于补偿其贷款。分宜县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多次催促何某和黄某还款。到目前为止,8000元还没有归还,于是向分宜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他、黄某及其妻子夏某立即归还8000元赔偿金和1016元利息。办案思路与体会: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生活、履行法定赡养义务而承担的债务。一般来说,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疗等活动,以及夫妻在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如购买共同生活用品的债务、购买和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屋的债务、支付一方医疗费用的债务等。

2。夫妻一方或双方履行法定赡养义务的债务,如抚养子女上学的债务。三是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或者支付一方的教育培训费用。(4)支付社会活动费用的债务。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生活活动的债务,包括夫妻双方共同从事投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但利益由家庭共同分享的情形。

6。夫妻之间的约定是共同债务,即夫妻通过协商共同承担的债务。夫妻个人债务是指夫妻双方约定为自己承担的债务,或者一方在与共同家庭生活无关的情况下所承担的债务。以下情况属于个人债务:

1。夫妻一方婚前债务在婚后不使用房屋等财产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

2。未经另一方同意,夫妻一方对该人的债务给予补贴,无扶助义务。

3。夫妻一方单独经营的债务,未经另一方同意,收入不得用于共同生活。根据遗嘱或赠与合同,仅属于夫妻的财产是一方当事人的个人,遗嘱或赠与合同所附债务也应由接收方单独承担。

5。

6。夫妻一方因赌博、吸毒、酗酒等不合理的个人支出而产生的债务,或者夫妻一方因犯罪行为、侵权行为而产生的债务。

简而言之,判断婚姻期间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有两个标准:一是夫妻是否同意共同举债,即夫妻是否同意共同举债,无论债务所带来的利益是否由夫妻共同分享,债务都被视为共同债务。第二个问题是夫妻是否分担债务的好处。虽然夫妻之间没有约定提前或事后共同举债,但如果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债务带来的利益,也被视为共同债务。符合上述条件的,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的债务为共同债务。相反,如果债务不是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虽然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不是用于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的,就不是共同债务,而是夫妻个人债务。

法院认为,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除非分宜县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能够证明担保债务用于家庭生活,且黄某的妻子夏某知道或应当知道黄某王某的担保行为,并认可该担保行为,无连带还款责任。因此,在分宜县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不能提供证据的情况下,不能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黄某的担保行为应视为个人行为,故决定黄某的配偶夏某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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