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普通债权人在公司注销后享有债权优先受偿权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5:02:40 53 人看过

企业破产普通债权人在公司注销后不享有债权优先受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一、破产后债务如何进行处理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企业破产如何清算

公司破产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是:1.破产费用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2.共益债务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产程序顺利进行而发生的债务。3.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5日 15: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企业破产相关文章
  • 破产债权的偿还顺序是优先股普通股债券吗
    一、优先股、普通股和债券的定义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指在利润分红及剩余财产分配的权利方面,优先于普通股。优先股股东没有选举及被选举权,一般来说对公司的经营没有参与权,优先股股东不能退股,只能通过优先股的赎回条款被公司赎回,但是能稳定分红的股份。普通股指的是在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及财产的分配上享有普通权利的股份,代表满足所有债权偿付要求及优先股东的收益权与求偿权要求后对企业盈利和剩余财产的索取权。它构成公司资本的基础,是股票的一种基本形式,也是发行量最大,最为重要的股票。目前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中交易的股票,都是普通股。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因此,公司债券是公司向债券持有人出具的债务凭证。由此可以得知,破产债权的偿
    2023-03-25
    422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优先股在债权之后吗?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由此可见,在企业破产清算中,优先股应该在普通债权之后。《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一条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一、破产清算优先股如何获得清偿?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以固定的股息分取公司收益并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分取剩余资产,但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其具体的优先条件必须由公司章程加以明确。1、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
    2023-03-20
    88人看过
  • 孩子抚养费优先受偿于普通债权吗?
    一、孩子抚养费优先受偿于普通债权吗?抚养费是生活必须费用,优先于债务受偿。就算债权人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法院也要给被执行人留下必须的生活费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扣留提取收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第二百四十四条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二、男方支付女方孩子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
    2023-04-18
    180人看过
  • 如何确定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主体,债权优先受偿权的特点
    一、如何确定享有优先受偿权的主体工程价款优先受偿的主体:施工总承包人、工程总承包人、与发包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分包人、无效合同的承包人均可以作为优先受偿权的主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债权优先受偿权的特点债权优先受偿权的特点如下:1.它是不依破产程序能够对特定财产行使优先受偿的权利。担保权是优先受偿权的基础。要求设定担保权的目的是为依靠担保物确保债权和经济价值。这样,破产法承认担保权在原定人破产情况下仍有法律效力,担保人可以不依破产程序从担保物中优先受偿。2.优先受偿权限于在特定财产上得到。特定财产指进行债权担保的财产。3.
    2023-05-06
    431人看过
  • 优先债权人与普通债权人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优先债权人优先债权是指可以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民法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海商法中因共同债权人的利益而支付的费用,均属优先债权。在破产法中,能先于破产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均属优先债权,如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所收取的诉讼费用、破产企业支付给清算组织的劳动报酬以及其他破产费用,均属于优先债权。只有优先债权得到清偿后,一般债权才有机会得到清偿。二、什么是普通债权人普通债权是指不能优先受偿的债权。公司破产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最后的是普通债权。债权是指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权利,主要因合同产生,也可因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及侵权行为等法律事实而产生。根据债权的表现形式不同,债权可分为普通债权和证券债权。普通债权(一般债权)是指不以证券表示其权利的债权。而证券债权是指债权以证券为表现形式,其与证券不可分,离开证券,债权就无所依附,且行
    2023-06-21
    380人看过
  • 普通债权在各破产程序中享有的表决权
    1、以债权的权利主体为标准,可分为: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以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和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以破产人为义务主体,相对人为权利主体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是企业破产程序中最普遍、最常见的现象。这种债权经依法申报,权利人即有权成为债权人会议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并依照法定清偿顺序参加分配。以破产人的管理人为权利主体,以破产人的债务人为义务主体的债权,是由管理人行使的财产请求权,从广义上说,也属于债权,但并非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第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对于债务人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对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提出异议的,或者拒不履行义务的,依照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管理人或相对人申请,可由受理破产案的人民法院按民事诉讼审理。2、以清偿顺序为标准,可分为:优先清偿权:
    2023-06-18
    294人看过
  •  普通债权与优先债权的特点有哪些?
    本文首先解释了“优先债权”的定义,即可以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然后,用更通用的表述方式将“优先债权”改写为“具有优先权的债权”。接着,列举了民法中财产担保的债权、海商法中因共同债权人的利益而支付的费用、破产法中能先于破产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等属于优先债权的具体例子。最后,指出公司破产后,对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顺序上最后的是普通债权,并介绍了债权的概念及其分类。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优先债权”的定义,它指的是可以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接下来,我们需要将这个定义改写成更通用的表述方式。根据分析,我们可以将“优先债权”改写为“具有优先权的债权”。这样,我们就可以更准确地描述具有优先权的债权,而不需要强调“优先债权”这个特定术语。因此,改写后的内容为:“具有优先权的债权是指可以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民法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海商法中因共同债权人的利益而支付的费用,均属优先债权。在破产法
    2023-08-27
    308人看过
  • 破产企业中的优先债权是哪些?
    首先,应当先偿还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偿还破产人欠缴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再行偿还普通破产债权。《企业破产法》优先债权人顺序是怎样的《破产法》第109条: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40条第一款: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第113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
    2023-07-12
    290人看过
  • 债权转让后,债权人是否具有优先受偿地位?
    建设工程债权转让后,受让人也应享有优先受偿权。建设工程承包人转让其在施工中形成的债权,受让人基于债权的转让而取得工程款债权,因而其应当享有该工程款的优先受偿权。法定优先权属于担保物权,具有一定的追及效力,其功能是担保工程款优先支付,该权利依附于所担保的工程而存在,即使被担保的工程发生转让,也不影响承包人优先受偿权的行使。债权转让是否需要公证?债权人转让不需要公证。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产生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债权转让只要债权人通知了债务人就发生转让的效力,而无需公证。公证并不是债权转让生效的必备要件,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公证。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
    2023-07-19
    212人看过
  • 破产企业的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享有哪些权利
    债权人应当在收到法院通知后1个月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法院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申请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且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因此贵公司按时申报债权是非常重要的。所有债权人均为债权人会议成员,债权人会议成员享有表决权,但是有财产担保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除外。债务人的保证人,在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后可以作为债权人,享有表决权。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由法院召集,应当在债权申报期满后15日内召开。以后的债权人会议在法院或者会议主席认为必要时召开,也可以在清算组或者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1/4以上的债权人要求时召开。一、公司破产重整流程1、公司出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的重整事由。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在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法院受理申请后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自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
    2023-03-01
    344人看过
  • 区分股票中的优先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
    优先债权人依法得到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然普通债权人则是在偿还了优先债权人后得到剩余补偿金。如没有剩余则不补偿。优先债权人和普通债权人的区别1、公司破产后优先债权人依法得到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然普通债权人则是在偿还了优先债权人后得到剩余补偿金。如没有剩余则不补偿。2、对应人不同优先债权人是指法院和管理人是优先债权人,企业职工是优先债权人,代表国家的财政部门是优先债权人,共益债务债权人是优先债权人,其他的债权人是普通债权人。3、所能行使的权利优先债权人有优先接受清偿的权力也有拒绝的权力,但普通债权人没有优先接受清偿的权力只有被动接
    2023-07-03
    434人看过
  • 企业破产清算时,股民的债务清偿顺序是在股权人优先于债权人的吗?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由此可见,在企业破产清算中,优先股应该在普通债权之后。企业破产清算清偿顺序是怎样的?企业破产清算清偿顺序(一)清算程序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
    2023-07-04
    218人看过
  • 财产保全后,债权人的优先受偿权有何限制?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在参与分配过程中,与其他普通债权相比,财产保全的债权不具有优先权。原因如下《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可能因一方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必要时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见,保全的目的是防止财产流失,避免执行失败,没有给予保全申请人优先权;在法院根据职权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况下,债权人没有理由因法院的职权行为而获得优先权。《最高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加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在这里,没有明确实施财产保全措施可以主张优先受偿。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申请保全人在参与分配程序时,对申请诉讼保全的财产没有优先受偿权。但考虑到对积极债权人的公平保护,执行法院在主持参与分配
    2023-08-08
    166人看过
  • 财产在先保全时能否给予债权人优先受偿权
    首先采取财产保全的债权人不能享有优先受偿权。一、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九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查封、扣押或者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参与分配程序,主张优先受偿权。本条明确规定,享有优先受偿权的情形只有两种,即担保物权和优先权(优先权是指特定债权人基于法律直接规定享有的优先受偿债务人总财产或特定动产价值的权利)。财产保全作为诉讼保障制度,不同于财产保障。担保权是典型的物权,可以排除其他债权。二、我国法律法规和解释尚未赋予财产保全优先受偿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八十八条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支付内容的多名债权人分别向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顺序受偿。一份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金钱支付内容的多个债权
    2023-08-05
    61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企业破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经营管理不善,当负债达到或超过所占有的全部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不抵债的企业行为。 企业破产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 更多>

    #企业破产
    相关咨询
    • 企业破产破产优先股在债权之后能清偿债权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8
      公司破产清偿顺序:职工工资--各种税费--债权--股东可以看出,债权。首先应该是债权人先得到赔付。
    • 破产公司债务纠纷中债权人有优先清偿权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0-10
      法院判决的债权和普通债权一样按比例分配,并没有优先清偿的权利。
    • 企业破产法优先受偿是什么?最大债权人能否优先受偿?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31
      【1】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法》第41条、113条 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以下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拖欠税款; 3)破产债权。 【2】破产债权清偿顺序: (1)有担保的
    • 企业破产时债权股权清偿权优先的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4-26
      一般债务次级债务优先股普通股。 股权没有清偿的请求权,持有股权的股东只能参与剩余财产分配,若无剩余财产股权就没有对应的财产。债券需要看是否有担保,若无担保,则是和一般债权处于同一清偿顺位,劣后于有担保债权,职工薪酬,欠缴税费。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
    • 普通债权还是优先债权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5-29
      优先债权,劣质债权的对称。是指可以先于一般债权得到清偿的债权。民法中有财产担保的债权,海商法中因共同债权人的利益而支付的费用,均属优先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