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还能经营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15:40:07 391 人看过

企业被人民法院宣告破产后,破产企业应当自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裁定之日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但经清算组允许,破产企业可以在破产程序终结之前,以清算组的名义从事与清算工作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清算组应当将从事此种经营活动的情况报告人民法院。

如果破产企业对外非以清算组的名义签订合同,且合同与清算工作无关,该合同无效。

一、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依照《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企业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为:

(一)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二)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三)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位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另外,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倒闭员工怎么赔偿

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员工解除合同的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时间满一年给一个月的平均工资,不足一年但超过半年的按一个月工资计算,低于半年按半个月工资计算。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者停止后产生需要支付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问题,如果员工能够证明公司承诺支付的时间为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的具体日期的,则公司承诺支付的当天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员工没办法证明具体日期的,就要等清偿破产费用和公益债务之后,才会补偿员工应得收入。员工应得收入的支付顺序: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养费用,医疗保险费用,以及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按比例分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0: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程序相关文章
  • 企业进入清算状态还能营业吗
    不可以,已经进入清算程序的企业,不可以进行经营活动了,以下是非经营的状态:1、企业当期已度在进行清算;2、企业已经正式决定在下一个会计期间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3、企业已确定在答当期或下一个会计期间没有其他可供选择的方案而将被迫进行清算或停止营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八条破产宣告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一)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足额担保或者为债务人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二)债务人已清偿全部到期债务的。
    2023-04-15
    335人看过
  • 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已进入诉讼程序
    一、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已进入诉讼程序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如果对破产清算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第五十八条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确认。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一)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二)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
    2023-06-06
    75人看过
  • 提了诉讼才能进入破产程序吗
    一、提了诉讼才能进入破产程序吗按照法律规定的情况,只要满足破产条件的话,如果企业法人没有能力清偿到期的债务,企业法人严重缺乏清偿债务能力的话,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如果债务人具有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的情况,相关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是破产的申请。另外,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企业法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此外,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诉讼需要被中止。直到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诉讼才继续进行。根据《企业破产法》我们可以清楚地了解到,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但是没有结束的跟债务人相关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需要被中止,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的话,需要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后,如果债务人要提请民事诉讼,除了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没有其他渠道。对于公司被诉讼期间可以申请破产的问题,答案是肯定可以申请破产的。同时还想告诉大家的是,根据法律条文规定
    2023-06-06
    51人看过
  • 股权冻结后进入破产程序
    一、股权冻结后进入破产程序股权被冻结并不影响申请破产清算,公司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二、破产重整的原因是什么由于重整程序与破产清算程序的目标不同,破产法对适用重整程序的破产原因需要作扩大的规定。这就是,企业因为经营或者财务发生困难将导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也可以适用破产法规定的重整程序。换句话说,企业法人无论是基于已经发生的无力偿债的事实状态,还是将要发生的无力偿债的事实状态,都可以申请企业重整。所以,重整原因的范围比一般破产原因的范围大。这一概念体现了对企业困境早发现,早治疗的思想,符合重整程序拯救企业的制度目标。根据破产法第2条第2款的规定,重整程序可适用于两种情形:一是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即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或者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二是债务人将要出现破产原因,即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三、什么是破产
    2023-06-04
    90人看过
  • 进入破产程序后被告是谁
    一、进入破产程序后被告是谁(一)公司申请破产后能作为被告,破产管理人可以做被告。(二)管理人在履职过程中因过错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利害关系人可以管理人作为被告提起诉讼。(三)管理人作为被告主要有二种情形:其一,管理人未勤勉尽职履行职务,给债权人、债务人或第三人造成财产损失;其二,管理人因职务行为致人损害。该种损害赔偿作为共益债务,首先由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清偿,如果管理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则管理人需要承担责任。二、破产企业是被告的情形有哪些(一)已经审结但尚未执行,虽已开始执行但尚未执行完毕的,都必须中止。由债权人凭生效的法律文书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统一依破产程序公平受偿。(二)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尚未审结且无连带责任人的经济纠纷案件,应当中止诉讼,由债权人向受理破产案件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终结诉讼。(三)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尚未审结且有连带责任人的经
    2023-04-24
    219人看过
  • 企业进行破产程序需要公告吗
    一、企业进行破产程序需要公告吗依据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企业进行破产程序后,法院是会进行裁定,并且将裁定结果进行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二、公司破产清算公告期限是多久这个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一)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二)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
    2023-06-06
    172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 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更多>

    #破产程序
    相关咨询
    • 进入破产程序后破产管理人还存在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6-29
      破产管理人在各国的称谓不尽相同,英美法一般称之为“破产信托人”,大陆法一般称之为“破产管理人”,日本法则称之为“破产管财人”。债务人被法院宣告进入破产程序后,其行为能力将受到极大的限制,其财产及有关经营活动将由破产管理人接管。在破产程序中,破产管理人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和诉讼活动。可以说,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处于核心地位,破产管理人制度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破产程序能否公正、高效地进行,关系到破
    •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五年的工程款有优先支付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16
      建议您先去清算组申报债权,不过这个属于普通债权,顺序比较后,您要有心理准备。
    • 企业由批准进入破产程序还用微纳保险费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1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一样应当承担员工的工伤保险费用,这个费用应当列入破产清算应当支付的费用。
    • 破产程序多久能进入清算程序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02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两款规定的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第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
    • 开发商进入破产程序还能评估房产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1-11
      最高法院认为,如果消费者已支付购买商品房全部款项,则可请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这个不属于《企业破产法》第十六条所称无效的个别清偿行为,管理人也无权解除合同。 此外,司法实践中亦有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一条,关于“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规定,认定相对人购买的房屋属于特定物,如果相对人已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