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具体职责如下:
1、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向全体股东负责,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2、监事有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保密义务。监事会可以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
3、上市公司应采取措施保障监事的知情权,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任何人不得干预、阻挠。监事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应由公司承担;
4、监事会的监督记录以及进行财务或专项检查的结果应成为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5、监事会发现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可以向董事会、股东大会反映,也可以直接向证券监管机构及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公司拒绝提供查阅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提供查阅。
第四十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方式、议事规则与程序
对于上市公司监事会议事方式、议事规则与程序具体规定如下:上市公司监事会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上市公司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于每一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之内召开。
上市公司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
由监事会主席指定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未指定代行其职责的监事的,由三分之一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临时代行监事会主席的职责。
上市公司监事在不能参加监事会会议时,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监事代为出席并参与表决,
但一名代理人只可以代表一名监事。每份委托书应列明代表监事的代理人姓名及代理权限。除委托书另有规定外,代理人应有该委托监事相同的权利。
该代理权利在委托代理出席的会议闭会时即自动失效。
半数以上监事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即构成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
召开监事会议时,根据需要,可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人员及外部审计人员列席会议,也可以邀请专家列席会议。列席会议的人员不享有表决权。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10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送达或者传真送达的方式向每一名监事送达会议通知。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应当在会议召开
3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送达或者传真送达的方式向每一名监事送达会议通知。
上市公司监事会会议通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会议召开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发出通知的日期;监事会主席或临时召集会议的监事签名;会议召集人认为应该列明的其他事项。
上市公司监事会会议可采用举手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每一名监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一般事项的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监事的半数以上赞成方为有效。下列事项表决必须经出席会议监事三分之二以上赞成才能通过: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直接以监事会名义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向股东大会提出罢免董事、独立董事的议案或向董事会提出解聘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公司章程或监事会工作条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1)上市公司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重大资产流失现象,股东权益受到严重损害,董事会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避免或挽回损失;
(2)上市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向;
(3)上市公司拟实施重大购买或出售;
(4)上市公司拟实施重大关联交易;
(5)上市公司拟对外提供重大担保;
(6)上市公司拟合并、分立、解体、申请破产;
(7)上市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时;
(8)上市公司面临严重的财务或经营危机,而董事会未采取有效措施的;
(9)上市公司股东占用或转移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情节严重,且董事会未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的;
(10)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虚假或出现重大遗漏,且董事会未进行更正或补充的;
(11)其他重要事项。
发生本文第五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以下人员有权提请召集监事会临时会议:监事会主席或临时代行其职责的一名监事认为必要时;三分之一以上监事联名提议时;董事会书面提议时。
上市公司监事会会议应有记录,监事会会议记录由监事会秘书负责制作,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均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上市公司监事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某种说明性记载。
上市公司监事会会议记录至少应包括如下内容:会议召开日期、地点和召集人姓名;
出席监事的姓名、委托出席监事会的情况以及列席会议人员名单;会议议题、议程;发言人的发言要点;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方式、结果和说明性记载;出席会议的监事、记录人签名。
上市公司监事会会议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监事签署,并由监事会秘书提交董事会秘书,在上市公司指定报纸上予以披露。
上市公司监事会会议记录应该至少保存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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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公司监事?公司监事的职务包括哪些宁夏在线咨询 2023-08-09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督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督职责。监事是为了防止董事会、经理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就需要在股东大会上选出这种专门监督机关,代表股东大会行使监督职能。 通常监事会中至少应一人为股东,并在国内有住所。监事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监事的任期一般较董事短,各国规定不一。监事因故缺额时,应召集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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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岗位辞职流程北京在线咨询 2021-10-23根据公司章程,如果是股东的监事,股东大会需要更换的只有普通员工的代表被选为监事的话,退休失去员工的身份当然不是监事。单位需另选监事。相关链接:公司法第52条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规模大的,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监事会必须在其成员中选择召集者。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员工代表组成,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员工代表由公司员工民主选举产生。监事辞职需要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监事的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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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监事会的职责是什么, 公司监事会承担什么责任海南在线咨询 2022-01-25监事在公司中处于重要地位,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范围内被授予了监督或者管理的公司事务等职权,他们同样应当为公司的最大利益行使权力,而其也负有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严格的义务。公司监事的法律职责: 1.检查公司财务。检查公司财务,主要是审核、查阅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财务会计资料。 2.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及提出罢免建议。 3.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纠正其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4.提议召开及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