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必要性审查时限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16:12:49 257 人看过

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下发《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下称《规定》)。今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向检察机关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不需要羁押的,将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最高检刑事执行检察厅负责人表示,《规定》旨在加强和规范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维护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

人民检察院制作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理由和法律依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之规定,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将被纳入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监督体系。

一、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方式

1、审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和证明材料;

2、听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的意见;

3、听取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了解是否达成和解协议;

4、听取现阶段办案机关的意见;

5、听取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的意见;

6、调查核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体状况。

二、羁押必要性审查的内容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基本情况,原案涉嫌的罪名、犯罪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

2、原案所处的诉讼阶段,侦查取证的进展情况,犯罪事实是否基本查清,证据是否收集固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认罪,供述是否稳定;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有相应的审批手续,羁押期限是否即将届满,是否属于羁押超过五年的久押不决案件或者羁押期限已满四年的久押不决预警案件;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存在可能作不起诉处理、被判处管制、拘役、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判决无罪或者宣告缓刑的情形;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认罪、悔罪、坦白、自首、立功、积极退赃、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赔偿义务等从宽处理情节。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前科、累犯等从严处理情节;

7、共同犯罪的,是否有不在案的共犯,是否存在串供可能。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3日 1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羁押相关文章
  • 审查起诉羁押必要性审查的问题有哪些
    (一)审查人员存在认识偏差“惩罚犯罪和保障人权是刑事诉讼法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具有统一性。但是实践中构罪即捕、一捕到底、一押到底的现象普遍化。”我国刑事诉讼具有典型的职权主义色彩,国家追诉原则贯穿整个诉讼始终,“司法实践中,司法人员相当普遍的共性弱点是‘倾向于选择最严厉的手段,或者在同一种手段的裁量幅度范围内选择上限幅度’”从保障诉讼、预防再犯的角度来说,羁押是最好的手段,因此在司法实务当中,存在过度依赖羁押性强制措施的情况。(二)法律规定不完善,导致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可操作性不强1、羁押必要性审查主体规定不够明确。2、羁押必要性审查期限规定不够明确。3、审判阶段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不够明确。4、自诉案件的羁押必要性审查未作规定。5、羁押必要性审查内容不全面。(三)变更强制措施有脱保风险犯罪嫌疑人脱保、脱监,会干扰诉讼进程顺利进行,降低诉讼效率,造成诉讼资源的浪费。不仅如此,犯罪嫌疑人一旦脱
    2023-02-26
    314人看过
  •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是在什么时间段交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一般要选择在案件基本事实已经调查清楚,侦查机关尚未决定提请批准逮捕之前提交。一般刑事案件,刑拘期限是七天,因此在刑拘后的第三、四天就可以向侦查机关提出来。多次作案、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刑拘期限为三十日的,律师可以在刑拘后的第二十五天的这个时点提出来。如果是检察院的自侦案件,刑拘期限为十四天,可以在刑拘后的第六至七天提出来。对于暂时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在其具备取保候审条件之后及时申请。了解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主要理由: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5.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
    2023-04-12
    487人看过
  •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的流程解析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应交给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的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哪些是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是人民检察以书面形式通知刑事案件申请人该刑事案件的审查结果的一种文种。有关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的书写格式,可参考以下内容。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格式XXX市XXX区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不予立案通知书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申请人:关于你就XXXXX一案,向本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我院已经按照规定进行初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XXXX条规定,经本院审查认为:申请理由明显不成立,决定不予立案,理由如下:特此通知。XXX年XX月XX日相关刑事知识链接:<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
    2023-07-06
    183人看过
  • 找哪个部门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
    2016年1月22日最高检公布了《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全文,目的是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这对于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来说是个利好的消息,以更好地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办理主体是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刑诉法修改后,刑诉规则(试行)第617条将羁押必要性审查权赋予侦监、公诉、执检三个部门。经过两年多的实践,执检部门在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方面的优势日益凸显,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相对中立性。侦监部门是审查逮捕部门,逮捕决定即是侦监部门做出的,对自己做出的逮捕决定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立场难免有失客观;而公诉部门的主要任务是保障对犯罪的成功追诉,与不羁押相比,羁押明显更有利于追诉犯罪。因此,与侦监部门、公诉部门相比,执检部门相对更加超脱,更加中立。二是便利性。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派驻看
    2023-04-25
    350人看过
  •  羁押必要性审查和认定由哪个部门监管?
    在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进行必要性审查时,人民检察院负责此事。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在公安机关是否继续羁押后,应当对其审查作出决定。如果不需要继续羁押,人民检察院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在对犯罪嫌疑人的羁押进行必要性审查时,人民检察院通常负责此事。人民检察院在公安机关是否继续羁押后,应当对其审查作出决定。《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羁 押 必 要 性 审 查 规 定 : 由 谁 负 责 ?羁押必要性审查规定:由谁负责?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羁押或者审查起诉期间,羁押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应当对其是否具有羁押必要性进行审查。那么,由谁来负责羁押必要性审查呢?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侦查活动实
    2023-09-05
    336人看过
  • 聚众斗殴罪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
    申请事项: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羁押必要性审查事实与理由:作为刘某某的代理律师认为:没有必要羁押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一、刘某某不构成聚众斗殴罪依据刘某某会见过程中的陈述,刘某某出于朋友帮忙的原因去案发现场附近,而且在附近也只是蹲着玩手机,没有参与案发事件的冲突,更没有打架和起哄闹事的行为和情节。其本人对案发事件的起因、双方人员的身份、事件详细经过、造成的后果一概不清楚、不了解。实质上与本案没有任何关系。二、刘某某没有任何社会危险性依据2015年10月9日高检会〔2015〕9号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逮捕社会危险性条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通知第二条之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应当全面把握逮捕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除刑诉法第七十九条第二、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应当严格审查是否具备社会危险性条件。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
    2023-04-13
    335人看过
  • 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多久能放人
    一、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书多久能放人1、要注意综合不再羁押犯罪嫌疑人的法律依据、具体理由等,相关机关应该积极配合在十天之内进行处理,然后将最后的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查清楚以后,如果确认对社会和公民不能造成危害的,30天以后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不会再进行继续羁押;2、一般这种案件是案件的办案机关所对应的人民检察院进行统一办理,然后一些侦查监督或者检查技术等部门会进行相应的配合。一般如果人民检察院发现该案件证据发生了重大的变化或者没有证据可以证明被告存在犯罪事实的,或者继续羁押嫌疑人的话,可能羁押的时间反而超过了可能判处的期限。这些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应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犯罪嫌疑人的建议;3、还有一些情况,比如一些正在哺乳期的妇女、患有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的、未成年人或者75周岁以上的人等,如果他们具有悔罪的表现,即使考虑释放以后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多大危害。那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
    2023-06-19
    466人看过
  •  关于羁押必要性审查,什么阶段提出?
    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需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选择恰当的申请时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提出和取保候审的申请,都是要理由的。如果不具备一定的理由和依据,提出来也是浪费司法资源。因此,选择时机很重要。如在刑拘侦查阶段,在侦查机关已向检察院提请批捕后再提出,就使有些可以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失去了被取保候审的机会;而太早,则案情未查明而无法作出判断。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需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选择恰当的申请时机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提出和取保候审的申请,都是要理由的。如果不具备一定的理由和依据,提出来也是浪费司法资源。因此,选择时机很重要。如在刑拘侦查阶段,在侦查机关已向检察院提请批捕后再提出,就使有些可以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失去了被取保候审的机会;而太早,则案情未查明而无法作出判断。取保候审申请如何选择时机?取保候
    2023-10-21
    175人看过
  • 把握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意义是什么
    第一,人权保障及无罪推定原则,需要羁押应当进行必要性审查。自法国大革命后,“天赋人权”、“自由平等”等基础人权权益被各国立法者写入国内法典,民众也越来越重视个人的权利应得到他人、集体、国家的尊重。而无罪推定原则,是指任何人非经法院审判有罪之前,应视为无罪。逮捕作为审判前最为严厉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在较长的时间段内强行剥夺被羁押者的人身自由,用以实现国家公权力对未经法定程序定罪的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的合法限制。我国一直以来实行的都是逮捕和羁押相统一的原则。即羁押并不是一种法律规定的独立的强制措施,它是附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依法拘留或作出逮捕决定等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当然状态。但实行逮捕必然使当事人处于被羁押状态。所以在法院审判定罪以前,逮捕或其他强制措施必然使让处于无罪地位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入被羁押状态,这些人的人身自由受到国家公权力的直接限制,失去或者丧失从事社会活动的基本要件
    2023-04-28
    223人看过
  • 必要性审查后当天是否能解除羁押?
    羁押必要性审查当天是可以放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逮捕之后,人民检察院仍然应该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该建议进行释放或者是变更强制措施。有关的机关应该在十天之内把处理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因此,羁押必要性审查要通过一定的期限才能决定释放或者是变更强制措施,案件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哪些是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是人民检察以书面形式通知刑事案件申请人该刑事案件的审查结果的一种文种。有关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的书写格式,可参考以下内容。羁押必要性审查不立案通知书格式XXX市XXX区人民检察院羁押必要性审查不予立案通知书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申请人:关于你就XXXXX一案,向本院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我院已经按照规定进行初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XXXX条规定,经本院审查认为:申请理由明显不成立,决定不予立案,理由如下:特此通知。
    2023-07-01
    268人看过
  • 人民检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规定内容是什么?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申请时应当说明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理由。人民检察院可以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进行公开审查。人民检察院发现四种情形后,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案件事实或者情节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拘役、管制、独立适用附加刑、免予刑事处罚或者判决无罪的;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将超过依法可能判处的刑期的;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按照《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试行)》,
    2023-06-27
    104人看过
  • 不必要羁押审查的条件
    不必要羁押审查的条件:1、继续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将超过依法可能判处的刑期的;2、案件证据发生重大变化,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行为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为的;3、案件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已经收集固定,符合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条件的等。羁押审查期可以转让股权吗公司法并没有规定,股东在羁押期间不能转让股权,所以股东被羁押的,可以依法转让持有的股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股权转让】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
    2023-08-04
    364人看过
  • 批捕后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有可能吗
    批捕后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是非常有必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百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度必要性进行问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答。有关机专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所以,羁押必要性审查要经过一定期属限才能决定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案件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一、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羁押必要性审查的程序主要包括受理、初审、立案、审查、结案的几个部分:1、申请与受理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除了批准逮捕的检察部门依据职权启动外,主要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辩护人通过申请启动。申请人应当向刑事案件办案机关对应的同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并说明不需要羁押的理由。受理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在三个工作日以内进行初审,并提出是否立案审查的意见。对于无理由或者理由明显不成立的申请,决定不予立案,并书面告知
    2023-06-25
    213人看过
  • 出台羁押必要性公开审查后如何做好
    (一)完善法律法规,赋予检察机关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审查决定权。通过这一举措,从立法上明确变更强制措施需要检察机关的批准,变事后监督为事前监督,从而减少随意变更强制措施可能出现的种种弊端,有利于检察机关“权责一致”的全面实现,强化其侦查监督的法律效果。(二)规范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程序。现实审查逮捕操作中,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只是简单制作一份《批准逮捕决定书》,内容一般是“某某人犯某某罪,根据第某某条规定,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一句话概括,并无其他相关法律文书,对批准逮捕的理由说服力并不强。因此,检察机关在审查终结后应对批准逮捕决定作出充分说明和依据,使批捕程序更加完整规范,从而提升检察公信力。(三)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程序进行规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捕后,由于案件事实证据,被逮捕人情况变化,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拟变更强制措施,应向原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的检察机关提交变更强制措施的申请,说明
    2023-04-28
    218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羁押
    词条

    羁押基本上是一种逮捕、拘留决定以后的,依附于拘留、逮捕的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当然状态,不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 更多>

    #羁押
    相关咨询
    • 审查羁押必要性有必要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20
      可行。增设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保障人权。具体的说就是防止超期羁押和不必要的羁押。尽量减少羁押,大幅度降低羁押率。羁押必要性审查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审查对象是看守所关押人是否合法关押,是否有超期关押,是否有不必要的关押。
    • 2022年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的审批时间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9
      以实际情况计算,审批时间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案件复杂的可再延长五个工作日,当做出变更强制措施决定后,交由案件承办公安机关领导批准,在十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在《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第二十条中有明确的规定。
    • 羁押必要性审查时间的内容包括什么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3
      按流程应由检察院受理,驻看守所检查室办理,一般5个工作日内,案件复杂的可再延长五个工作日。
    • 羁押必要性审查的诉讼时效是多少天?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08
      1、法律分析:羁押必要性审查一般是五天,在十日内日作出决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 第二十条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应当在立案后十个工作日以内决定是否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案件复杂的,可以延长五个工作日。 第二
    • 应该怎么解释羁押必要性审查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31
      《人民检察院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规定》第二条规定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三条规定,对被的、被告人有无继续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