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所载之房主姓名并非判断房屋是否为共同财产之唯一标准,具体情况应参照实践中所遵循之相关规则。
根据传统法律观点,以下几种情形可供参考判别:
首先,若夫妻在婚前行或婚后使用各自的私人财产购置物业,并将房产证上仅刻有其中一人的名字,则该套房产依法属个人财产;
其次,若夫妻于婚后以夫妻公共财产购买住宅,无论该物业登记于谁名下,均应归类为共同财产;
再次,婚后如有一方父母资助给其子女购置房产,且只落户在该当事人的名下,那么这可以被理解为父母对于他们小孩的单独赠予,并不构成共同财产。
然而,在最后两种情况下,即婚后由两位家长共同支付全部购房款项,该住房登记在一方名下,则应按照各方的实际出资比例作为估值依据,分配为按份共有;
同样地,倘若房屋产权证名在两个人的名下,但事先并无明确定义各自所占有的份额,那么就应当视为双方共同持有房产所有权。
另外,亦存在这样的可能性:
即在婚前一方已支付了购房的首付款,并在自己的名义下做出登记,而随后的还款过程中的所有费用由夫妇双方共同承担,这种情况下,房产最终仍然归属于登记方所有,不过在偿还贷款的问题上,还需要对财产进行详细的划分和分配。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房产证上仅写一方名字是否合规?
338人看过
-
房产证上名字仅属一人所有,是否为共同财产?
188人看过
-
加妻子名字后,男方房产证是否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191人看过
-
共同出资购房,房产证上仅写一方名字
357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房产证该写谁的名字?
342人看过
-
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房产证上就夫妻一方名字能卖房吗
480人看过
-
夫妻一方是否要将房产加名字为共同财产?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04夫妻一方所有房屋加了另一方的名字,该房产变为夫妻共有房产。 但是在司法实际的判例中,目前离婚案件的财产分割,虽然确定加名字的一方有产权份额,但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 关于分割方式,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结婚的年限等因素。 因此,夫妻双方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同时,可通过协议明确确定每个人在房屋所享有的产权份额,以此确定离婚财产分割时的比例。有这样的协议,房屋
-
婚姻关系中,丈夫仅在房产证上写了自己名字,不视为夫妻共有财产新疆在线咨询 2024-11-22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如果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以及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非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财产),以及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夫妻仅一方名字抵押房产是否有效?上海在线咨询 2024-11-07在夫妻共同财产中,如果其中一方私自将其进行抵押,这种行为将被视为无效。需要明确的是,共同共有权人只有在取得其他共有人的明确授权或者亲自签署相关文件后,才有权用他们共有的财产作为抵押物。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在处理共有财产方面有一些特殊规定。首先,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有家庭所获得的财产都应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其次,无论产权登记上是否仅体现了夫妻双方中的任何一个人的姓名,也无法改变这些财产属
-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一方名字的,一方可以写一个人名字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9不是。一方婚前的个人的财产,无论结婚与否都是属于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
-
夫妻共同购房时,仅写一个人的名字是否会对房产产生影响?重庆在线咨询 2024-11-10夫妻间购置房产,仅署名一方可能产生的影响可以从产权登记、父母购置及离婚诉讼中的所有权分配等方面进行具体阐述。 在产权登记问题中,如果房产系夫妻双方共同所有,但登记产权仅落在其中一方名下,那么若该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处置房产,而第三方以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从而获得房产,则未登记一方将无法主张追回房产,仅能向产权登记方寻求损害赔偿。 在父母为子女购置房产的情况下,如果父母全额出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