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扣押的期限即刑事扣押的期限限制。
刑事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不超过二个月,具体看案件实际情况,以下是详细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第一百五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
什么叫羁押期限,羁押期限分为哪些种类
34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能扣押事故车辆,以及扣押车辆期限
229人看过
-
刑事查封扣押的时限问题
470人看过
-
什么叫附期限的承诺
299人看过
-
能被扣押的最长刑事物品期限是多久?
92人看过
-
什么叫限制减刑,限制减刑的意思是什么
397人看过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
扩展资料刑事案件扣押物品期限是多久,刑事案件扣押物品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湖北在线咨询 2022-04-27《刑事诉讼法》对刑事案件扣押物品没有规定具体的期限,但要求对扣押的物品,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三日内解除扣押。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九十二条规定,行政案件扣押物品期限为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安机关应当将被扣押物品退还当事人。对扣押物品需要进行鉴定、检测、检验的,鉴定、检测、检验期间不计
-
解除扣押的期限是什么意思?如何解除扣押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07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出解除扣押通知的时候可解除扣押。但是扣押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果羁押期限超过法律规定的,当事人可以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复议。
-
-
刑法中刑事拘留寄押期限是多久?在刑事诉讼中的羁押期限是什么?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拘留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四日。
-
刑期关押期限可以抵扣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1-08-30看守所关押时间可以抵刑期,根据刑法相关规定,逮捕后羁押一日折抵有期徒刑一日。若你朋友从2012年12月23日被羁押至判决执行之日一直被关押,则这六个月左右的时间是要从刑期中扣除的。即你朋友还需服刑两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