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能否调整或更改强制措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1-17 10:10:08 113 人看过

法院有权力更改强制措施,必须确保相关措施符合法定要求。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如果发现非法执行强制措施,法院、检察院应当及时撤销或变更。

法院有权力更改强制措施。这里的“强制措施”指的是相关机关为了确保刑事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而采取的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或逮捕等行为。强制措施的执行者必须经过相关的申请且符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相应措施的法定要求,才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属于非法执行强制措施。如果发现采取强制措施非法的,法院、检察院应当及时撤销或变更。

强制措施的变更权属于谁?

强制措施的变更权属于谁?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侦查机关应当立即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一)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二)案件情况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符合采取强制措施的条件;(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已到第一审、第二审、第三审法定期限;(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已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尚未执行;(五)案件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其他案件需要侦查,并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其他案件已经办理完毕,并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对于需要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侦查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应当立即采取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措施。因此,强制措施的变更权属于侦查机关负责人。

法院有权力更改强制措施,但变更权属于侦查机关负责人。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机关负责人、侦查人员应当立即采取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措施。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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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30日 1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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