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和担保人是否可以是一个人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4 13:00:14 293 人看过

没有规定债务人和保证人不能是同一人。按照法无明文禁止即为允许的原则,债务人和保证人可以是同一人。在实践中,债务人作为保证人的情况很少,但是债务人用自己的财产、权利(股权等)为自己的债务设立抵押、质押保证的情况很多。

一、构成违约要承担什么违约责任

(一)我们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限内向保证人及时主张权利,否则,就会失去保证合同效力,就不能依法追究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二)债权人应当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限内向保证人及时主张权利,否则,就会失去诉讼时效,就会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三)对保证合同无效的保证人,也可依法追索其相应的赔偿责任。此外,在对保证人的债务追索过程中,也要注意债权主体和债权金额的确定问题。

所谓抵押(质押)债权,是指在债权上设立了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债权。一般来说,提供债权抵押或质押的是债务人自己,有时候也有第三人提供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情况。

在债务人提供抵押品或质押品的情况下,虽然债务人本身已经承担了偿还债务的义务,但由于债权人(抵押权人或质押权人)对抵押财产或质押财产有依法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因而抵押权或质押权的有效与否,对最大限度的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尽量减少国有不良资产损失,提高不良资产的处置收回率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反担保具体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反担保有下列方式:

(一)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主合同的义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抵押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三)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或者将其财产权利交由债权人控制,将该动产或者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

三、对担保责任有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一条【保证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百九十三条【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四条

【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第六百九十五条

【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第六百九十六条【债权转让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七条

【债务承担对保证责任影响】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第六百九十八条

【一般保证人保证责任免除】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的真实情况,债权人放弃或者怠于行使权利致使该财产不能被执行的,保证人在其提供可供执行财产的价值范围内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九条

【共同保证】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七百条

【保证人追偿权】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第七百零一条【保证人抗辩权】保证人可以主张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债务人放弃抗辩的,保证人仍有权向债权人主张抗辩。

第七百零二条【保证人拒绝履行权】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抵销权或者撤销权的,保证人可以在相应范围内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5日 20: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务人相关文章
  • 是否可以同意债务人要求更换担保人
    一、是否可以同意债务人要求更换担保人债务人可以要求更换担保人,但是需要当事人协商一致,一般当事人提供担保的,都需要签订相应的担保合同,担保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和留置等,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则担保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担保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二、债务人以财产抵押他人怎么应对处理债务人在起诉前,如果通过虚增债务的方式抵押财产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财产抵押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三、债务人死亡后要如何确定被告1.原告起诉时
    2023-10-28
    246人看过
  • 法院判给个人债务人, 是否可以申请破产呢?
    法院不可以申请债务人破产,个人不能申请破产,只有公司法人才可以申请破产。也就是说,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否则法院不予受理。申请破产是法人在资不抵债的情形下申请,而不是由法院来申请,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一、分公司可以破产吗分公司不可以申请破产。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并不具有独立法人地位,它没有自己的公司名称和公司章程,并不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财产与总公司的财产混同。在法律责任上,分公司是公司以公司所有财产为限承担分公司的法律责任。公司对其分公司有控制权,而且在财产责任上是一致的。而且分公司没有独立的财产,即使其经营状况出现问题,也由公司的
    2023-03-14
    344人看过
  • 两个人是否可以互为担保人
    一、两个人是否可以互为担保人1、两个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为担保人。如果债权人接受的,并且担保人没有恶意串通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故意,担保人也具有担保的资质的,可以互为担保。但是机关法人、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一般不能为保证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二、几个债务人是否可以互相担保1、这样的情况明显违法,担保人在这里又是借款人,等于就是借款人自己给自己
    2023-06-16
    182人看过
  • 担保人可以分担多少个债务?
    对于债务人应当承担多少债务,法律是没有具体的比例规定的,法律只是划分了一般保证责任和连带保证责任。如果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委托人有哪些权责委托人的权责如下:1、担保人按照担保规定向受益人支付款项后,应当立即偿还担保人提前支付的款项;2、承担担保项下的所有费用和利息;3、如果担保人认为需要,应提前支付部分或全部押金。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二、民法典中什么叫严格保
    2023-06-25
    296人看过
  • 担保人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
    担保人产生的债务一般属于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有夫妻共同签名或者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或者是一方负担的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一、诉讼离婚债务认定是怎样的?诉讼离婚债务的认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以及为婚姻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都是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婚前负债会连累妻子吗婚前债务不会连累妻子,除非该债务在婚姻存续期间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支出,则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
    2023-03-25
    147人看过
  • 债务人是否可以提前还款呢
    债务人是可以提前还款的,但是如果债务人提前还款的行为会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的,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应当由债务人负担。一、借钱不还多久可以起诉如果借贷双方约定了还款日期,日期届满时债务人没有还款的,自届满之日起三年内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债权人可以随时请求债务人清偿债务,债务人多次催告债务人拒绝还款的,债权人自债务人拒绝还款之日起三年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二、借条过了3年还能起诉吗借条超过三年起诉是否有效,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处理:1、明确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是
    2023-06-23
    50人看过
  • 公司可否给个人担保债务?
    公司可以给个人担保债务,但是需要经过股东和法人的签字同意。如果担保行为未经股东会决议,法定代表人也未签字认可,该担保行为无效。因为法律规定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需要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且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
    2024-04-15
    74人看过
  • 如何确定一个人是否可以作为担保人?
    具有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为担保人。没有规定直系亲属不能担保。法律明确禁止:国家机关不得担保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贷款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得担保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和职能部门不能担保人。与案件无关,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不受限制,有固定住所和收入。直系亲属作为担保人没有限制。由此可见,直系亲属可以担保。作为担保人要注意的问题1、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的范围,尽量减小责任。2、让债务人多找几个担保人,分担责任。3、明确约定为一般保证,不承担连带保证。4、约定较短的保证期间。5、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同时用物作抵押,担保人应尽力让债务人用物同时作抵押。6、要求债务人以实物或保证人提供反担保。一旦承担了保证责任,也可以向债务人和保证人主张权利,避免自己的损失。7、及时向债权人提供债务人可供执行的
    2023-07-02
    136人看过
  • 公司是否能为个人债务担保
    个人能为公司债务担保。个人需要具备债务清偿能力,提供担保时签订担保合同。法律规定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一、对保证合同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条【保证合同的从属性及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第六百八十三条【不得担任保证人的主体范围】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
    2023-03-11
    489人看过
  • 债权人与债务人欺骗担保人,担保是否生效?
    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由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居间人与担保人的区别是:居间人在委托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中既非当事人,亦非任何一方的代理人,而是中间媒介人;居间人只有在居间产生有效结果时才可请求报酬给付。担保人是指当债务人无法履行债务时,根据事先的约定,由担保人代为偿还债务的一方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担保人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第三百九十二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
    2023-07-04
    68人看过
  • 连带保证人和债务人是否同样承担义务?
    连带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连带债务人是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人,连带保证人只是债务的担保人,不是债务的主体。连带保证人承担的是保证责任,是担保债务人履行到期债务;而连带债务人是直接对债务负有责任的人,是债务的直接履行的义务人。如何区别债务人与债权人区分债权人和债务人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区分:1、定义不同,债权人指的是银行或金融机构借贷人和供应商。他们或者给予了公司贷款,或为公司提供了存货物资和设备;而债权人则是指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2、权利不同,债权人的权利有:代位权、转让权和撤销诉权;而债务人的权利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债权无效抗辩权;3、行使的义务不相同,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有义务按照合同所约定的条件向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同时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其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
    2023-07-06
    436人看过
  • 债务人是否可以与第三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债务
    一、债务人是否可以与第三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债务债务人可以与第三人共同对债权人承担债务,这是债务加入。债务加入实质上增加了新的债务人,且加入债务的第三人与原债务人通常对债务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增强了偿债能力。一般而言,债务加入对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是有利的。因此,债务加入不需要债权人同意,只需债权人不明确表示反对即可。第三人作出愿意承担债务的意思表示,是构成债务加入的基本要件。债务加入自第三人作出愿意承担债务的意思表示时成立。通常,债务加入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第三人出具承诺书,另一种是第三人与债务人、第三人与债权人或第三人、债务人与债权人签订合同(协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二、债务人移交保证金等形式作担保是否可以优先受偿
    2024-01-19
    357人看过
  • 担保人是否可以起诉借款人还款的债务
    担保员在承担担保责任之后,具有起诉借款人并要求其偿还债务的合法权益。担保员在代为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之后,依照法律规定将自动继承对借款人的追索权。这是基于法律公平公正原则以及合同的相对性质定理而得出的结论。虽然担保员所承担的责任并不属于其法定职责范围之内,但却是根据担保合同的明确约定产生的,在完成该项义务之后,担保员有资格向借款人提出权利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2024-07-28
    67人看过
  • 公司可以担保个人债务吗
    个人为公司债务担保。担保的方式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这五种。个人为公司债务担保的,公司到期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个人承担清偿责任。一、合同担保的方式有哪些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合同担保的方式主要有抵押、留置、质押、定金。抵押一般是指第三人或者是债务人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把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的行为。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相关规定,将抵押财产折价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对于定金,则是合同当事人一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金钱,担保合同履行的行为。二、什么叫无限连带责任保证?1、担保是当事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双方一起约定,是为了让债务人履行债务,维护债权人的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一般来说担保是要签担保合同的担保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2、担保在法律的界定内有5种合法的方式,也就是抵押、质押、定金、保证、留置,不能唱新的担保形式。抵押,留置质押这三种形式取得的
    2023-06-28
    177人看过
换一批
#债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务人
    词条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债务人
    相关咨询
    • 和担保人写了债务调解协议,是否可以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5
      1、债务人与担保人写的《债务调解协议》,除非债权人认可,否则,对债权人没有法律约束力。2、债权人起诉债务人和担保人的依据,还是债权债务合同及相关的担保合同。如果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未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如果担保人属连带责任担保人,债权人可同时起诉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
    • 个人担保的债务是否是?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
    • 有债务人的财产报给债务人担保是否可以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7-06
      债权有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担保,如果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作出判决后再申请强制执行。不能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在执行中,债务人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并经债权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执行及暂缓执行的期限。被执行人逾期仍不履行的,人民法院有权执行被执行人的担保财产或者担保人的财产。
    • 担保人替债务人还款后是否可以对债务人追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6-25
      担保人替债务人还款后可以对债务人追偿。
    • 担保合同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和债权人是否承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30
      在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形下,虽然不存在履行担保义务的问题,但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债权人并非不承担任何法律后果。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在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的情况下,如果债务人、担保人或者债权人对合同的无效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