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7 19:31:18 393 人看过

代位继承人一般应该是被代位人的直系亲属,这是代位继承的一个原则。在这个问题上,各国的规定是一致的,但也有个别例外,如韩国民法规定,妻子可代亡夫继承公婆的财产。值得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直系卑亲属,但不一定是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实际上,在大多数国家,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大大超出了被继承人直系卑亲属的范围。例如,承认父母或兄弟姐妹可以作被代位人的立法,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就扩及到侄子女、甥子女及其直系卑亲属;承认祖父母为被代位人的立法,代位继承人的范围就扩及到叔、伯、姑、舅、姨及其直系卑亲属。代位继承原则上不受代数限制,但基于立法政策上的理由,也可以对其加以限制。如日本民法原来规定,兄弟姐妹的直系卑亲属作为代位继承人不受代数限制,后来这一规定受到人们的广泛批评,认为这样会使那些与被继承人既无亲情又无生活上的依赖扶助关系的人成为继承人,而这是不公平不合理的。因此,1981年修改后的民法,将代位继承人限于被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和兄弟姐妹的子女。这反映了继承立法重视亲情和生活上的互相扶助关系。对继承权的影响以至决定作用,也反映了缩小继承人范围的立法倾向。

代位继承权该如何行使

1、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亡的子女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一项法律制度。我国《民法典》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可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2、适用代位继承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第二,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不发生代位继承。

第三,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第四,被代位人生前必须享有继承权。

第五,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适用。

第六,代位继承人无论人数多少,原则上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份额。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3日 00:4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位继承相关文章
  • 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人的债权人有权行使代位权吗
    继承人放弃继承继承人的债权人有权行使代位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七条【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效果】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
    2023-05-05
    393人看过
  • 继承权是否可以代为由子女行使?
    继子女有权代位继承。《民法典》继承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拟制血亲同样属于被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因此继子女有权代位继承。另外应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继子女关系终止条件具体是什么(一)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继父或继母抚养的继子女尚未成年的情况继子女接受继父或继母抚养,在生父母与继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生父母双亡的情况下,继父或继母要求解除与未成年继子女关系的一般不应允许;但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生父母协商变更子女的抚养归属,随生父或生母与继母或继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继子女被另一方生母或生父领回抚养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母已产生的拟制血亲关系自然解除。(二)生母与继父或生父与继母离婚时,受继父或继母抚养的继子女尚未成年的情况继父或继
    2023-07-01
    390人看过
  • 行使仲裁代位权可以吗
    行使代位权一般不适用仲裁协议。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一、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有哪些行使代位权的条件:1、有合法的债权;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3、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民法典中代位权行使需要哪些材料债权人行使自己的代位权,需要提供材料,证明自己和债务人之间存在
    2023-06-25
    454人看过
  • 抵押权可以代位行使吗
    一、抵押权可以代位行使吗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后,仍然不能实现债权的,由债务人偿还债务。如果债务人怠于行使债权,影响债权人债权的,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抵押财产变价后的处理】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抵押权可以直接申请执行吗可以直接申请执行。抵押权的实现既是抵押权最主要的效力,也是抵押权人最主要的权利。对担保合同未经审判,人民法院不应当依据对主合同当事人所作出的判决
    2023-06-08
    209人看过
  • 内部承包合同可以行使债权代位权吗
    1、内部承包合同产生债权债务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向次债务人不主张债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一、承包纠纷应该怎么处理1、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
    2023-03-03
    430人看过
  • 代位继承可否剥夺继承权
    一、代位继承可否剥夺继承权代位继承可以剥夺,在代位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的情况下可以剥夺其代位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二、代位继承是否适用遗赠代位继承不适用遗赠。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
    2023-06-17
    422人看过
  • 固定车位产权可不可以代位继承
    一、固定车位产权可不可以代位继承固定车位产权可以代位继承。固定车位产权属于当事人个人财产的,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二、代位继承不赡养还能继承吗代位继承没尽赡养义务也能继承,只要老人没有立遗嘱取消他的权利,就能继承。代为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2、先死亡的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如被继承人的配
    2024-02-01
    458人看过
  • 代位继承如何进行代位继承
    进行代位继承的方法如下:1、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2、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3、代位继承人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4、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并且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丧失代位继承权。注意事项如下: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2、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卑亲属;3、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或遗赠;等等。一、法定继承特殊情形有哪些法定继承的特殊情形如下: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3、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
    2023-02-19
    164人看过
  • 未成年人的代位继承权可以继承吗
    代位继承没有年龄限制。未成年孙女在符合法律规定的代位继承条件时,但如果在被继承人有立遗嘱的并且遗嘱中被代位继承人不享有继承权的,此时未成年孙子女不能够行使代位继承权继承遗产。一、顺位继承和代位继承的区别区别如下:1、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两次继承。转继承人没有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只是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的权利。代位继承则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代位继承权。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是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而非对被代位人的遗产继承权。2、发生时间和成立条件不同。转继承发生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并且任何一个继承人都可能成为被转继承人。而代位继承只能是因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而发生,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才能成为被代位继承人。3、主体不同。转
    2023-06-28
    445人看过
  • 什么是代位继承、什么时候可以代位继承
    一、什么是代位继承、什么时候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发生代位继承的条件:1、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4、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会发生代为继承的情况。《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二、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时的要求是什么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时有以下要求:1、限定继承原则。2、遗产已被分割而未清偿债务时,如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先由法定继承人
    2024-01-20
    110人看过
  • 保险代位权何时可以行使?
    保险代位权,即追偿权的代位,又称“代位求偿权”,行使保险代为求偿权的条件是:1、被保险人须因某种原因事实(保险事故)发生而对第三人有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存在。被保险人对第三人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存在是保险人代位权的前提。2、被保险人发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原因事实须属于保险事故的范围内。保险人负保险给付义务的原因事实与第三人对被保险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的原因事实相同。3、保险人已对被保险人履行了保险给付义务。4、保险人代位权,系以保险人自己名义对第三人行使。5、代位行使的权利,以该权利性质上不具有人身专属性为限。6、代位权应向对被保险人负损害赔偿责任的人行使,但其范围受法律的限制,行使不能使被保险人因保险给付而获得的补偿受损害。7、保险人行使代位权的数额以不超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给付金额为限。浅议保险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保险代位权指保险人享有的、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造成保险标的损害而负有赔偿责任的第三人的求偿
    2023-07-07
    126人看过
  • 代位继承可以放弃吗?如何放弃代位继承?
    一、代位继承可以放弃吗?如何放弃代位继承?有代位继承权是可以放弃继承的。注意事项:1、口头放弃不能产生效力。2、继承公证所有权利人要到场签字,即使是已表示放弃的人也要再次确认。3、放弃继承权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其效力可以追溯到继承开始的时间。4、可以去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由公证员办理视频录像。二、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继承。于继承开始后被继承人的子女才死亡的或者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人不是继承人的子女而是其他继承人的,均不能发生代位继承。当然,这里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2、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
    2024-03-20
    258人看过
  • 和解后是否可以继续行使代位权进行诉讼
    债务人和债权人达成和解协议的,债务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债务人不行使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执行和解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一、执行和解的条件第一,达成和解协议必
    2023-03-15
    488人看过
  • 转继承和代位继承谁优先?
    一、转继承和代位继承谁优先?代位继承优先于转继承,代位继承是一次继承,转继承是二次继承;代位继承是发生在被继承人的子女限于被继承人死亡,就是在被继承人死亡前已经死亡;转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后,财产尚未分割前,应由被继承人子女继承的份额转由他的继承人继承。因此对于转继承与代位继承谁优先这个问题,很明显是代位继承优先于转继承。二、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哪些区别?转继承和代位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但二者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1、继承人死亡的时间不同。代位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与被继承人同时死亡;转继承是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在继承活动开始之后,遗产处理之前死亡。2、继承的内容不同。代位继承是继承人的子女直接参与对被继承人遗产的分割,与其他有继承权的人共同参与继承活动;转继承的继承只能对其法定继承人应继承的遗产进行分割
    2023-04-29
    356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位继承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本应由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由已死亡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又称间接继承。其中,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代替被代位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人被称为代位... 更多>

    #代位继承
    相关咨询
    • 谁可以行使代位权,代位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谁可以行使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权制度的一种。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我国合同法规定的代位权,是以传统的代位权理论为基础,针对近年来我国严重存在的三角债以及债务人逃债废债现象而确立的新的债的保全制度。代位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债权人代位权是合同法中又一种新确立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权利,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时,债权人为了
    • 代位继承人可否就遗嘱继承权力行使公断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04
      代位继承制度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如果遗嘱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遗嘱的相关内容失去意义。在这种情况下,本该由该遗嘱继承人继承的财产按照法定继承的程序,由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注意,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所以遗嘱继承人不存在代位继承人。
    • 代位继承事务能行使遗嘱继承权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1-16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 代位继承权谁具有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07
      它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形式。在代位继承中,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子女,称为被代位人;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称为代位继承人。谁具有代位继承权,相信你也就明白了。
    • 继子女是否能够行使代位继承权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6
      如果是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就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亲生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代位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所以,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可以行使代位继承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