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什么是涉外劳动纠纷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7:04:31 298 人看过

涉外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合同主体或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点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法律关系。具体表现形式有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外国工作、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外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或代表处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或在华代表处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中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外国工作、中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中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外国工作而形成的关系。

一、境内涉外劳动争议处理

境内涉外劳动关系指劳动合同履行地在中境内的涉外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2)外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3)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或在华代表处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4)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或在华代表处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及(5)中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下面分别一一分析:

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根据我国法律外国公司不得直接在我国开展经营业务活动,更不得直接在华招聘中国员工。外国公司必须通过其在华设立的代表处或分支机构才可以开展商业活动。如发生外国公司直接雇用中国人在华进行商业活动,一旦查出,该外国公司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该外国公司与该中国员工的关系,不受我国劳动法的保护,出于保护中国公民的利益,法院有可能会将该类纠纷纳入普通民事纠纷审理。

外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正如前面所述,外国公司必须通过其在华设立的代表处或分支机构才可以在华直接开展商业活动。如发生外国公司直接雇用外国人在华进行商业活动,一旦查出,该外国公司和该外国人都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国公司与该外国雇员发生纠纷的不受我国法律保护。

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或在华代表处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根据我国现行法规,在华设立的外国公司的分公司可以依法招聘中国员工为其服务,该分公司与中国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受我国法律保护。外国公司分公司必须根据我国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中国员工缴纳社保,提供安全的劳动卫生条件,执行我国的劳动标准。双方因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纠纷的,由该分公司注册登记地活合同履行地劳动仲裁机构受理。根据我国行政法规规定,外国公司在华设立的代表机构不得直接招聘中国员工,必须委托被授权的劳动服务机构代为招聘。各省市都设立了经营对外劳动服务性质的公司,先由代表处与拟用的职工就劳动条件和待遇达成一致,然后又外服公司出面与该中国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外服公司根据其余外国代表处订立的协议,将该中国员工派遣到外国代表处工作。从形式上看,该中国员工西外服的员工,与外服建立劳动关系,但事实上的用人单位是该外国代表处。一旦在外国公司在华代表处的中国员工与该代表处发生纠纷时,劳动者往往不能直接以该代表处作为被诉人或被告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这对中国员工的合法劳动权益的保护非常不利。

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或在华代表处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只要该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就业,履行了合法的程序,获得就业许可和就业证并办居住证,则双方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受我国劳动法的保护。双方发生劳动纠纷时,适用我国法律,由该分支机构或代表处登记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管辖。实践中,也有个别法院认为在华代表处没有诉讼主体资格,有的甚至认为在华代表处没有用工权,不能直接招用外国人,这是对法律的误解。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发生劳动争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以在华代表处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为由将在华代表处与其雇用的外国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排除在我国劳动法的保护之外,不符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规定,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在华代表处不可以作为诉讼主体,事实上,我国大多数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度认可了代表处的诉讼主体资格。至于在华代表处是否有权招用外国员工,答案是肯定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因而适用在华代表机构。事实上,在华代表机构招用外国员工只要经我国政府依法批准,就是合法的,应收到中国劳动法的保护。

中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只要中国公司是依法招用该外国人,该外国人在华就业获得就业许可和就业证并办理了居住证,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并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什么是涉外劳动纠纷

涉外用人单位是该外国代表处。一旦在外国公司在华代表处的中国员工与该代表处发生纠纷时,劳动者往往不能直接以该代表处作为被诉人或被告提起劳动仲裁或诉讼。这对中国员工的合法劳动权益的保护非常不利。

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或在华代表处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只要该外国人在我国境内就业,履行了合法的程序,获得就业许可和就业证并办居住证,则双方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受我国劳动法的保护。双方发生劳动纠纷时,适用我国法律,由该分支机构或代表处登记地的仲裁机构或法院管辖。实践中,也有个别法院认为在华代表处没有诉讼主体资格,有的甚至认为在华代表处没有用工权,不能直接招用外国人,这是对法律的误解。根据《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发生劳动争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以在华代表处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为由将在华代表处与其雇用的外国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排除在我国劳动法的保护之外,不符合《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规定,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规定在华代表处不可以作为诉讼主体,事实上,我国大多数法院,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度认可了代表处的诉讼主体资格。至于在华代表处是否有权招用外国员工,答案是肯定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和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不适用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联合国驻华代表机构、其他国际组织中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人员”,因而适用在华代表机构。事实上,在华代表机构招用外国员工只要经我国政府依法批准,就是合法的,应收到中国劳动法的保护。

中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只要中国公司是依法招用该外国人,该外国人在华就业获得就业许可和就业证并办理了居住证,双方就建立了劳动关系并受我国法律的保护。

标题:

内容:在此输入您提问的问题,问题说明越详细,回答也会越准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8日 04: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纠纷相关文章
  • 你知道病腿劳动能力的评定标准是什么吗
    1、病腿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本标准所称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是指因受伤或疾病造成的人体组织器官的丧失、严重缺损、畸形或严重损伤,导致受损组织器官或生理功能完全丧失或严重功能障碍(I)治疗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1.单肢瘫痪,二级(含二级)以下肌力
    2023-05-07
    103人看过
  • 什么是年终奖,你知道吗
    年终奖就是老板给予员工不封顶的奖金,有的还包括了旅游奖励、物质奖励等,是一年来的工作业绩奖励,也是可给可不给的一个项目。年终奖的发放额度和形式一般由企业自己根据情况调整。好的年终奖办法要有较好的考评指标、评价方法、发放规则等等相应的各项制度。年终奖奖金对于员工来说是一种物质奖励。如果员工的绩效优良,工作成绩突出,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就应该给予奖励,一来是对员工努力上的承认,二来激励员工继续努力工作,实现更佳的工作表现。年终奖在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发放形式,除了一般意义上的“红包”外,有的是股票分红,有的是“双薪”,有的是提成,有的是奖金。但是.企业在发放年终奖的时候考虑的并不简单,有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奖励员工们在一年当中所付出的劳动,但也有一些企业发放年终奖的时候是不得已而为之。年终奖的发放实际上是一种投资,这种投资不仅是对员工价值的认可,同时也能进一步增强公司的凝聚力。但是由于每个
    2023-05-01
    403人看过
  • 你知道什么是医疗期吗
    什么是医疗期?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医疗期有何规定?根据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医疗期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医疗期主要有以下几条规定:1.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2.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2023-05-29
    435人看过
  • 劳动保险待遇规定你知道吗
    劳动保险待遇规定劳动保险待遇的规定:因工负伤、残废待遇的规定:甲、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应在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医治。如该企业医疗所、医院或特约医院无法医治时,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转送其他医院医治,其全部治疗费、药费、住院费、住院时的膳费与就医路费,均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负担。在医疗期间,工资照发。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确定为残废时,按下列情况,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月付给因工残废抚恤费或因工残废补助费。一、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残废抚恤费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五,付至死亡时止。二、完全丧失劳动力不能工作退职后,饮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其因工残废抚恤费数额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付至恢复劳动力或死亡时止。三、部分丧失劳动力尚能工作者,应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给予适当工作,并按其残废后丧失劳动力的程度,付给因工残废补助费,至退职养老或死亡时止,其数额为残
    2023-05-30
    92人看过
  • 涉外离婚,5个重点事项,你还不知道吗?
    最近,一个朋友和我说,她丈夫是加拿大人,他们是在留学的时候认识的,2016年在国内登记结婚,现在已结婚5年了,有一个孩子。最近两年他们的感情出现了问题,因为疫情的影响,丈夫在加拿大,自己和孩子在国内。想办理涉外离婚,但是不知道应该注意哪些问题。相信很多人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办理涉外离婚,需要注意哪些呢?我总结了这5点,建议收藏!一、资料的准备(一)国内一方需要准备: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2、本人结婚证;3、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写清楚双方当事人是自愿离婚,子女的抚养权、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二)国外一方需要准备:1、结婚证;2、离婚协议书;3、本人的有效护照或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4、如果外国人不出庭的,要提供委托国内律师的特别授权委托书(需要在所在国去办理公证及认证手续)。二、外国人的护照也要进行公证和认证。在涉外婚姻诉讼中如果外国人一方不出庭,只
    2024-01-06
    367人看过
  • 涉外劳动纠纷案件的处理
    涉外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合同主体或劳动合同的履行地点具有涉外因素的劳动法律关系。具体表现形式有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外国工作、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外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或代表处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或在华代表处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中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外国工作、中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中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外国工作而形成的关系。一、境内涉外劳动争议处理境内涉外劳动关系指劳动合同履行地在中境内的涉外劳动关系,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2)外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3)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或在华代表处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4)外国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或在华代表处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及(5)中国公司雇用外国人在中国工作。下面分别一一分析:外国公司雇用中国人在中国工作。根据我国法律外国公司不得直接在我国开展经营业
    2023-04-22
    439人看过
  • 什么是劳动纠纷,劳动纠纷是指什么?
    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属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根据《劳动争议事件适用法律解释2》第7条,以下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1)劳动者要求社会保险经营机构发放社会保险金的纠纷(2)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引起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3)劳动者对劳动力鉴定委员会的障碍等级鉴定结论或对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的异议纠纷(4)家庭和个人和家政服务人之间的纠纷(5)个人工匠和帮助劳动者学徒之间的纠纷(6)农村承包经营者和雇佣者之间的纠纷。劳动纠纷找什么部门解决劳动纠纷需要找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解决。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是隶属于当地人社局的执法部门,主要职责就是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纠正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如果劳动者和公司出现了劳动纠纷,可以找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进行解除,如果仍然
    2023-08-05
    365人看过
  • 常见违反劳动法行为你知道吗?
    全国总工会2日在京发布2014年度我国劳动关系领域10起具有典型意义的违法案件和劳动事件。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X还对富士康公司进行了点名批评。目前我国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案件事件还大量存在,有的案件事件性质非常恶劣,社会影响极坏,对劳动关系和社会稳定造成很大负面影响。违法情景一: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或每周超过44小时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法律工作部部长郭X说,一些企业安排劳动者每日工作长达十几个小时,很少有正常的休息日。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未执行带薪休假制度。富士康等企业长期违法安排劳动者长时间加班,致使部分劳动者出现各种心理健康问题,导致过劳死或自杀现象时有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第四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2023-06-09
    322人看过
  • 你知道该怎样签订劳动合同吗?
    1.签约单位的合法性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察看企业是否经过工商部门登记以及企业注册的有效期限。否则,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份无效合同。2.劳动合同应依法订立只有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法律效力。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3.合同双方地位的平等性在劳动合同订立的过程中,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4.合同的订立必须采取书面形式劳动合同都有一定的期限,而且劳动关系非常复杂,涉及诸多内容。采取书面形式使权利义务明确具体,有利于合同的履行。一旦发生争议,也有据可查,便于争议的解决。5.合同的具体性劳动合同字句要准确、清楚、完整、明白易懂,不能用缩写、替代或含糊的文字表达,否则就可能在劳动执行过程中产生误解或曲解,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争议,给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造成损失,也为合同争议的处
    2023-06-10
    215人看过
  • 什么是失业保险你知道吗
    失业保险是国家在一定期限内为失去工作的职工提供物质帮助和就业培训、就业指导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则是国家为解决城市贫困人口的生活困难问题而建立的一种社会救济制度,两者都属于社会保障的范畴。失业保险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相互配合失业保险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相互配合的。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1997年国务院发出《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通知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二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者失业保险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
    2023-05-30
    144人看过
  • 你知道劳资的意思吗?
    劳资是指劳资关系,又称雇佣关系,劳动者以人身自由作为交换,把劳动力出卖给资本家,从而获得生活所需要的货币,生产资料等等。从形式上看,劳动者出卖劳动力,资本家支付工资,双方之间通过订立合同加以确认,是一种平等的关系。但实质上,资本家无偿地占有了劳动者剩余劳动所创造的价值,对劳动者进行组织和管理。因此劳资关系又具有人身性。劳资纠纷的分类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起诉状有:劳动争议起诉状(争议)和民事起诉状(纠纷)。《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
    2023-07-01
    420人看过
  • 劳动仲裁的八大常识你知道吗?
    1、当事人对生效的仲裁调解书和仲裁裁决书不执行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争议处理条例》第28条、30条和31条规定,仲裁庭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根据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仲裁裁决在15日内不起诉,期满后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和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严格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执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执行程序办理。在执行中,对于企业拒绝给职工安排工作并且不发工资或者不给福利待遇的。人民法院可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通知银行或信用社扣划应付的工资和应享受的福利待遇,必要时可责令企业赔偿该职工的实际经济损失。2、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向人民法院起诉,可否将仲裁委员会视为被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诉讼当事人问题的批复》(法[经
    2023-06-09
    93人看过
  • 打欠款纠纷官司诉讼时效你知道吗
    一、打欠款纠纷官司诉讼时效你知道吗打欠款纠纷官司诉讼时效我知道,欠款纠纷属于民事纠纷,其诉讼时效为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法律依据】《民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二、欠款纠纷官司起诉流程欠款纠纷官司的起诉流程如下:1.起诉: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2.受理: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后,会在7日内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决定是否立案。对
    2024-01-12
    321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一般怎么签?你们知不知道?
    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3、劳动报酬要定清楚,避免口头约定。如标准工资是多少?有没有奖金?奖金是根据什么标准发放的?这些数据一定要在合同中体现,不要轻信老板的口头承诺。4、关于试用期的问题要特别注意。法律规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仅约定试用期的合同是无效的,试用期结束就要求劳动者走人是耍赖;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解除劳动关系;除非劳动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才能走人。5、劳动报酬的支付方式与支付时间要明确,是现金还是通过银行支付到账户中。有的单位采取扣发员工一个月工资的方式拴住劳动者,这种行为不具有法定效力。如果劳动合同终止后,用人单
    2023-02-28
    37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争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纠纷是指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纠纷,即劳动者与所在单位之间因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而发生的纠纷。 根据争议涉及的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可将其分为以下几类: (1)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 更多>

    #劳动纠纷
    相关咨询
    • 劳动纠纷增加原因是什么呢?大家知道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0
      劳动者的弱势地位是其合法权益受侵害的主要原因。一是劳资双方的社会地位不同。广大的农民工和外来工,文化层次较低,社会地位不高,是社会的弱势群体,对社会政策制定的影响力很小。二是劳资双方在企业中的地位不同。非公有制企业拥有生产资料所有权和企业经营管理权,虽然一些企业建立了党支部、工会、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但对企业的经营管理影响甚小。目前仍有相当数量的中小非公有制企业尚未建立工会、党支部等组织,企业内尚
    • 涉外劳动纠纷的问题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29
      涉外劳动争议是指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不具有中国国籍的劳动争议,包括我国用人单位与外籍职工之间、我国职工与外籍雇主之间所发生的争议。
    • 涉外劳动纠纷起诉状注意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9-06
      (一)首部应依次写明 文书名称“民事起诉状”,原告和被告的基本情况。原告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被告基本情况的写法和原告相同,如有的项目不知道的,可以不写,但必须写明被告的姓名或名称与住址或所在地址。因为“有明确的被告”是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法定条件之一。如有的被告下落不明(如离婚案件的对方当事人),则要说明原因和有关情况。 关于“住所、住址、所在地址”的提法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的定义是什么?你知道吗?
      湖南在线咨询 2024-09-05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通俗讲,排除个别原因(死亡、破产等)劳动合同到期不续订就是终止,
    • 涉外离婚是什么意思?有知道的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28
      涉外离婚,是指具有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解除。这里的涉外因素的婚姻关系主要指:或者是婚姻当事人双方或一方为具有外国国籍人或定居在外国的本国人;或者原婚姻关系是在国外缔结的。现在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准许,但各国法律关于离婚的条件规定很不一致,国际上主要是通过各国的国际私法调整离婚的法律冲突。《》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外国人,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离婚适用受理案件的所在地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