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联系和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12-11 20:44:37 428 人看过

一、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联系和区别

合同成立和生效的联系是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提前,合同不成立就无所谓生效。反之,一个合同生效了,意味着它已经成立了。合同成立并不一定意味着合同生效。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区别如下:

1.合同不具备成立要件所产生的是缔约过失责任,即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当事人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要求,因自己的过失给对方造成损失时所应当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其后果仅仅表现为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赔偿责任;而合同不具备生效要件则产生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除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外,往往还要承担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2.在合同形式方面的不同要求。在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而没有采用,而且也没有出现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情况,则合同不能成立;但是,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只有在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当事人未办理相关手续则会导致合同不能生效,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

3.国家的干预。有些合同往往由于其具有非法性,违反了国家的强制性规定或者社会公共利益而成为无效合同,此时,即使当事人不主张合同无效,国家也有权干预;合同不成立仅仅涉及到当事人内部的合意问题,国家往往不能直接干预。

二、合同不成立的原因

合同不成立可能是处于下列原因:

1.一人自行订立合同。

2.当事人之间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不一致,未形成要约、承诺的合致。合同成立本质上是指合同各方就合同的标的、价格、规格、质量等核心要素达成了一致意见,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合同即不成立。

3.合同的客体不确定。

4.要物合同未履行物的给付。

三、合同成立的时间

合同成立的时间需要根据订立的具体方式来判断:

1.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以受要约人的承诺的数据电文进入特定系统的时间为准。

2.以直接对话方式订立合同的,双方达成合意时合同成立。

3.需要签订确认书时,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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