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合同无效如何认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2 16:22:17 488 人看过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合同无效:

1、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所谓恶意串通,是指当事人为实现某种目的,串通一气,共同实施订立合同的民事行为,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损害的违法行为。

恶意串通而订立的合同,其构成要件是:

当事人在主观上具有恶意性。即明知或者知其行为会造成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损害,而故意为之。

当事人之间具有串通性。串通是指相互串连、勾通,使当事人之间在行为的动机、目的、行为以及行为的结果上达成一致,使共同的目的得到实现。在实现非法目的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后,当事人约定互相配合或者共同实施该种合同行为。

双方当事人串通实施的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恶意串通的结果,应当是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受到损害。法律并不禁止当事人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中获得利益。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在谋求自己的利益的同时而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的时候,法律就要进行干预。

2、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也称为隐匿行为,是指当事人通过实施合法的行为来掩盖其真实的非法目的,或者实施的行为在形式上是合法的,但是在内容上是非法的行为。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订立的合同,应当具备下列要件:

一是当事人所要达到的真实目的或者其手段必须是法律或者行政法规所禁止的;

二是合同的当事人具有规避法律的故意;

三是当事人为规避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采用了合法的形式对非法目的进行了掩盖。

3、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在法律、行政法规无明确规定,但合同又明显地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时,可以适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条款确认合同无效。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是指当事人在订约目的、订约内容都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5: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该如何认定合同无效,怎样处理无效合同
    一、该如何认定合同无效所谓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的,它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应确认为无效。1、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无效合同种类很多,但都具有违法性。所谓违法性,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社会公共利益。这就意味着:(1)无效合同必须是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判断无效的标准,应当以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为依据。至于行政规章以及地方性法规等地方性文件,可以作为判断合同无效的参考依据,但在许多情况下不应作为判定合同无效的惟一依据,特别是对于那些不合理的,甚至与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明显冲突的地方性法规或规章规定,显然不应该作为判定无效的依据。(2)所谓违法是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行性规定,而并非指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任意性规定,对于法律的任意性规定,当事人是可以通过协议而加以改变的。(3)违法
    2023-03-29
    299人看过
  • 如何确认赠与合同履行地
    一、如何确认赠与合同履行地如果赠与合同有约定的,约定地为合同履行地,如果没有约定的,赠与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赠与动产的,动产交付地为合同履行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签订赠与合同后可以不履行吗首先,签订赠与合同后,如果只是一般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即不再履行给付义务,不承担法律责任。反之,如果是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比如向学校捐款,或者经过公证
    2023-04-18
    451人看过
  • 夫妻赠与合同如何有效,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夫妻赠与合同如何有效夫妻之间赠与财产签订赠与合同时,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是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二、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1、赠与是一种合意,是双方的法律行为。赠与合同虽然属于单务、无偿合同,但仍需要有当事人双方一致的意思表示才能成立。如果一方有赠与意愿,而另一方无意接受该赠与的,赠与合同不能成立。在现实生活中,也会出现一方出于某种考虑而不愿接受对方赠与的情形,如遇此情况,赠与合同不成立。2、赠与合同是转移财产所有权的合同。赠与合同是以赠与人将自
    2023-04-18
    348人看过
  • 借款合同无效如何认定,怎样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无效合同是因不成立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意。即不具备合同的有效要件且无法补救,对当事人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的无效,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认。结合审判实践,根据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一、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是什么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是: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3、合同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签订合同;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履行效力的合同。二、虚假宣传合同还有效力吗?虚假宣传签订的合同无效。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
    2023-06-22
    438人看过
  • 合同无效补充合同后如何认定合同效力
    在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补充合同的效力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确定:1、如果合同已经实际答履行,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有效;2、合同尚未生效,补充协议内容可独立履行的,补充协议有效;3、不能独立履行的,效力待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效力如何认定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效力的认定为:1、依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2、未依法征用国有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而将土地使用权进行抵押,应认定抵押合同无效;根据2021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八条规定,以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依法抵押的,实现抵押权后,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用途。第三百九十八条规定,乡镇、村企业的
    2023-08-10
    382人看过
  • 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何?房屋赠与没有合同赠与行为是否有效
    一、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如何?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是在当事人就房产的赠与达成了一致的意见,合同就生效了。但是房产赠与合同生效不等于房屋就已经属于受赠人了。房产以登记作为权利转移的生效要件。也就是说在办理过户登记之前,房产还不属于受赠人,只不过是赠与合同赋予了赠与人办理过户的义务,以及受赠人取得房产的权利。只有办理了过户登记之后,房产赠与才算真正的完成。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由于房产需要登记才能产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因此在房屋过户给受赠人之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合同。二、房屋赠与没有合同赠与行为是否有效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因此要是当事人进行了房屋赠与而没有具体签订书面合同的话,那么这时的房屋赠与行为一般是认定为无效的。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023-05-03
    496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赠与合同无效怎么办?哪些赠与合同无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07
      《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规定了两个条文。第58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对于尚未实际交付赠与物的情况完全可以随时
    • 如何认定赠与合同履行地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19
      合同履行地按照以下规定确认:1、合同承诺履行地点的,以承诺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点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承诺或承诺不明确,争议目标是支付货币,接受货币的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3、交付房地产的,房地产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4、其他目标的,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是合同履行地5、即时结算的合同,交易行为地是合同履行地。
    • 房屋赠与合同的效力的认定如何进行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5-0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公民之间赠与关系的成立,以赠与物的交付为准。赠与房屋,如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了过户手续的,应当认定赠与关系成立;未办理过户手续,但赠与人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已将产权证书交与受赠人,受赠人根据赠与合同已占有、使用该房屋的,可以认定赠与有效,但应令其补办过户手续。”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房屋赠与关系的成立,必须是以办理了
    • 什么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如何认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3
      按照全部还是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进行分类: 1、全部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2、部分无效合同,是指合同的部分内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的其余部分内容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 如果继承人确认赠与合同无效。还能完成赠予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21
      法律上规定赠与合同的撤销有两种,一种是任意撤销权,一种是法定撤销权。任意撤销权,只能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行使。因老人已经对财产赠与作出了赠与公证,不能再行使任意撤销权;法定撤销权,即使在赠与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但具备以下情形的,赠与人仍然可以行使撤销权: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宾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本案中老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