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A建筑公司承建B市公路管理处工程,后因为各种原因,A建筑公司经B市公路管理处同意,由C建筑公司承建。由于A建筑公司前期投入材料价款共计1100万元,C建筑公司下属分公司1999年11月1日开具证明:“待C建筑公司与B市公路管理处结清工程款项后,再行给付A建筑公司;同时授权B市公路管理处可以代扣该部分1100万元工程款,此部分将来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
2000年1月3日,A建筑公司将自己的债权转让给D实业公司,2008年1月年A建筑公司将债权转让协议函告给C建筑公司。
2008年4月D实业公司起诉B市公路管理处和C建筑公司,依据C建筑公司下属分公司开具的证明要求支付1100万元人民币。B市公路管理处以2005年和C建筑公司结清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C建筑公司以欠款已经长达8年之久,D实业公司的诉求早已过诉讼时效。且A建筑公司与D实业公司的债权转让协议早在2000年就已经签署,却在2008年1月通知C建筑公司,也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同时还指出,D实业公司举出的主要证据“C建筑公司下属分公司开具的证明”不能证明是C建筑公司对该笔债务的承认,并认为是开具此证明的C建筑公司分公司负责人王某的个人债务。
原被告双方各执一词,请求法院依法作出裁判。
本案的争议焦点由以下二个:
(1)涉案债务应该向谁主张;(2)本案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涉案债权被转让后经过8年才通知债务人是否有效。
首先,涉案的关键证据“证明:同意该部分工程款由B市公路管理处从我单位的工程款中扣除”,是赋予B市公路管理处权利,B市公路管理处可以扣除也可以不扣除该部分工程款,因为权利可以行使也可以放弃。同时应该指出,债务的转让应该在与被转让人达成协议后,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债务转让才能够成立,本案中只有C建筑公司(实际是该公司下属分公司)单方面的授权,不能成立有效的转让。因此,再加上查明的2005年B市公路管理处已经向C工程公司结算工程款的实际情况,涉案债务不应该向B市公路管理处主张债权。
案件查明王某是当年该涉案施工地段C建筑公司分公司负责人,王某签署证明的时候是履行职务行为,且加盖了分公司公章。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公司的行为应该由总公司承担,所以C建筑公司分公司的行为应该由C建筑公司承担。后法院查明所谓C建筑公司分公司没有经过注册,依法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和相关证据都可以证明C建筑公司知道涉案1100万元债务。法院认定由C建筑公司承担是在情理之中。
其次,持续长达8年的债务是否已过诉讼时效是本案的另外争议焦点。C建筑公司承诺的还款时间是“工程结算后”也就意味着本案的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为A建筑公司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工程结算之日”算起。案件查明C建筑公司与B市公路管理处工程结算并未通知A建筑公司,A无从得知涉案工程是否已结算,因此本案依法没有过诉讼时效。
A建筑公司与D实业公司的债权转让协议在2000年签署,却在2008年1月通知C建筑公司,C建筑公司认为已过了诉讼时效。根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苏高审委】的规定A建筑公司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向C建筑公司发出《债权转让协议》应该视为履行了通知义务,债权自通知到达视为债权转移。经过8年(即使经过更长时间)后通知债务人只要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务仍然存在,只要是履行了通知义务,视为债权的转移。
涉案债务虽然长达8年之久,但是事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判决生效后,被告C建筑公司很快归还了1100万元欠款。
-
司法干部替人讨债追回一万回扣八千
379人看过
-
一千万债务未偿还
354人看过
-
债务的终身追收
291人看过
-
偷盗银行卡八千万判多少年?
60人看过
-
理由纵有千千万赡养义务终不变
251人看过
-
如何申请强制执行追讨老赖千万债务
296人看过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
债务三千万能判几年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2《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如果是恶意不还款或者是有证据证明是诈骗罪就会转入刑事案,后果就很严重了。
-
追讨八万五千元要多少钱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7与律师面谈,根据案情难易程度判断,一般在7千左右。上述只是根据你提供的情况作出的初步判断,但是每个案件都有自身的特殊性,为更好的解决你的问题,建议直接电话与我联系,以便更准确的作出分析。
-
-
债务10年之内被追偿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23平阴居民A为逃避法院的执行,出走外地打工生活,可富裕起来的A却不思履行义务。近日,平阴法院的执行法官“顺藤摸瓜”到了广东东莞,从银行账户中扣划了A的存款。据了解,A原来系平阴个体经营户,1997年他因经营所需向王某借款15000元,后来由于A一直拖欠借款不还,王某于1998年无奈将A诉上法庭,法庭经过审理判决A偿还王某的借款15000元及利息。在执行过程中,A一直称无钱还账,后来竟不辞而别。今年1
-
几年债务追诉澳门在线咨询 2023-12-2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