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放在私人员构成要件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4:51:31 340 人看过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

2、本罪客观上表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

3、本罪的主体是司法人员,主要是负有监督责任的司法人员;

4、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即明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故意非法释放。犯罪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因为贪污受贿,有的是为了包庇同伙,有的是徇私情等。犯罪动机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私放在押人员罪既遂的定罪量刑

犯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一般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应当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私放重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私放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被非法释放后继续犯罪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加重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条

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3日 07: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动机相关文章
  • 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应该怎样追究责任
    一、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应该怎样追究责任犯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一般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应当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私放重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私放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被非法释放后继续犯罪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加重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条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区分私放在押人员罪的既遂与未遂的界限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已经脱离了监管人或押解人监管的为既遂。私放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目的是为了使犯罪嫌疑人、
    2024-01-13
    495人看过
  •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什么 如何正确认定私放在押人员罪
    司法实践中,私放在押人员罪和不少罪名存在相似之处,比如徇私枉法罪,两罪比较容易混为一谈。但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涉案人员的合法权益,区分清楚私放在押人员罪的罪与非罪十分关键。只有定罪正确,才能量刑公正,而量刑公正是司法公正的表现之一。那么,私放在押人员罪是什么,究竟如何正确认定私放在押人员罪?请继续关注本文。一、私放在押人员罪是什么(一)私放在押人员罪的概念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二)私放在押人员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万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而
    2023-08-06
    267人看过
  • 哪些标准下私放在押人员罪才立案
    1、对于私放在押人员罪立案标准的规定为: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条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如何正确认定私放在押人员罪1、罪与非罪在监管工作中,因警惕性不高、警戒不严、管理松懈而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或者由于工作粗枝大叶、疏忽大意而错放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这种情况一般属于职务上的过错,不构成犯罪,但是如果情节严重
    2023-02-17
    276人看过
  • 虐待在押人员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虐待俘虏的行为破坏了俘虏管理秩序,将会对我军作战造成危害,却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结果发生。过失不构成本罪。虐待俘虏的动机多为义愤、敌意和报复心理,不论出于何种动机,情节恶劣的均构成虐待俘虏罪。一、故意杀人罪判断方法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间接故意包括三种情况:(1)为了追求一个合法的
    2023-03-15
    454人看过
  • 逃脱罪与私放在押人员罪是否能构成共犯
    逃脱罪与私放在押人员罪能构成共犯。一、盗窃不报是什么罪知情不报是指明知是逃匿的罪犯而不向司法机关举报,放任其逍遥法外的行为。首先从行为方式上看,知情不报是以消极的不作为方式实施的。其次,我国《刑法》没有将其规定为犯罪行为,但对于知情不报的行为应予批评教育。但关于知情不报是否犯罪。还需要分情况来看:一、如果只是单纯的与犯罪人、犯罪事实没有关系的知情不报,不犯罪,也不违法。二、如果采取积极地行为帮助犯罪嫌疑人逃脱或掩盖犯罪事实等等,有可能会构成共犯,或包庇、窝藏罪等。综上,对于犯盗窃罪的,如果只是知道其是罪犯分子,出于害怕没有向司法机关举报,且没有参与的,应不认为犯罪。如果明知其是犯罪分子还帮助其逃跑或者帮其藏匿盗窃的财物的,构成共犯,或包庇、窝藏罪。二、三类犯罪不包括三类犯罪包括:1、贪污贿赂犯罪,具体包括的罪名有: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单
    2023-03-20
    58人看过
  • 私放在押人员罪辩护词
    法律综合知识
    一、私放在押人员罪辩护词审判长、审判员:公诉人在指控陈某的行为构成了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同时,也认为陈某具有投案自首的法定从轻减轻情节。根据指控的情节本辩护人认为,即使法庭认为指控的罪名能够成立,在对陈某的行为作出法律评价时,也应结合其所具有的一个法定从轻减轻情节和三个酌定从轻减轻情节(间接故意、夏X明仅脱逃两天且未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和陈某一家五口仅靠其一人的工资收入维持)的因素,对其作出免于刑事处罚的判决。但是,从公诉人刚才发表的公诉意见中可以看出,公诉人用了大量的篇幅从客观要件上论证陈某构成了私放在押人员罪,却对陈某在主观要件上是否也符合私放在押人员罪只字不谈,这种只谈客观要件不谈主观要件的控罪方式,不但有客观归罪之嫌,更违反了主客观相一致的定罪原则。本辩护人认为,从主观要件分析,陈某的行为不符合“明知夏X明企图逃跑”的主观心态,不应按照刑法400条第1款认定为私放在押人员罪,为此,特发表
    2023-12-16
    346人看过
  • 私放在押人员罪 行为犯
    私放在押人员的构成要件: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2、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4、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根据《刑法》第四百条第一款规定,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一、脱逃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进行拘留、逮捕、羁押、监管是司法机关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施加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的法律强制措施,是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秩序,同犯罪作斗争的重要手段,也是保障司法机关司法活动正常进行的必要环节。接受司法机关依法对其所采取羁押、监管,是犯罪嫌疑入、被告人、罪犯必须遵守的义务。如其不遵守义务而
    2023-03-07
    174人看过
  • 什么叫私放在押人员罪
    (一)私放在押人员罪的概念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二)私放在押人员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4、犯罪主观方面本罪在主观万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而故意将其非法释放。一、私放在押人员罪判多少年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二、如何正确认定私放在押人员罪(一)罪与非罪在监管工作中,因警惕性不高、警戒不严、管理松懈而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或者由于工作粗枝大叶、疏忽大意而错放嫌疑人、被
    2023-06-20
    71人看过
  • 私放在押人员的刑事责任需要承担哪些后果?
    一般根据情况判刑,严重在10年以上有期徒刑。伪造、变造有关法律文书,以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通风报信、提供条件,帮助其脱逃等行为都属于私放在押人员行为。销售伪劣兽药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销售伪劣兽药罪既遂,会被追究的刑事责任有:致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销售伪劣兽药致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法定其他刑事责任规定。《刑法》第四百条【私放在押人员罪】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
    2023-07-06
    253人看过
  • 为什么私放在押人员案件会成为定罪问题?
    我国对于办理私放在押人员案件的具体立案标准包括: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或者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的;伪造、变造有关法律文书、证明材料,以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逃跑或者被释放的等。私放在押人员罪既遂的定罪量刑犯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一般应当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应当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私放重要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私放多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被非法释放后继续犯罪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等,加重处罚。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条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脱逃,造成严重后果的,
    2023-07-06
    341人看过
  • 私放在押人员罪司法解释
    一、私放在押人员罪司法解释根据2006年7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或者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的;2.伪造、变造有关法律文书、证明材料,以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逃跑或者被释放的;3.为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故意向其通风报信、提供条件,致使该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4.其他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二、法院对私放在押人员罪的裁量标准?法院对私放在押人员罪的裁量标准: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三
    2023-04-28
    485人看过
  • 在押人员有哪些权利,在押人员有哪些义务
    在押人员的权利:1、政治权利。2、人身权利。3、民事权利。4、诉讼权利。5、其它未被限制的权利。在押人员的义务:1、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遵守《在押人员的行为规范》。3、服从管理。4、接受政治文化技术教育。《监狱法》第六十二条,监狱应当对罪犯进行法制、道德、形势、政策、前途等内容的思想教育。
    2024-05-01
    445人看过
  • 中国对私放在押人员罪立案标准的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一)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或者授意、指使、强迫他人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放走的;(二)伪造、变造有关法律文书、证明材料,以使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逃跑或者被释放的;(三)为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故意向其通风报信、提供条件,致使该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四)其他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凡具有上述情形的行为人,即应当予以立案追究刑事责任。一、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要什么条件要成立私放在押人员罪,须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行为人须是国家司法工作人员。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工作的管教人员和看守人员,以及执行逮捕
    2023-04-05
    306人看过
  • 公务员徇私舞弊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招收公务员徇私舞弊罪需要以下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务员录用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徇私舞弊,把不符合条件的人招收为公务员;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招收公务员徇私舞弊罪怎么定罪处罚招收公务员徇私舞弊罪既遂的处罚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如果情节严重,应依法认定为构成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对于情节没有达到严重程度的,则不构成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行政处分。《刑法》第四百一十八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
    2023-08-09
    34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动机是指刺激和促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或思想活动,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驱力。它回答犯罪人基于何种心理原因实施犯罪行为,故动机的作用是发动犯罪行为,说明实施犯罪行为对行为人的心理愿望具有什么意义。... 更多>

    #犯罪动机
    相关咨询
    • 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的要件有哪些,有没有法律依据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0-22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首先是客体要件,即该行为侵害的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其次是客观要件,即行为人实施了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行为人非法释放的行为;再次是主体要件,犯罪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最后是主观要件,行为人在主观上出于故意。
    • 2022年私放在押人员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6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私自将被关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主要是负有监管职责的司法工作人员。其中包括在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劳改队、监狱工作的管教人员和看守人员,以及执行逮捕和押解罪犯的
    • 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7
      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需要满足如下条件: (1)对象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非法释放。 (3)主要部件。本罪的主体是司法人员,主要是负有监督责任的司法人员。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即明知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故意非法释放。犯罪的动
    • 私放在押人员罪的概念及其犯罪构成是什么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客体要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5
      私放在押人员罪,是指国家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私自将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非法释放的行为。 (一)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客体要件 私放在押人员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拘役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凡经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拘留、逮捕、判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或者罪犯,一般说,都是因他们实施了或可能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需要受到刑
    • 如何判断是否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2
      1、客体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即看守所、拘留所、少年犯管教所、劳改队、监狱等监管机关的监管制度。凡经公安机关、检察院、人民法院拘留、逮捕、判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或者罪犯,一般说,都是因他们实施了或可能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需要受到刑罚的犯罪分子。监管机关关押罪犯的目的,是为了惩罚和改造他们,使他们成为自食其力的新人,消除其继续犯罪的条件,私放罪犯,使其逃脱关押,不仅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