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不再罚原则的法律涵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5 21:02:49 84 人看过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同种类处罚。

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而非一类违法行为。

第二,同一个违法行为在实施的主体上,是同一违法行为人。

第三,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违法事实而非一次违法事件。

第四,同一个违法行为,指的是该违法行为的全貌,如果违法行为人针对该行为向行政处罚主体作了重大欺瞒,且该欺瞒导致处罚主体对该违法行为的定性和施罚产生重大影响,则处罚主体在第一次处罚后可以根据新查明的事实情况对违法当事人追加处罚。

一、被派出所拘留的流程

(一)向违法行为人表明执法身份。

(二)收集证据。

(三)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违法行为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四)充分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

(五)填写当场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

(六)当场收缴罚款的,同时填写罚款收据,交付被处罚人;未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告知被处罚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七)拘留是要通知家人的,不拘留不需要。

二、有罪免于刑事处罚需要交罚金吗

看情况。对于人民法院判决免于刑事处罚的情形,并不等于免除行政处罚。是否可以退还罚款由相关部门依法确定。

另外,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具体情况,请当事人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核实确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1: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罚金相关文章
  •  如何诠释“一事不再罚原则”?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为了防止同一违法行为多次受到行政处罚,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具体来说,同一行政机关不得在同一行为人上给予两次或以上的处罚,不同机关也不得在同一行为人上给予两次或以上的同种类的行政处罚。如果违法行为已经受到刑罚,除非法律规定或存在特殊情况,否则不得再次对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有以下三个方面的涵义,可以理解为对于同一违法行为:1.同一行政机关不得在同一行为人上给予两次或以上的处罚;2.不同机关不得在同一行为人上给予两次或以上的同种类的行政处罚;3.如果违法行为已经受到刑罚,除非法律规定或存在特殊情况,否则不得再次对行为人给予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涵义一标题:关于互联网广告的法律法规分析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广告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服务和娱乐产品的重要途径。然而,互联网广告的滥用问题
    2023-11-20
    340人看过
  • 单位再予处罚是否有违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一、单位再予处罚是否有违一事不再罚的原则1、单位再予处罚不违背一事不再罚的原则。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单位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力,单位再予处罚是根据内部规章制度实施的处罚,不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2、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二十条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二、对同一个违法行为是否不得再罚1、同一个违法行为对行政法规范的违反会出现三种情况。对于前两种情况,即一行为违反一规范,由一个主体管辖,一行为违反一规范由两个以上主体管辖,适用一事不再罚,不得以任何理由处罚两次或多次。学术界的看法比较一致。分歧比较大的是第三种情况,即“规范竞合行为”或者说“竞合违法行为”。2、对于同一个违法事实,同时符合了两
    2023-06-11
    282人看过
  • 一事不再罚原则有什么要求
    根据理性制度的要求和立法精神,中国行政处罚领域应该存在一事不再罚原则,其中,一事指符合一个行政违法构成要件的行为;不再罚指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行政主体只能给予一个和一次处罚。复杂的事数形态和法条竞合领域也应贯彻一事不再罚原则,但基于行政处罚主体的多样性,现行处罚种类性质上的不纯真性、过罚相当的有效性,该原则应该存在必要的例外。正确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应遵循以下要求:1、同一行政机关的不再罚。即同一行政机关对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处罚时的要求。(1)不得依据同一理由和法律依据给予当事人两次及以上同种类的处罚。如给行为人两次罚款。(2)不得依据同一理由和法律依据给予行为人两次以上不同种类的处罚。如给予罚款后,又决定吊销执照。如需并处的,应在一次处罚中作出决定,不得两次决定。(3)不得依据同一理由不同依据或不同理由同一依据给予行为人两次以上的处罚。(4)对行为人同一性质的连续行为,应定一事处罚,不得作
    2023-05-01
    342人看过
  • 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行政处罚是如何的
    一、一事不再罚原则的行政处罚是如何的“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①同一行政机关对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及以上的处罚;②不同机关依据不同理由和法律规范对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及以上同种类(如罚款)的行政处罚;③违法行为已受到刑罚后,除法律规定或特殊情况外,不得再给予行为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29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的区别是哪些1、被制裁的行为性质不同行政处罚制裁的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行政处分制裁的则是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的外部行政行为;行政处分则是行政机关的内部行政行为。2、实施的主体不同行政处罚是由享有行政处罚权的主体作出,这些主体具有对外管理的职权,其行政处
    2024-01-13
    198人看过
  • 一事不再罚原则包含哪些内容
    一事不再罚原则包含以下内容:1、同一违法行为人实施的同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处罚;2、一事是指构成一个行政违法行为;不再罚指除非法律有特别规定,行政主体处罚行为人一次。一事不再罚原则包含哪些内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行政拘留的,应当依法折抵相应刑期。违法行为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行政机关已经给予当事人罚款的,应当折抵相应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二十八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n 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
    2022-06-21
    111人看过
  • 该案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
    2005年3月9日下午,原告李某等四人在某大酒店一房间内利用自动麻将桌进行赌博,被被告某县公安局当场抓获。3月14日,被告对原告李某等四人分别裁决拘留五日并处三千元罚款。后原告不服,于5月8日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因被告违反法定程序,先执行罚款后作出裁决,该行政处罚决定被市公安局撤销,并责令被告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6月1日,被告在退还了原告三千元罚款后,向原告履行了处罚前的告知义务,并于当日作出公安行政处罚决定,对原告裁决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三千元,该处罚已执行完毕。原告李某仍不服,又向市公安局申请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某县公安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复议决定,原告遂诉至法院。庭审中,原、被告在被告作出的处罚是否违反一事不再罚原则、被告作出与原处罚决定完全相同的处罚是否违法两方面产生争议。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被告具有行政拘留和
    2023-06-06
    319人看过
  • 一事不再罚原则的例外情形有哪些
    一、一事不再罚原则的例外情形有哪些一事不再罚原则的例外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行政处罚法》对“一事不再罚”处罚主体的表述欠缺唯一的确定性,当几个机关都有管辖权时,可能会出现重复处罚的情况。2.当不同法规之间存在冲突时,《行政处罚法》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并未提供合适的冲突适用规则,这也可能导致例外情形的出现。3.尽管一事不再罚原则限制了二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但不限制其他行政处罚种类的第二次或多次适用,这也可能构成例外情形。4.如果违法行为人向行政处罚主体作了重大欺瞒,导致处罚主体对该违法行为的定性和施罚产生重大影响,处罚主体在第一次处罚后可以根据新查明的事实情况对违法当事人追加处罚,这也是一事不再罚原则的例外情形之一。二、理解"同一个违法行为"理解“同一个违法行为”是贯彻一事不再罚原则的关键。所谓“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当事人实施的一个独立的、完整的违反行政法规范或行政管理秩序的行
    2024-07-22
    132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的原则要求有哪些?
    1、同一行政机关的不再罚。即同一行政机关对行为人同一违法行为处罚时的要求。⑴不得依据同一理由和法律依据给予当事人两次及以上同种类的处罚。如给行为人两次罚款。⑵不得依据同一理由和法律依据给予行为人两次以上不同种类的处罚。如给予罚款后,又决定吊销执照。如需并处的,应在一次处罚中作出决定,不得两次决定。⑶不得依据同一理由不同依据或不同理由同一依据给予行为人两次以上的处罚。⑷对行为人同一性质的连续行为,应定一事处罚,不得作出数个处罚。同一机关的不再罚应为绝对不再罚。2、不同行政机关的不再罚。即同一违法行为同时触犯多个法律规范,各有权处罚机关进行处罚时的要求。⑴违法行为已经受到一次处罚后,其他机关不得依据同一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再给予行为人行为罚以外的行政处罚。如《劳动法》第九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2023-02-21
    363人看过
  •  法律视角:法院如何解释一事不再理原则
    在民事诉讼中,有一个原则叫做一事不理。第一个方面是当事人不能就已经向法院起诉的案件重新起诉。第二个方面是当事人在判决生效之后, 会产生既发力, 当事人不能就双方争议的法律关系再行起诉。因为这个同一事件已在法院受理,或者已被法院裁判,当然就不得再起诉。在民事诉讼中,有一个原则叫做“一事不再理”。这个原则有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个方面是当事人不能就已经向法院起诉的案件重新起诉。第二个方面是一案在判决生效之后,会产生既判力,当事人不能就双方争议的法律关系再行起诉。从法院角度讲,就是不得再受理。所谓“一事”是指同一当事人,就同一法律关系,而为同一的诉讼请求。因为这个同一事件已在法院受理中或者已被法院裁判,当然就不得再起诉,法院也不应再受理,避免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也避免当事人纠缠不清,造成讼累。 民 事 诉 讼 中 的 “ 一 事 不 再 理 ” 原 则 是 什 么 ?根据素材1中的内容,民事诉讼
    2023-09-19
    65人看过
  • 结合实践谈谈行政处罚的一事不再罚原则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同种类处罚。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而非一类违法行为。第二,同一个违法行为在实施的主体上,是同一违法行为人。第三,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违法事实而非一次违法事件。第四,同一个违法行为,指的是该违法行为的全貌,如果违法行为人针对该行为向行政处罚主体作了重大欺瞒,且该欺瞒导致处罚主体对该违法行为的定性和施罚产生重大影响,则处罚主体在第一次处罚后可以根据新查明的事实情况对违法当事人追加处罚。一、交通违法简易程序处罚(一)口头告知违法行为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二)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违法行为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应当采纳;(三)制作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四)处罚决定书应当由被处罚
    2023-06-22
    312人看过
  • 什么是“一事不再理”原则?
    问:2014年6月10日,熙熙的父亲石头因帮人做工被高压线触电死亡。2014年9月4日,熙熙出生。在熙熙出生之前,熙熙的奶奶、妈妈和哥哥三人,已经向法院提起过诉讼,法院于2014年9月22日作出判决,认定被告志雄、海英应负35%的赔偿责任,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应负30%的赔偿责任,死者石头自负35%责任。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志雄、海英已按照判决履行完毕赔偿义务。2015年6月29日,熙熙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志雄、海英和县水利电业有限公司赔偿抚养费。被告辩称原告所诉的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已经法院审理结案,生效判决也已经履行完毕,被告志雄、海英的赔偿义务已经完成。现原告起诉,有违“一事不再理”原则,法院不应再受理此案。什么是“一事不再理”原则,熙熙的起诉法院会不会受理?答:“一事不再理”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1、当事人不得就已经向法院起诉的案件重新起诉;2、一个案件在判决生效之后,产生既
    2023-04-26
    314人看过
  • 一事不再罚原则对单位再予处罚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单位再予处罚不违背一事不再罚的原则。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单位没有行政处罚的权力,单位再予处罚是根据内部规章制度实施的处罚,不适用一事不再罚原则。试议行政处罚适用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行政处罚是国家特定行政机关依法惩戒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个人、组织的一种行政行为,属行政制裁范畴。行政处罚作为一种法律制裁,是对违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政相对人的一种惩戒、教育手段。目的是使相对人今后不再重犯同一违法行为。因为行政处罚本身所具有的强制力、直接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对相对人的声誉、财产、行为甚至人身自由产生不利后果的特点,使得行政处罚必须严格依法设定、执行、监督与救济,并遵守法定的行政处罚原则与适用原则。笔者在本文中想予以讨论的,就是行政处罚适用中的一事不再罚原则在理论与实践中的几个问题。一事不再罚是行政法学界对行政处罚适用原则之一的一个概括性表述,其
    2023-07-06
    426人看过
  • 行政许可撤销后可否重新申请,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内涵
    一、行政许可撤销后可否重新申请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处罚被撤销后,如果发现撤销行政处罚的决定是错误的,是可以重新申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行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二、一事不再理原则的内涵(1)一行为不再理。行政主体对行为人的第一个处理尚未失去效力时,不能基于同一事实和理由给予第二次处理,除非第二个处理是对第一个处理的补充、更正或者补正。如果第一个处理违法不当,行政主体应当先撤销,再重新处理。如果第一个处理合法正确但未达行政目标,行政主体应充分考虑信赖保护原则,必须撤销的,应依法给受损失的相对人一定的补偿。(2)一行为不再罚。除了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依基本法理和法律规则合理推定,如合
    2023-04-18
    293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中如何体现一事不再多罚原则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同种类处罚。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而非一类违法行为。第二,同一个违法行为在实施的主体上,是同一违法行为人。第三,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违法事实而非一次违法事件。第四,同一个违法行为,指的是该违法行为的全貌,如果违法行为人针对该行为向行政处罚主体作了重大欺瞒,且该欺瞒导致处罚主体对该违法行为的定性和施罚产生重大影响,则处罚主体在第一次处罚后可以根据新查明的事实情况对违法当事人追加处罚。什么是行政处罚中的听证制度?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由听证程序参加人相互进行质问辩论和反驳,从而进一步查明事实的活动。鉴于在行政处罚中,行政机关较之处罚对象一般都具有较强的权力和优越地位,而行政处罚又直接关系到公民、
    2023-07-08
    395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罚金
    词条

    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作为一种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内容的,这是罚金与其他刑罚方法显著区别之所在。... 更多>

    #罚金
    相关咨询
    • 法律讲的一事不再罚原则?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05
      “一事不再罚”原则是法理学上的概念,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同种类处罚。 理解这一概念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第一,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独立的违法行为而非一类违法行为。 第二,同一个违法行为在实施的主体上,是同一违法行为人。 第三,同一个违法行为是指一个违法事实而非一次违法事件。 第四,同一个违法行为,指的是该违法行为的全貌,如果违法行为人针对该行为
    • 刑法里有没有一事不再罚的原则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8-22
      刑法中是存在类似于一事不再罚的原则的,即罪刑法定原则以及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刑法》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 一般什么是一事不再罚原则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1
      1、一事不再罚原则一般指对于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与二次以上的处罚。 2、在我国《行政处罚法》中的具体体现如下: (1)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 (2)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 全面审查原则的涵义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30
      在刑事诉讼中,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对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共同犯罪案件,应当对整个案件进行审查。我国民事民事诉讼二审人民法院审理的范围应当以当事人上诉请求的范围为依据,不告不理原则的实施.具体来说,1、不仅要审查原审法院认定的事实是否正确,还要审查其适用法律是否正确。2、不仅要审查上诉或抗诉部分,还要审查未上诉或抗诉部分。3、在共
    • 怎么样理解一事不再罚原则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8-26
      一事不再罚原则就是指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通俗的来说就是指一件事情不会有两次惩罚,只能有一次惩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