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与赔偿之间的联系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7 18:22:33 181 人看过

工伤的赔偿数额,由伤残鉴定等级确定的,根据伤残等级给予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2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险费相关文章
  • 医保与工伤鉴定的联系探究
    没有鉴定为工伤,不可以走医保。医保与工伤只能选择一种报销。如果认定了工伤的话,建议选择工伤,因为报销比例高,符合工伤保险目录的100%报销。医保和工伤均要求提供医疗费单据原件,因此不能都报。但是,在很多地方,医保和工伤是没有重合的,医保侧重于治病,对外伤一般不予报销。工伤侧重于疗伤,即在因发生事故造成的外伤,及因发病48小时内死亡的情况。没有鉴定为工伤可以走医保吗没有鉴定为工伤,没有侵权人或者无法确定侵权人的,可以用医疗保险基金报销。如果是工伤,认定工伤之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符合规定范围的医疗费;单位没有参保的,由单位支付。医保和工伤均要求提供医疗费单据原件,因此不能都报。但是,在很多地方,医保和工伤是没有重合的,医保侧重于治病,对外伤一般不予报销。工伤侧重于疗伤,即在因发生事故造成的外伤,及因发病48小时内死亡的情况。《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
    2023-07-03
    231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与伤残等级的关系
    四级工伤赔偿金额:工伤四级的赔偿金额由实际情况决定。工伤保险基金先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四级伤残的是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单位会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二级伤残的是百分之七十五的本人工资。如果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那工伤保险基金会补足差额。4级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巴中市四级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了: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医疗费用+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费+其他合理费用。具体计算:1、伤残补助金:二十一个月本人工资;2、伤残津贴:本人工资的75%。《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2023-07-01
    466人看过
  • 探讨工伤认定与生产经营地之间的联系
    工伤职工应当在工伤保险统筹地区(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生产经营地必须是在工伤保险的参保区域才能进行工伤认定;这样才具有法律依据,之后工伤的员工可以申请补偿,如果单位拒不补偿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最重要的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时候去参保区域申请。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同,该到哪里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原则上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未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的,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参保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参保地的规定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三、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
    2023-07-06
    412人看过
  • 伤残等级和工伤鉴定六级有何联系?
    赔偿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鉴定最低几级伤残以及鉴定标准是什么工伤伤残等级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第一级,最轻为第十级,都可以报工伤。工伤伤残是指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是对职工工伤后劳动能力的鉴定,即对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劳动者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进行受伤等级鉴定的标准。工伤鉴定的伤残等级最低为十级,它是一到十级的等级程度,有津贴的的是
    2023-07-07
    493人看过
  • 工伤鉴定是四级伤残的,工伤认定后有什么赔偿?
    (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伤残津贴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
    2023-02-27
    157人看过
  • 什么时间鉴定工伤伤残
    职工发生工伤后,应该在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确实发现存在残疾或者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时,可以去进行伤残鉴定较为合适。一、工伤一定要伤残鉴定吗工伤不一定要伤残鉴定,一般工伤治疗后未导致残疾或者未影响劳动能力的不需要进行伤残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时间是多久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时间一般在鉴定材料交齐后60日内由市级劳动鉴定办安排鉴定。特殊情况可再延长30日作出鉴定结论。工伤伤残等级鉴定一般是工伤
    2023-02-14
    206人看过
  • 工伤鉴定水平与工伤赔偿有何关系
    级别越高,赔偿金额越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职享受以下待遇:(1)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发放一次性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24个月工资,二级伤残22个月工资,三级伤残20个月工资,第四级伤残为18个月工资(2)工伤保险基金按月发放伤残津贴的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发放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伤残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止发放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职工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按照伤残津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四条劳动者因工致残被认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工伤保险
    2023-05-02
    235人看过
  • 工伤赔偿与工伤等级认定之间的疑问
    事故发生后,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单位不申报的员工或家属可在一年内自行申报。经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后,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劳动部门认为不属于工伤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工伤保险治疗期间待遇为:(一)医疗费农民工认定工伤赔偿标准农民工认定工伤赔偿标准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承担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如果导致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等合理费用。具体的赔偿金额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二)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三)交通费、食宿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四款,由各
    2023-07-03
    419人看过
  • 工伤做鉴定要多长时间?工伤伤残鉴定的地点是什么?
    一、工伤做鉴定要多长时间?一般来说,工伤鉴定所需时间为60天,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个人提交工伤鉴定申请,等待劳动行政部门通知后,工伤职工到指定地点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束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在六十日内作出鉴定结论,特殊情况可延长30天。费用可以先自付,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工伤认定结论做出后,劳动者如果伤情确实严重,比如已经构成骨折等伤害结果,那么很可能会构成伤残。这时候劳动者需要在伤情经治疗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时,对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程度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伤残等级鉴定和护理等级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二、工伤鉴定费用由谁出?1、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因工伤或者职业病丧失劳动
    2023-04-22
    233人看过
  • 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赔偿的联系分析
    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被认定为相应的伤残等级,可以获得对应的工伤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但是需要注意:并非所有的工伤职工都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其前提是劳动者发生了工伤事故并已经被认定工伤,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如果工伤并未对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有任何影响,则无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动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逐级加重。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是什么劳动能力鉴定程序是:1、提交鉴定申请;2、申请人需要递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等材料;3、进行医学辅助检查和专家面诊;4、申请人进行鉴定评审;5、申请人领取鉴定结论;6、申请人进行复查鉴定。一、劳动能力鉴定材料: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2、工伤认定决定书;3、携带被鉴定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4、有效的诊断证明;5、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二、劳动能力鉴定所需条件是:1、被鉴定人由于非因工致残后无法胜任工作的;2、国家法律法规所规
    2023-06-30
    163人看过
  • 工伤和民事赔偿的区别与联系
    工伤和民事赔偿可以同时享有,工伤必须由企业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应当由工伤保险予以赔付,不能向用人单位起诉获得民事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与民事赔偿区别国家赔偿是从民事赔偿发展而来的,因此两者有许多共通之处。但是,国家赔偿是独立于民事赔偿的自成体系的法律制度,两者的区别可概括为:1.赔偿发生的原因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侵权行为引起;而民事赔偿由民事侵权行为引起。(《民法典》规定的公务侵权与国家公权力的行使有关,公务侵权的民事责任实际适用《国家赔偿法》的规定。)2.赔偿主体不同。国家赔偿的主体是抽象的国家,具体的赔偿义务由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履行。赔偿主体与赔偿义务人相互分离。而民事赔偿的主体通常是具体的民事违法行为人,赔偿主体与赔偿义务人相一致。3.赔偿的归责原则不同。国家赔偿
    2023-07-02
    150人看过
  • 司法部门鉴定为一级伤残工伤一级伤残待遇与赔偿是什么
    1、医疗费用:以医院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的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出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想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的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固定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为止受害人不
    2023-03-17
    422人看过
  •  工伤认定和评残认定的联系与区别
    工伤认定和残疾认定存在差异,主要体现在申请主体和前提条件上。工伤认定申请主体为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和用人单位;残疾认定申请人只能是伤者本人。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已取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工伤鉴定决定,而残疾鉴定的前提是需要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鉴定。工伤认定和残疾认定的区别在于,申请鉴定的主体存在差异。工伤鉴定申请主体为已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本人、近亲属和用人单位;残疾鉴定申请人只能是伤者本人;2、申请鉴定的前提条件不同。工伤鉴定的前提是,工伤申请鉴定主体已取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出具的职工工伤鉴定决定,残疾鉴定的前提是申请人需要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责任事故鉴定。 工 伤 认 定 和 残 疾 认 定 的 区 别工伤残疾证和工伤认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工伤认定是指由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工伤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其依法对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
    2023-10-02
    318人看过
  •  工伤伤残等级与赔偿金额的关系
    不同地区的赔偿数额有所差异,需要根据伤者的工资和当地收入状况来确定。基本的标准和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社会保险部门支付劳动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鉴定费等,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交通费等。不同地区的赔偿数额有所差异,因此需要根据伤者的工资和当地收入状况来确定。基本的标准和项目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社会保险部门支付劳动者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伤残鉴定费等,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交通费等。 工 伤 伤 残 等 级 能 获 得 多 少 钱 的 赔 偿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可以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或者医疗费用赔偿金。其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为上一年度
    2023-09-09
    491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险费
    词条

    保险费是指当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保险金。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 更多>

    #保险费
    相关咨询
    • 工伤赔偿条例与工伤赔偿条例之工伤伤残鉴定与工伤赔偿的关系是什么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4
      一、一般伤情 1、医疗费:【30条3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30条4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3、交通费:【30条4款】【条件为医疗机构证明、经办机构同意、统筹地区以外就医】【因公出差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4.、食宿费:【30条4款】【同交通费条件一样】【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康复性治疗费【30条6款】【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轮椅
    • 交通事故赔偿与工伤赔偿标准之间的联系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1-26
      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方责任导致员工遭受事故伤害,并按照有关事故伤害处理规定获得相应赔偿的,同时符合工伤或者视同工伤认定情形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的,其工伤待遇应当区分待遇项目和支付方式分别处理。原则是:(1)属于医疗费、康复费、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等费用的,只能按实际发生金额支付。;如果赔偿金额低于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水平,属于参保职工的,工伤保险基金应补足差额至规定标准;(2)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
    • 工伤鉴定伤残关系的关联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1
      工伤认定申请主体、内容范围、时限、受理主体: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
    • 2022工伤认定与后期伤残鉴定及赔偿事项有无联系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7
      有联系的,工伤认定后等治疗结束就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才能确定享受什么样的工伤待遇。
    • 工伤认定与伤残鉴定有什么联系与其他处理途径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2
      先申请工伤认定,再申请伤残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