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所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3 21:42:30 104 人看过

对符合当场处罚条件的,工商所的执法人员完全可以按照《暂行规定》第四章关于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的相关规定实施,是以工商所的名义还是以派出工商局的名义处罚可以根据违法主体、违法行为等具体情况决定。在《暂行规定》第三章中,对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进行了比较明确的规定,但工商所由于受条件的限制,一般没有设立专门的办案和法制机构,也正因为如此,许多工商所在以自己的名义实施处罚时并没有履行立案、核审等程序,案件的调查、处理、执行也存在不少问题,因此有必要针对工商所的特点,对工商所以自己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进行具体规定。

二、立案

工商所执法人员对发现的案源认为应当立案查处的,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附上相关的材料报本所负责法制工作的人员审查,法制人员审查后提出意见报所长批准,并由所长指定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工商所人员较少的,可以由所长兼法制工作人员,直接负责审查和批准。

三、调查

案件调查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和《暂行规定》关于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及时收集、调取证据。在这方面,工商所和县级工商局没有什么区别。但如果需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报经县级工商局局长批准,并以县级工商局的名义实施。

四、核审

案件调查终结后,办案人员应当写出调查终结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连同案卷交由法制工作人员核审,法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暂行规定》第三十六的规定对案卷进行核审,并参照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意见和建议后报所长批准。如果法制工作人员和案件调查人员就有关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由所长或者集体讨论决定。

五、告知

告知应当按照《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由于工商所权限所限,不存在听证的问题。

六、执行

《暂行规定》第五章对行政处罚的执行作了比较详细的规定,工商所可以按照该章办理。但为了强化对工商所的管理,对需要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和对有关物品的处理,应当由工商所报经县级工商局同意。

七、复议

根据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的几项具体规定》的规定,当事人对工商所在《条例》授权范围内以自己名义作出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复议的,其派出工商局是行政复议机关

八、诉讼

根据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执行〈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的几项具体规定》以及《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工商所以自己名义作出的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时,经复议维持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工商所是被告;经复议改变原处罚决定的,复议机关是被告。工商所被作为被告被起诉的,派出工商局应当加强对工商所的指导,积极应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7日 0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强制措施相关文章
  •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的一般程序
    一是内部审批程序:实施前应当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是两人执法程序: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便于相互监督,降低和防止执法侵权情况,同时防止当事人诬告、陷害、贿赂执法人员;三是表明身份程序:执法人员必须向当事人出示其合法的执法证件,表明身份,防止假冒、诈骗,提升行政执法形象;四是保障当事人权利的程序: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采取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其依法享有的权利,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五是制作现场笔录的程序。一、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怎样的行政处罚的程序,就是实施行政处罚必须的过程和步骤。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的程序,应当包括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和听证程序。实施简易程序必须具备三个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处罚有法定依据;罚款限额为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或者警告。适用一般程序的具体步骤:(1)执法机构对于发现或受理的违法行为进行初步审查,
    2023-03-08
    368人看过
  • 自己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呢
    一、自己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程序呢行政相对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处理。1.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2.对行政处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行政诉讼法》第五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是什么行政处罚的决定根据处罚的轻重有三种不同程序:简易程序: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执法人员当场作
    2024-01-02
    237人看过
  • 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的实施程序与法律责任
    行政处罚主要针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种类多样,主要依据《行政处罚法》等;行政处分主要针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据《公务员法》和《处分条例》。1、适用对象不同: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是外部行政行为。而行政处分只能适用于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或其他由行政机关任命或管理的人员。2、种类不同:行政处罚的主要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3、法律依据不同:行政处罚主要法律依据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处罚法律法规,而行政处分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有何区别?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是两种不同的处分行为,主要区别在
    2023-11-14
    112人看过
  • 规范行政处罚实施机构的认定程序
    1、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2、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3、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4、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受委托组织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依法成立的管理公共事务的事业组织。(二)具有熟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业务的工作人员。(三)对违法行为需要进行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的,应当有条件组织进行相应的技术检查或者技术鉴定。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按照一般程序该如何进行?一、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2023-07-11
    267人看过
  • 我国行政处罚程序是如何实施的呢?
    1.立案。立案是初步调查程序和正式调查程序的中间环节,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正式调查的开始程序。规定立案程序,旨在督促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对涉及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及其他机关移送的案件等及时作出正确处理,规范立案工作,提高行政效率。2.调查取证。《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建立在充足的事实基础上,而事实基础完全是靠证据来支撑的。因此,调查取证程序从来都是行政处罚程序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之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结合工商行政管理执法实践对此作出了详细规定,以适应调查取证过程中的复杂情况。具体包括:(1)调查取证权和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告知;(2)表明调查人身份制度;(3)委托调查制度;(4)证据制度;(5)抽样取证;(6)有关证据材料的鉴定;(7)有关
    2023-07-12
    151人看过
  •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程序有哪些一般规则
    法律咨询: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程序的一般规则有哪些1、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或者没有明显社会危害的,可不实施强制。2、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定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不得委托。但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实施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3、严循程序:报告批准;2人以上实施;出示证件;通知当事人到场(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告知理由、依据、权利和救济途径;听取陈述申辩;制作现场笔录等(第18条)。4、紧急情况当场强制24小时内报告,补办手续。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三条查封、扣押限于涉案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不得查封、扣押公民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不得重复查封。第二十四条行政机关决定实施查封、扣押的,应当履行本法第十
    2023-06-13
    486人看过
  • 派出所可以自己取消行政处罚吗
    一、派出所可以自己取消行政处罚吗作出行政处罚的派出所不能取消自己作出的行政处罚,经行政复议审查后,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撤销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
    2023-06-17
    163人看过
  • 施工拆除一般是行政处罚吗
    强制拆除违章建筑,不属于行政处罚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只有法律规定的七类,不包括违章建筑拆除。《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种类:(一)警告(二)罚款(三)没收违法收入,没收违法财产(四)命令停产停业(五)暂时扣除或吊销执照,暂时扣除或吊销执照(六)行政拘留(七)法律、行政法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确保拆除施工安全的八项措施拆除拆除施工是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特殊作业过程,具有很高的危险性,因此安全管理的成败直接关系到拆除施工管理的成败,要确保拆除施工安全,必须做好如下八个方面的工作。第一现场勘察求细在获得拆除施工任务后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立即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详细勘察,收集所能收集的原始资料,工业建筑相比民用住宅建筑有很大的不同,拆除时危险因素更加多,因此勘察中必须掌握拆除对象的结构形式(是钢结构还是排架结构或其他)、建筑高度(是否超出施工安全资质的许可,也是选择拆除方法的基本依据)、
    2023-08-06
    56人看过
  • 工商局行政处罚的一般做法
    工商局行政执法由各工商所的检查人员具体执行。执法人员查得涉嫌违法的事实后,一般会联系企业,要求企业对违法事实进行说明,并确认对行政处罚的态度。如企业确认违法事实,接受行政处罚,会向企业出具《行政处罚告知书》,三天后,向企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北京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也可能直接向企业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北京市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企业缴纳罚款后,执法人员将行政处罚案件整理归档,整个行政处罚案件完毕。一、当场处罚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当场处罚的适用条件包括:1、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3、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场处罚
    2023-06-23
    54人看过
  • 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怎么样进行
    一、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怎么样进行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当场对当事人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适用简易程序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首先应当满足该案案件事实清楚,同时满足处罚金额较小时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除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二、行政处罚简易程序有哪些必备条件行政处罚适用简易程序的必备条件有: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行政处罚力度较小,为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
    2024-01-05
    117人看过
  • 建设管理所不能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2002年,河南省镇平县安子营乡刘张营村村民张-伟准备建一家养殖厂,于是向安子营乡乡政府递交了用地申请。此后,安子营乡下属的村镇建设管理所给张-伟颁发了《村镇规划选地意见书》,将位于刘张营村16组的一块土地确定由张-伟使用。孰料,修建养殖厂的工程“惹急”了村民张*祥。原来,在安子营乡村镇建设管理所颁发的用地许可中,将张*祥的承包责任田规划在了张-伟的用地范围内。2010年3月20日,张*祥一纸诉状将安子营乡人民政府告到了镇平县人民法院,要求法庭判决撤销安子营乡政府给张-伟颁发的用地许可。由于安子营乡村镇建设管理所没有到现场勘查、丈量、放线定界规划,在庭审中拿不出一份证据用以支持其给张-伟发证许可用地的正确性。■以案释法管理所不能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2010年5月28日,镇平县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安子营乡村镇建设管理所,不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能力的资格,在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权的情况
    2023-06-13
    407人看过
  • 卫生行政处罚中简易程序的实施细则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符合三个条件:1、违法事实确凿;2、对该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有明确、具体的法定依据;3、处罚较为轻微,即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对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哪些使用简易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2023-07-04
    217人看过
  • 建设部实施行政处罚工作规程
    第一条建设部实施行政处罚应当执行《行政处罚法》和《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并依照本规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第二条各业务司局、全国建筑市场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在执法检查发现违法行为时,应当调查取证(或者交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调查取证),详细记录涉及案件的关键事件和重要线索,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和询问笔录或者其他执法文书。笔录应当场交当事人核对,并签名盖章。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业务司局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附上相关材料(全国建筑市场稽察特派员办公室调查的案件应当将有关材料交相关业务司局),报分管副部长批准立案:(一)调查人员发现违法行为,并且该违法行为是依法应当由我部给予行政处罚的;(二)收到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部门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建议,并且该违法行为是依法应当由我部给予行政处罚的。第四条立案后,有关业务司局应当召开司务会,对有关案情进行讨论,司务会应当有政策法规司人员参加
    2023-04-22
    360人看过
  • 行政处罚法释义:实施行政处罚要有法定依据
    第三条【实施行政处罚要有法定依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释义】:本条两款是对实施行政处罚要有法定依据,无法定依据不得处罚的原则的规定。一、关于行政处罚的适用范围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主体适用对象应包括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也就是说,既包括个人也包括各种组织形式的单位;第二,要具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即这种行为是客观存在的、有事实的侵犯行政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第三,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其含义在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并非全部都应给予行政处罚,应区分不同情况根据法律的规定给予不同的处理。如果有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十分严重,构成犯罪的,就应根据刑法的规定处罚,而不适用行政处罚;有些极轻微违反了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构不
    2023-06-06
    145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行政强制措施
    相关咨询
    • 工商行政管理所能否以自己的名义作为被告应诉?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6-13
      在《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颁布实施以后,工商行政管理所在条例授权范围内,以自己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为被告应诉。 《信访条例》
    • 什么叫行政处罚程序中的行政处罚的实施顺序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26
      行政处罚的一般程序是先进行调查取证之后会对处罚人告知处罚的事实和理由,并且告诉其依据等。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行政机关如果发现公民或者是其他组织有违法行为会依法的给予其行政处罚,同时会客观的公证的进行调查保证每一个人应有的权益。
    • 税务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实施程序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5-22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在五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3.2001年4月30日以前发生的违法行为,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2001年5月1日以後发生的违法行为,适用《
    • 在什么情况下,工商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6-13
      工商所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区、县工商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商所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一)对个体工商户违法行为的处罚; (二)对集市贸易中违法行为的处罚;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工商所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上述第(一)、(二)项处罚不包括吊销营业执照。
    •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按照一般程序的原则怎么进行?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04
      行政处罚实施机关按照一般程序进行如下:调查取证;立案;整改通知;行政处罚通知;组织听证发出听证通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拒绝执行的,催缴,拒绝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