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的行政证据规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08:52:08 376 人看过

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我国目前的行政证据规则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可以直接认定的事实:

(1)众所周知的事实;

(2)自然规律及定理;

(3)按照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4)已经依法证明的事实;

(5)根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的事实。

2.不能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1)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2)以偷拍、偷录、窃听等手段获取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证据材料;(3)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获取的证据材料;(4)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证人提供的证言;(5)不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的其他证据材料。

3.不能单独作为定案依据的证据:(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适应的证言;(2)与一方行政相对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行政相对人有利的证言,或者与一方行政相对人有不利关系的证人所作的对该行政相对人不利的证言;(3)应当出庭作证而无正当理由不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4)难以识别是否经过修改的视听资料;(5)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制件或者复制品;

(6)经一方行政相对人或者他人改动,对方行政相对人不予认可的证据材料。

4.证明同一事实的数个证据,其证明效力为:(1)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职权制作的公文文书优于其他书证;(2)鉴定结论、现场笔录、勘验笔录、档案材料以及经过公证或者登汜的书证优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3)原件、原物优于复制件,复制品;(4)法定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优于其他鉴定部门的鉴定结论;(5)法庭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优于其他部门主持勘验所制作的勘验笔录;(6)原始证据优于传来证据:

(7)其他证人证言优于与行政相对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密切关系的证人提供的对该行政相对人有利的证言;

(8)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优于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

(9)数个种类不同、内容一致的证据优于一个孤立的证据。

5.不能作为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的证据:(1)行政机关及其诉讼代理人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或者在诉讼程序中自行收集的证据;(2)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非法剥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权利所采用的证据;(3)复议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收集和补充的证据,或者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在复议程序中未向复议机关提交的证据,不能作为人民法院认定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依据。

6.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以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7.书证应当符合规定的要求。(1)书证的原件:原本、正本和副本均属于书证的原件;收集原件确有困难的,可以收集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2)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3)提供报表、图纸、会计账册、专业技术资料、科技文献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4)被告提供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询问,陈述、谈话类笔录,应当有行政执法人员,被询问人、陈述人、谈话人签名或者盖章?(5)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8.对鉴定结论的要求-在行政程序中采用的鉴定结论,应当载明委托人和委托鉴定的事项、向鉴定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鉴定的依据和使用的科学技术手段、鉴定部门和鉴定人鉴定资格的说明,并应有鉴定人的签名和鉴定部门的盖章。通过分析获得的鉴定结论,应当说明分析过程。

9.法院不予采纳的鉴定结论、对行政机关在行政程序中采纳的鉴定结论,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证据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1)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3)鉴定结论错误、不明确或者内容不完整。

10.对现场笔录的要求。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行政相对人签名:行政相对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

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现场笔录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证人应当陈述其亲历的具体事实。证人根据其经历所作的判断、推测或者评论,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12.以有形载体固定或者显示的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以及其他数据资料,其制作情况和真实性经对方行政相对人确认,或者以公证等其他有效方式予以证明的,与原件具有同等的证明效力。

13.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

14.当事人在行政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据,当事人依法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在诉讼程序中才拿出的证据,一般不能作为证据。

15.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在10日内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因不可抗力或者客观上不能控制的其他正当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证据的,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的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准许延期提供的,行政机关应当在正当事由消除后10日内提供证据,逾期提供的,视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没有相应的证据,特殊情况下,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其在行政程序中没有提出的反驳理由或者证据的,经人民法院准许,行政机关可以在第一审程序中补充相应的证据。

16.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不出庭,所出具的证据无效。经法庭合法传唤,因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行政机关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行政相对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09: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论行政复议证据制度的完善——以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为视角
    「摘要」证据制度作为一项基本的制度,是诉讼营运之基石。近十年来,行政诉讼证据在我国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但对于行政复议证据,如何进行质证、认定等问题法律均无规定,而且证据法学理论研究少有涉及,如何从理论和制度层面上来规范复议证据,以构建复议证据制度的最佳模式更具价值。「关键词」行政诉讼证据行政复议证据缺陷完善证据在法学界被视为诉讼的脊梁,是构筑诉讼大厦最为可靠的基石。本文所要讨论的行政复议证据是指在行政复议中可以用来证明行政案件事实的材料。本文讨论的前提是承认行政复议制度是一种司法化的制度,至少是一种准司法性行为。①《行政复议法》规定了行政复议的证据制度,是对原《行政复议条例》的重大创新,但是目前我国行政复议证据制度处于非常滞后的状态,仅有少数的几个条款散见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相关的法律规定中。由于行政复议法对复议过程中如何进行质证、确认证据等问题没有规定,作为“准法官”的复议办案人员在
    2023-06-13
    262人看过
  • 庭前交换证据规则的条件
    一、证据交换规则的理解与把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对于案情比较复杂或者证据数量较多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组织当事人在开庭前向对方出示或者交换证据,并将交换证据的情况记录在卷。”证据交换规则是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核心部分。我国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均无关于证据交换的规定,民事审判领域通过司法解释的形式出台了《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问题的规定》,从而确立了证据交换制度,行政诉讼法也随之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确立了证据交换规则。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仅用一个法条作了概括性的规定,还远不及民事诉讼证据交换规则的规定详细,但却是迈出了可喜的第一步。其根本原因在于行政诉讼证据交换规则在此以前没有实践和深度的理论支持,仅作为引入普通法系先进司法经验,通过个案的实践与经验总结、完善才能进一步发展。证据交换规则借鉴的是普通法系‘证据开示’制度,依法律辞典的解释,是指了解原
    2023-06-03
    300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中平衡论的适用
    任何一种法律体系都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理论基础之上。有关行政法理论基础的观点,可归类为控权论、管理论和平衡论。一、平衡论的内涵在我国,现代行政法的理论基础是平衡论。平衡论的基本含义是在行政机关与相对一方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中权利义务在总体上是平衡的。它主要由以下四方面组成:第一,就行政法律关系中双方的地位而言,平衡论认为双方的权利义务总体上应当是平衡的;第二,就平衡论所实现的目的而言,它是兼顾论,兼顾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之间的一致;第三,实现平衡的手段是对行政权设定相应的控制手段从而实现权利义务的总体平衡;第四,鉴于我们目前行政权的现状及本身的特点,平衡论的重心是实现对国家行政权的控制。二、平衡论在行政法中的体现平衡理论主张在行政机关与公民的法律关系中双方的权利义务在总体上应当是平衡的:一方面,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必须赋予行政机关必要的权力,维护行政管理有效实施,达到行政目的;另一方面,
    2023-06-06
    245人看过
  • 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调取与收集规则
    (1)法院有权向有关行政机关以及其他组织、公民调取证据。与法院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或者补充证据不同,这是法院自身的调取证据职能。在庭审模式改革的今天,法院更多地处于中立、消极的地位,证据提供多由当事人自己完成,所以,法院的调取证据职能应该是受到限制的。司法解释规定法院有权调取证据的情形包括:①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法院调取的;②当事人应当提供而无法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的。基于以上所说之理由,司法解释第29条规定应该理解为是一种限制性规定,即除此两种情形之外,法院不能主动调取证据。(2)在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这是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目的很明显,在于防止被告行政机关“先裁决、后取证”。如果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可以随意地去补充收集证据,岂不等于认可被告可以在没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过,行政诉讼法规定“不得自行”收集,意味着
    2023-06-14
    218人看过
  • 如何理解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呢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是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若是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如何理解行政诉讼证据规则呢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
    2022-07-05
    256人看过
  • 行政复议证据收集和提供规则
    为了方便行政复议机关正确认定案件事实,被申请人应当提供其据以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申请人也可以提供自己掌握的证据。除此之外,行政复议机关还可以调查收集证据,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也可以要求行政复议机关收集证据。(一)行政复议机关依职权调查原则依职权调查原则指行政复议机关调查收集证据,并决定调查的种类、范围、顺序及方法,不受申请人请求的限制。依职权调查原则是各国行政程序法所确定的一项证据调查和收集原则。如德国联邦行政程序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官署应依职权调查事实,调查的种类与范围,由官署定之。瑞士行政程序法第12条规定,官署应依职权确定事实关系。葡萄牙行政程序法规定,即使行政程序由利害关系人主动提起,行政机关可采取其认为能方便调查的适当措施,该等措施得涉及在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或答复内没有涉及的事宜;基于公共利益,行政机关得对并非所请求的事宜,或对较请求的事宜更广泛的事宜作出决定。台湾地区行政程
    2023-06-06
    418人看过
  •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该如何解释?
    1、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规则是整个行政诉讼活动的核心。行政诉讼中的每一个程序都离不开证据。审判机关只有严格运用证据规则,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将相关法律法规适用于事实,才能做出公平的判决。2、在举证规则中,根据法律理论的划分,从举证的一般规则、特殊规则和经验规则三个方面进行讨论,从举证主体上说明举证主体在举证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规则。一般规则概括为谁主张,谁举证。这一规则适用于我国三大诉讼,但行政诉讼的一般规则与民事和刑事诉讼在举证内容、范围、程度等方面有所不同。行政诉讼的特殊规则是民事和刑事诉讼所不具备的规则,行政诉讼的特殊规则是被告对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经验规则是法官根据公众普遍认识和接受的经验知识和自身经验,在当事人之间合理分配举证责任。3、取证规则的主要内容是法院和行政机关在取证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则。人民法院的调查取证是补充调查取证,行政机关的调查取证应当是全面、客观、公正的调查取证
    2023-08-05
    182人看过
  • 行政复议法被申请人证据规则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章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
    2023-02-24
    135人看过
  • 行政复议证据清单和证据目录
    一、行政复议证据清单和证据目录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云南省××委(办、厅、局)行政复议办公室行政复议证据交换通知书云××政行复证换通字[]第号云××委(办、厅、局)行复证换通字[年份]第号(申请人姓名或名称):现将(被申请人全称)提交的《行政复议答复书》及其《证据目录清单》发送给你(单位),请认真审阅。如需要查阅相关证据材料,请提前与本机关联系。如果对被申请人主张的事实或提交的证据材料有异议,请针对你(单位)所不认同的事实和证据,于________日内,向本机关提交相关的抗辩证据材料。特此通知年月日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专用印章注:如果被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材料简单,篇幅有限,也可以选择直接将证据材料复印件发送给申请人。二、行政复议应当向哪个部门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
    2023-06-06
    374人看过
  • 盘锦市行政复议证据规则-法律法规
    发文单位:盘锦市人民政府文号:盘锦市人民政府令第16号发布日期:2003-12-16执行日期:2003-12-16经2003年10月23日盘锦市第四届人民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实施。二○○三年十二月十六日第一条为保证以事实为根据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证据指一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事实。行政复议证据是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中掌握的用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行政复议人员在调查取证、查阅资料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及相关的证明文件。有关组织或者人员不得阻挠、拒绝。第三条行政复议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第四条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物确有困难或者易于灭失的,可以提交复制件或照片,但要说明复制件或者照片的出处及取证经过。复制件或照片出自
    2023-04-24
    234人看过
  • 什么是行政案件?什么是行政案件证据规则?
    行政案件具有行政争议(国家行政机关之间,国家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因行政管理活动而产生的争议)的全部属性。与行政争议相比,只是增加了一项程序,即由国家审判机关立案的程序。其具体表现为:当事人与国家行政机关产生行政争议,向国家审判机关提出起诉,请示解决该项争议,经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审查,认为符合受案条件者,决定立案处理。故此,原行政争议转化为行政案件。行政案件可否构成,是行政诉讼法律制度的基础问题,是行政诉讼程序的起端,它决定着行政管理相对人能否享有诉权,国家审判机关是否取得对某一特定案件的审判权。因此,正确认识行政案件的属性,从而判定某一特定行政争议能否立案处理,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法律问题。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行政诉讼必须具备四个基本条件:(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2023-06-03
    203人看过
  • 行政复议证据规则存在哪些问题
    一是证据的证明标准不明确。《行政复议法》关于证明标准的唯一规定是证据确凿,这种规定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在审查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难以把握。二是分担不明确,《行政复议法》只要求行政机关对当初作出的证据负有举证责任,而对申请人、第三人是否承担举证责任以及可否因此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没有予以明确。三是对证据的审查判断没有统一的责任机制。对于发生证据冲突时如何审查判断证据,合理排除证据之间冲突等问题,没有统一的责任机制可供适用。由于责任机制的缺失,只由案件承办人凭借主观认识来决定证据的取舍,难以保证认定事实的正确,出现问题后也没有类似于司法机关的错案追究制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难以得到保证。完善行政复议证据制度建议:1、建立以证明责任倒置制度为基础的举证制度。在某些案件中,行政管理相对人将会因为难以举证加以证明而导致权利不能得到维护和救济,有失公正。从行政争议案件的情况看,
    2023-06-13
    232人看过
  • 云南省行政复议证据规则是什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客观、公正、及时地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合法、正当地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云南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办理行政复议案件。第三条本规则所称的证据是指一切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客观形成的物证、书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听证笔录、勘验笔录和现场笔录。第四条行政复议案件定案的证据必须具有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能够证明案件的客观事实。第五条证据证明的内容应当是与被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关联的内容,证明的事实应当是在实体内容或程序内容上与案件有关联的事实。第六条被申请人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适当性负有举证责任,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口头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向行政复议机构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
    2023-05-22
    473人看过
  • 行政处罚证据规则是怎样的,种类有什么
    1、是尽量提供原件,提供原件确实有困难的,可以提供与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节录本;2、是提供由有关部门保管的书证原件的复制件、影印件或者抄录件的,应当注明出处,经该部门核对无异后加盖其印章;3、是提供报表、图纸、会计帐册等书证的,应当附有说明材料。物证。物证泛指以一切实物形态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比如说商标侵权行政处罚案件中,商标标识、标有商标标识的商品、包装都是物证。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计算机储存等手段反映出的音响、影像或其他信息证明案件事实的资料。如工商部门对违法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行为的录像。对视听资料,有下列要求:一是尽量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二是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三是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了解行政违法行为的人,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向行政机关或组织所作的陈述,是行
    2023-02-12
    15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简述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作用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09
      行政诉讼中的证据规则是整个行政诉讼活动的核心。行政诉讼中的每一道程序都离不开证据,审判机关只有严格地运用好证据规则,在查清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将相关法律规范适用于该事实,才能作出公正的裁判。本论文试从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的重要性入手,将行政诉讼的证据规则分为举证规则、取证规则、质证规则、认证规则四大部分进行论述。 在举证规则中,根据法学理论的划分,从举证的一般规则、特殊规则及经验规则三个方面分项论述,从
    • 谁知道行政案件证据规则?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01
      取得证据规则是人民法院、行政主体及其相对人和其它利害关系人收集、调取证据所应遵循的程序、方法和应满足的条件。由于目前我国还没有统一的行政程序法,行政程序中的取证缺乏明确一致的规定。本司法解释基于司法权力的局限,也不可能对行政程序中调取证据行为作出设定,只能通过对举证要求的规定,实现对取证行为的规范。事实上,本司法解释第二部分“提供证据的要求”,就是对取证行为的要求。如果取证不符合要求,举证当然就不
    • 《行政诉讼证据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5
      第十三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二)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三)注明出具日期;(四)附有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等证明证人身份的文件。
    • 目前农业厅行政处罚公开原则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26
      《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条农业行政处罚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裁量合理,文书规范。
    • 行政复议证据规则具体是怎么的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25
      这个原则的意思就是说,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行为之前就应该有全部做出决定的证据,而不能够在作出行政行为之后再去寻找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