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欠债一方出意外这债怎么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20:35:20 339 人看过

如果欠款方与债权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则该债务属于欠款人的个人债务。

如果欠款人没有与债权人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则因该债务发生在婚姻存续期间,无论配偶知情与否,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一、离婚了男方有债务怎么办

离婚了男方有债务首先应该认定这个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属于共同债务。认定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判断,第一是双方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第二是双方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原则上就应当共同偿还。债权人有权向一方或者是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分或者全部。夫妻之中任意一方都应该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分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

二、婚姻存续期间,女方的债务一定要夫妻双方一起还吗

婚内女方在外面的欠款若是用于共同生活、经营的,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男方也需要偿还该项债务。若是女方借的钱是用于个人开支,男方也并不知情的,或者属于女方所欠的赌债等,原则上属于女方的个人债务,男方不需要偿还该债务。

三、如何证明债务没有用于家庭

需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来搜集证据来证明。实践中主要看借款与婚后生活的关联性及其合理性。以下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1、夫妻一方举债中,债权人和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一方个人债务的,比如在借条中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

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这样的情况比较少,因为一般情况下夫妻间财产、债务约定是秘密的,第三人无法得知,而在该类型纠纷中,夫或妻必须对”第三人知道该约定”进行举证。

3、能够证明该债务不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如在婚前或离婚后产生的债务一般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4、能够证明债务未用于共同的婚姻生活。即使夫妻一方将债务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但从未用于家庭生活的支出,也可以证明其为个人债务。因为货币是种类物,不是特定物,所以无法证明这张钱用于什么地方,那张钱用于什么地反,所以举证也是有难度的。实践中主要看借款和婚后生活的关联性及合理性。

5、夫或妻一方因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利所产生的债务,因其性质和法律特征的特殊性、专属性,故不需夫妻约定又侵权人个人履行,也应推定为其个人债务。

6、夫或妻一方在婚前或婚后因遗嘱或赡养遗赠协议而单独继承遗产和债务的,该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及时集成后在夫妻关系存续期内就履行该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进行重新协议而变成新的债务,该债务亦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7、夫妻一方因违犯刑事法律、行政法规或违背社会公德二依法承担或资源承担的金钱支付义务,或由该义务延续、变更、更新而形成的债务,应推定为个人债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7:4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遗赠协议相关文章
  • 夫妻一方欠债远走他乡,另一方如何还清债务?
    夫妻一方欠债跑了,如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另一方也是有偿还责任的。根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夫妻一方去世债务要另一方还吗夫妻一方去世债务是否需要另一方还,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个人债务,与另一方无关,但是另一方得到的继承财产中扣去贷款的债务,如果没有继承到财产,就不需要还;反之如果被人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一起还,另一方就要用自己的财产进行归还。满足如下情形之一,即可认定为共同债务:1、债务系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2、欠债是不知道,但事后予以追认的;3、债务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或者共同生产经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
    2023-08-12
    81人看过
  • 夫妻一方借钱替另一方还贷的这笔债务是共同债务吗
    《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我们通过山东一法院的判例来具体看一下,丈夫为了替妻子还贷而借款,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2021年5月8日,被告小明、小红(小明之妻)以偿还小红所欠银行贷款为由,向原告孙某借款80000元。后被告归还原告借款30000元,就剩余借款本金50000元,被告小明向原告出具借条一份。原告提起诉讼后,被告又归还原告6500元。淄博市淄川区法院于2021年6月29日作出(2021)鲁0302民初2362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小明、小红共同偿还孙某借款本金435
    2023-06-17
    359人看过
  • 夫妻搭档做生意欠下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偿还?
    被告梁某某与被告龙某某系夫妻关系,2012年2月15日,被告梁某某与原告广西XX股份有限公司的代理人陈依雪签订了《工矿产品购销合同》一份,合同约定:在2012年4月5日前被告梁某某向原告提供含量为47%的锌精矿,共计50个金属吨。合同签订当日,原告依约向被告预付了60万元货款。合同签订后,经原告与被告梁某某、梁某某分别结算,被告梁某某仍欠原告60万元预付款。经原告多次催讨,被告梁某某共退回了335000元的货款给原告,至2014年尚欠265000元货款未退还。原告认为被告梁某某拒不履行合同义务,已构了违约,为此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被告梁某某退还原告购矿款265000元并承担违约金58758.43元,被告龙某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偿还南丹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告广西XX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梁某某签订的《工矿产品合同》为有效合同。原告已依约向梁某某支付了共计60万元的预
    2023-06-08
    351人看过
  • 夫妻一方对外举债的处理
    一、夫妻一方对外举债的处理在离婚诉讼中,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一)离婚双方均认可的处理问题离婚双方共认债务无疑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按照《民法典》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就双方共同债务所作出的判决书、调解书,仅是为解决离婚夫妻双方内部之间的债务分担问题,对人不具有约束力,但离婚双方应履行法律文书规定的金钱给付义务。同时,夫妻的共同债务虽作了分担,但并不改变夫妻共同承担责任的性质,双方仍对共同债务负有连带清偿责任。如一方在清偿全部债务后,仍然有权依据法律文书向另一方追偿。(二)离婚一方不认可债务的处理问题该类债务的处理除非离婚当事人能够自愿达成协议,否则人民法院在离婚诉讼中不作处理,而待债权人主张权利时,这样处理符合情理和立法精神,同时也不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三)离婚诉
    2023-05-03
    170人看过
  • 夫妻一方欠债应该怎么不连累另一方
    一般情况下,只要夫妻关系存在期间其中一方或双方所外借的债务,都是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的,但是有两种情形除外,第一为夫妻一方结婚之前以个人名义借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与另一方面没有关系的;第二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怎样才算离婚前债务?离婚后需要承担离婚前的债务,但是不需要承担离婚前配偶的个人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
    2023-06-19
    342人看过
  • 夫妻离婚债务归男方这么离后女方需还债吗
    夫妻离婚债务归男方的话,女方通常是否还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债务承担约定只对夫妻内部有效,不具有对抗债权人的效力,通知债权人并经债权人同意,债权人明确表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由男方独自偿还的,可以由男方自己偿还;2、未通知债权人或通知债权人后未取得债权人同意的,该笔债务还是共同偿还。欠债不还承担的后果如下:1、若债权人向法院起诉后经判决你仍不还款的,有可能对债务人的信用产生影响而被列入黑名单。这会给债务人今后生活中的贷款、出行等行为带来不便;2、到了还款日期仍未还款的,若借条中约定了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滞纳金等,最终债务人可能要承担除本金、利息以外的违约金。夫妻离婚丈夫的债务需要妻子还吗婚姻关系终结时,夫妻债务清偿应遵循的原则是共同债务以共同财产清偿,个人债务以个人财产偿还。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女方也是需要负担的。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的共同生活需要,以及对共同财
    2023-08-10
    478人看过
  • 结婚前夫妻一方欠债对方用还吗
    结婚前夫妻一方欠债对方一般是不用偿还的,婚前债务通常是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一)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二)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三)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四)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五)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六)因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七)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八)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九)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十)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一、夫妻个人债务的认定标准是什么?(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
    2023-03-15
    293人看过
  • 夫妻一方欠债法律规定
    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一个人名义欠下的负担家庭日常开支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否则除非夫妻共同签字或者另一方事后追认,人民法院不会给予债务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主张权利的支持。夫妻一方去世财产分割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去世,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遗产,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在继承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要先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因一方已经去世,一般是平均分割,如果继承人有异议的,可以提起诉讼解决。《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
    2023-07-31
    392人看过
  • 隐瞒夫妻一方所欠债务
    夫妻共同财产
    隐瞒夫妻一方所借债务的偿还方需要根据该债务是否用于共同生活判断,个人债务包括:1.擅自使用夫妻共同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2.婚前债务;3.双方同意在婚姻期间由女方承担的债务;4.因侵权或犯罪行为所负的债务;5.以个人财产从事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6.擅自资助无扶养义务人的债务的。一方隐瞒夫妻债务另一方用还吗不需要,认定婚姻关系存续之间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需要考虑两个方面的标准:一是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如有,则该债务视为共同债务;二是夫妻是否分享了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尽管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但该债务发生后,夫妻双方共同分享了该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同样视为共同债务。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因此婚前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由债务人个人承担,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家庭共
    2023-08-14
    453人看过
  • 夫妻婚姻期间一方欠债
    一、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要偿还吗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另一方是否需要偿还,要看债务是不是属于共同债务,如果是共同债务的,另一方有责任偿还。《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
    2023-03-11
    262人看过
  • 夫妻之间欠债一方死了另一方独自偿还债务吗?
    借贷纠纷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夫妻之间欠债一方死了另一方独自偿还债务吗?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更多借贷纠纷专业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一、夫妻之间欠债一方死了另一方独自偿还债务吗?丈夫欠债妻子是否承担还款责任,关键要看丈夫借款的性质。公民死亡后,则没有清算程序,也就不存在清算人,可以当然代表所有继承人清收债权、清偿债务。实践中,对遗留债权债务有关的诉讼应否追加继承人及在特定情况下变更诉讼主体的理解有些不同,造成了法律适用的混乱,很有必要进行统一,以维护法制的尊严。遗留债权纠纷主体的确定。诉讼是为是实体权利的实现服务的,如何列当事人就得看谁享有实体权利,结合《民法典》的规定,对此区别对待如下:1、遗产已分割的,债权分配给谁,谁就享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债务的权利,诉讼中,应以他(或他们)为原告,不必通知其他继承人参与诉讼。2、遗产尚未分割的,按法定继承的,应以第一顺序继承人为原告,有遗嘱继承的,
    2023-06-16
    161人看过
  • 如何规避夫妻一方欠债
    一、如何规避夫妻一方欠债规避夫妻一方欠债是需要举证证明债务不被投入使用到家庭日常生活当中。属于共同债务无法规避,属于对方个人债务不需要承担。在纠纷发生以前,双方做一个债务的约定是不错的选择,防患于未然,当然,这个约定需要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能因胁迫等原因而订立。夫妻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在纠纷发生以前,双方做一个债务的约定是不错的选择,防患于未然。二、夫妻一方所欠债务能否执行共同财产夫妻另一方同意即可。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法律规定的情形的除外。2
    2023-04-30
    202人看过
  • 夫妻一方欠债负有唯一住房怎么办
    夫妻一方欠债,唯一住房法院不会进行拍卖、变卖或抵债。执行夫妻名下住房时,应保障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一般不得拍卖、变卖或抵债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夫妻一方欠债另一方需要还钱吗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所以要回答老公欠债老婆有义务还吗这一问题,
    2023-08-02
    388人看过
  • 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和夫妻一方债务
    夫妻共同债务的特征:(一)时间特征。夫妻共同债务一般发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夫妻双方结婚之日起至双方离婚之日止的期间之内。但是如果一方在婚前举债是为了今后的婚姻生活所用,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行为特征。夫妻共同债务的形成有特定的原因,这些原因基本包括生活性债务和经营性债务两大类。(三)债务的性质。由于夫妻财产关系除非有特别约外定,是一种共同共有关系,从而决定了夫妻共同债务为连带债务;夫妻双方任何一方都负有对共同债务的全部给付义务,夫妻一方给付后有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四)在效力上的特征。夫妻共同债务是相对于夫妻双方之外的债权人而言的,是一种外部责任,夫妻任何一方都要对其全部共同债务的给付义务,而不区分夫妻双方之间的债务责任。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一)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二)从事生产、经营所负的债务。(三)因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四)因履行抚养、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五)为
    2023-03-12
    89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赠协议是指遗赠人与受赠人达成的在遗赠人死亡后将其财产赠送给受赠人,受赠人负责遗赠人生前生活费用或者其他附带条件的协议。遗赠协议是双务的,它是公民生前处理自己财产的行为。通常用于无生活来源的人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互助扶养关系。... 更多>

    #遗赠协议
    相关咨询
    • 夫妻一方出现意外,债务如何分割?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0-31
      夫妻一方的意外债务应当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向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债务有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3、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配偶应当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上述情形之一,债权债务将被消除,除非债务人的亲属自愿偿还债务。
    • 一方出意外怎么办夫妻间债务如何处理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1-15
      夫妻欠债一方出意外债务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消灭,除非债务人的亲属自愿偿还债务。
    • 夫妻债务一方出轨一方怎样偿还债务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7-15
      夫妻欠债一方出意外债务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处理: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消灭,除非债务人的亲属自愿偿还债务。
    • 夫妻共同欠的债夫妻一方还债离婚补偿?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30
      《最高院关于夫妻离婚财产处理的若干意见》规定: 17、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
    • 夫妻欠债是双方还还是一方还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5
      夫妻欠债,如果属于共同债务,则双方都要承担偿还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