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不是母女关系财产谁继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10 19:59:36 88 人看过

一、户口本不是母女关系财产谁继承

在真实亲子关系存在的前提条件之下,即使孩子的户籍并未登记在父母名下,仍可依法享有继承权。假如未能将孩子户口登记在父母名下的话,要想取得合法继承权,必须提供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父子/女关系证明文件。部分地区还可能要求进行亲子鉴定,必要时甚至需提交相关证明,提出申请由法院予以裁定确凿事实。综上所述,只要经过亲子鉴定,确认亲子关系为真,便可以顺利找回继承权。

然而,如果父母生前曾制定其他形式的遗嘱,那么根据法律规定,遗嘱继承将处于优先地位甚于法定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户口本不是户主可以补办吗

非户主亦可办理户口本的补充手续。倘若公民的《居民户口簿》不慎遗失或遭窃取,其户主应当迅速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提交一份补发申请(须包括本户已成年全体家庭成员的亲笔签名)。若户主因其他特殊情况无法亲自至公安机关办理相关事宜,则必须出具一份申请委托书,并在上面亲笔签字和按手印,受托人为本户中的成年人;如果本户中有符合条件的代理人,在治安警察对该户进行深入勘查访谈之后,由社区及家庭委员会提供相关证明,再行申请办理户口本的补充手续。准备好上述所需文件后,通常在五个工作日之内便可顺利完成户口本的补办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在真实且具有法律效力的亲子关系存在之下,即使身为子女并未被登记列入父母的户籍信息之中,仍然依法享有继承权。在此情况下,如果需要证实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亲缘关系,必须提供具有充分说服力的亲子关系相关文件以资证明,同时在某些特定区域或许还会要求当事人进行亲子鉴定。通过亲子鉴定程序确认了亲属关系之后,便可以恢复其原本应有的继承权利。然而,若父母已经立下遗嘱,那么根据遗嘱内容所规定的继承方式将优先于法定继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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