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事实收养的案件怎么处理?离婚案件、抚养、收养、抚育纠纷案件、赡养案件等涉及事实收养子女的,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涉及事实收养案件的处理:
1、离婚案件涉及事实收养子女,查明了事实送养人的,不能在同案中处理,应当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由行政机关进行处理。
不能查明事实送养人或查明被事实收养人的生父母已经死亡的,且事实收养人具有抚养能力的,应当在同案中对事实收养的法律后果一并作出处理,确认其收养关系成立;事实收养人不具有抚养能力的,应当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由行政机关进行处理。
2、抚养、收养、抚育纠纷案件涉及事实收养问题时,查明事实送养人的,应当追加其为案件当事人,对事实收养问题一并依法进行处理。
不能查明事实送养人或查明被事实收养人的生父母已经死亡,且事实收养人具有抚养能力的,应当确认其收养关系成立;事实收养人不具有抚养能力的,应当中上诉讼,司法建议相关行政机关对事实收养行为先行处理后再恢复案件审理。
3、赡养纠纷案件涉及事实收养子女时,不能查明事实送养人或查无被事实收养人的生父母,且被事实收养人确系事实收养人抚养成人的,应确认其收养关系和被事实收养人对事实收养人的赡养义务成立。
查明有事实送养人或被事实收养人的生父母且尚在世的,应通知其作为当事人参加诉讼,在确认其事实收养行为无效的同时,只要事实收养人对被事实收养人进行过抚养,就应确定被事实收养人应对事实收养人承担相应的扶养义务,包括对属于过继形式的事实收养情形,也应视为同样处理。
4、继承纠纷案件涉及事实收养时,被事实收养人作为继承人的只能是先确认收养关系成立为前提条件,然后再依法对继承问题进行处理。
若事实收养关系不能成立,则被事实收养人不享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权利,但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分得遗产。被事实收养人作为被继承人的,若查明了事实送养人,则确认收养关系不成立,按法定继承和事实收养人适当分得遗产处理。无事实送养人或被事实收养人生父母下落不明的,可确认事实收养人与被事实收养人之间的收养关系成立,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
5、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涉及事实收养时,事实收养人、被事实收养人遭受人身损害死亡发生的死亡赔偿金、生前扶养人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处理,比照继承问题处理。
事实收养人、被事实收养人因人身损害致残发生的被扶养人生活补助费亦可比照抚养、收养、抚育纠纷案件中涉及事实收养问题来处理。
6、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事实收养人作为诉讼主体的案件,应按前述原则一并对事实收养行为进行审理,然后确定监护人(法定代理人)及其相关权利义务。
-
继承纠纷案件涉及事实收养
435人看过
-
怎样处理涉及事实婚姻协议的离婚案件
233人看过
-
涉及复议案件的的事实与理由陈述
191人看过
-
涉及案件事实的材料有哪些?
401人看过
-
涉及酒驾17122的案件处理
93人看过
-
处理涉及纪检委的案件
59人看过
要认定事实收养,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必须满足以下要件: 1、收养当事人双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公开承认其养父母子女关系,以父母子女相称,并为群众及有关组织所公认,双方相互之间有抚养的事实。 3、养子女与生父母在事实上已... 更多>
-
第二十九条继承纠纷案件涉及事实收养关系的处理重庆在线咨询 2022-04-22继承纠纷涉及的问题较多,需要具体分析,例如,继承纠纷案件涉及事实收养时,被事实收养人作为继承人的只能是先确认收养关系成立为前提条件,然后再依法对继承问题进行处理。若事实收养关系不能成立,则被事实收养人不享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权利,但可视具体情况适当分得遗产。被事实收养人作为被继承人的,若查明了事实送养人,则确认收养关系不成立,按法定继承和事实收养人适当分得遗产处理。无事实送养人或被事实收养人生父
-
涉及民事的刑事案件具体怎样处理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24这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一般处理原则是“先刑后民”: 1、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刑事庭审理; 2、如果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时,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
-
处理诈骗案件涉及到的涉案人员问题安徽在线咨询 2024-11-06如果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这辆车与诈骗案有关,那么它可能成为公安局收集证据的工具。犯罪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得的任何财富都应该被追回或归还给受害者。受害者的钱财也必须尽快归还。犯罪分子自己付钱购买的违禁物品必须被没收,这些没收物品和罚款也必须上缴国家,不能私自处理或变动。
-
处理涉及打人事件的案件:证据不足的案子应该如何处理湖南在线咨询 2024-11-20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所有由公安机关侦办的刑事案件,在经过人民检察院审查后,必须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于某些案件,检察院有权根据情况选择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继续补充侦查或者自行展开进一步调查取证工作。不过,这两种侦查方式各只能执行两次。如果检察院对二度补侦后的案件仍然持有保留态度,即认为证据不足无法达到提起公诉的条件,那么他们将必须依法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并且同时释放案件中的非被告人,例如报告人或被告家
-
刑事案件受理后律师处理,刑事案件涉及刑事案件的处理方式包括哪些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171、第一时间委托专做刑事辩护业务的刑事辩护律师处理。刑事辩护是一个过程,是一个以刑事证据审查、判断与运用为核心的具体工作的逐步展开过程。 咨询是解决不了案子本身问题的,因为您咨询得再明白,您没有律师的权利、也没有律师通过诸多亲办案例积累的知识、技能上的实践经验,是无法解决实际问题的。况且,律师是围绕全案证据逐步展开具体的刑事辩护工作的,是一个复杂而具体的过程--千案千变千种打法,您也不可能完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