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发生改变公积金主体怎么确定
(一)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改制情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单位发生合并、分立、改制情形的,应当为职工补缴以前欠缴(包括未缴和少缴)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合并、分立和改制时无力补缴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在办理有关手续前,明确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
(二)单位发生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情形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责任主体如何确定?
单位发生撤销、解散或者破产情形的,清算时应当优先偿还所欠职工住房公积金。具体做法是由清算组按规定计算出所拖欠职工在职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三)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在同一缴存地单位之间调动及单位合并、分立的情况下如何办理转移
职工在同一缴存地单位之间调动及单位合并、分立的情况下,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转移手续。办理转移时,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并加盖调入、调出单位公章。
(四)转出单位已注销的情况下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的转移
如果转出单位已注销,办理转移时,可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转出单位注销证明(或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出具的单位注销证明)、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上只加盖调入单位公章。
二、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一)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是如何确定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
(二)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是如何规定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本市政府公布的当年最低工资标准。
(三)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基数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最低缴存基数仅适用于因生产经营困难,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单位。
(四)现行的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是多少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最低缴存比例各为5%,最高比例为12%,不得低于5%
(五)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并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乘以单位缴存比例。
(六)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住房公积金专户内。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当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
(七)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补缴金额应该如何确定?
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包括单位自行补缴和人民法院强制补缴)的数额,可根据实际采取不同方式确定: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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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储金,是用于住房的一种资金。具有普遍性、强制性、福利性和返还性的特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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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期限(以月为单位)的确定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061、最长是不超过30年,即360个月;; 2、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或者共同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是不可超过其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并且按照年限较短的一方计算贷款的期限,精确到月份; 3、贷款的期限不得超过房屋的剩余的法定使用年限。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根据借款申请人的申请期限以及以上所有因素综合来确定最终的公积金贷款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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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如何确定各自的诉讼主体地位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0劳动争议诉讼,是处理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它通过司法程序保证了劳动争议的最终彻底解决。由人民法院参与处理劳动争议,从根本上将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纳入了法制轨道,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有助于监督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有利于生效的调解协议、仲裁裁决和法院判决的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4月30日公布了《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举证责任、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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