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相关问题及案例解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4-15 18:36:23 333 人看过

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镇化也在2013年被重点提上日程,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呈逐年上升趋势,农村房屋拆迁题越来越被社会所关注。

农村宅基地一般是指仅限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享受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属集体所有,农民只拥有使用权。

农村房屋拆迁与城市房屋拆迁的不同之处主要有:

(一)法律依据不同。农村房屋拆迁一般依据《土地管理法》及配套法规执行;城市房屋拆迁一般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规进行。

(二)补偿标准不同。农村房屋拆迁一般只补偿成本重置价,标准较低;城市房屋拆迁一般按市场评估价补偿。三、拆迁程序不同。农村房屋拆迁一般是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城市房屋拆迁一般是由政府委托的拆迁公司等进行。

【案情】

网友问:你好,我是农村郊区的,在几年前我村的地被开发区征用但为说明做什么用,地还荒废了几年,现在给我们每月120元一人的生活费未做其他补偿,今年4月贴了一个通知说要房屋拆迁,但是未说明用途,在12月7号来了一个村干部说了我家要拆迁,但是未说如何拆,安置在什么地方,配套设施有那些如何解决,15号开发区下了一个通知说19号要按城市管理拆迁第40条对我家进行拆出。

请问他们的行为合法不,我又该怎么办,有什么法律依据,另我家有7个人且都是长住人口,家面积为190,如补偿该怎样,按什么补偿标准执行。

【评析】

一、建议向当地国土部门查询村土地、房屋被拆迁的有关批准书;二、如能查到有批准书,则可核对你家是否在拆迁范围内;如查不到批准书或经核对你家不在拆迁范围内,则本次拆迁行为不合法;三、至于具体的补偿标准,各地的规定不同,建议向当地国土部门查询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情况下,未解决好补偿及安置问题都不能拆迁。

拆迁部门在没有和你们达成一致的拆迁意见,就进行强制拆迁是违法的。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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