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关于清算的规定有些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1:00:53 85 人看过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第一百八十六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第一百八十八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第一百八十九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一百九十条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0日 17: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关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清算的规定
    法条: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依照本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其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释义:本条是关于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清算的规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撤销清算与中国公司的解散清算相类似。外国公司撤销其分支机构,必须依法清偿债务,并依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在未未清偿债务之前,外国分支机构不得将其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其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清算根据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具体而言,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清算须经过以下程序:一、在法定期间内成立清算组。外国公司分支机构在被撤销后,应在法定期间内组成清算组。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在法定期限内通知债权人,并在
    2023-06-09
    465人看过
  • 关于公司解散,公司清算标准有哪些
    公司解散与清算法律制度有这些规定:1、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2、清算组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3、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4、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一、公司清算一般流程公司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报期债券,应当说明债券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4、制定清算方案,财产处理应依下列顺序安排:第一顺序,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第二顺序,按第一顺序清偿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
    2023-04-06
    403人看过
  • 巴哈马公司法对临时清算的有关规定
    根据巴哈马2011年公司(清算修正)法第199节规定,高等法院在接到清算申请以后但下达清算指令之前的任何时候,均可以指定临时清算人。申请指定临时清算人可以由债权人、公司分担人或任何相关监管机构提出,如果认为指定临时清算人对防止公司资产的损耗或停止使用、防止小股东被排挤、防止公司主管对公司采取管理不当或不端行为等来说是必要的话。该法规的,临时清算人具有正式清算人的部分权力,可以必要展期以维护由该公司拥有和管理的资产的价值,或执行其被指定作为临时清算人并在法院明确规定时间内和规定管理人合适的职能。根据公司(清算修正)法第206节规定,在清算实施之前,高院可以优先作出召回清算的指令,使公司返回到良好的正常运行状态。临时清算人将不被允许清算巴哈玛及其相关公司,但可以保护公司资产和事务直至清算申请听证以决定清算指令是否会作出为止。根据该法,针对被申请清算公司的情况,法院可能会指定一名临时清算人但不作
    2023-06-09
    238人看过
  • 与公司变更清算组意味着什么有关的法律规定
    《破产法》第四十四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第四十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第四十七条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九条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
    2023-04-10
    302人看过
  • 法律关于公司解散与清算问题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公司解散和清算的法律法规公司法关于公司解散和清算的法律规定汇总如下: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有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情形
    2023-07-24
    364人看过
  • 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法的规定有什么呢
    关于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法》的规定为: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如果公司变更经营范围的,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如果变更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依法经过批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对上海注册公司经营范围有以下要求:1.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的章程规定,公司不能超越章程规定的经营范围申请登记注册。2.公司的经营范围必须进行依法登记,也就是说,公司的经营范围以登记注册机关核准的为准。公司应当在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3.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在进行登记之前,必须依法经过批准。《公司法》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2023-08-02
    274人看过
  • 公司法公司解散清算组规定是什么?
    我们国家对于公司方面规定的是有公司法的,公司的种类在我们国家是有很多的,但是对于任何的公司都是可以适用于公司法的。公司法对于解散公司清算的方面也是有规定,规定的是股东有解散清算的权利,但是是需要股东大会进行投票决议的,往往需要同意的人在半数以上。《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由此可见,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并不局限于股东或者董事,股东大会有权确定其人员组成,人员构成并不受限。而根据前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是否有限公司的清算组成员仅局限于公司股东呢?答案是否定的。需要明确的是,该规定实际确定了股东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义务人,股东须对及时成立清算组负责;而清算义务人与清算组成员并非同一概念,具体确认清算组成员由哪些主体构成可以通过股东会会议的方式确定,且具体成
    2023-04-12
    279人看过
  • 公司法清算组备案时间有什么规定
    公司法中对于清算组的备案时间作出了以下相关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一、公司解散后一般清算需要多长时间《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而对于清算程序具体需要多久才能结束,法律并没有规定具体的时间,一般时间都会非常长,几年是常事。破产法中只是明确了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有的破产一年都未必能够清算完毕,更不要提说有多少个工作日能够结束。因为破产可能重整,重整就意味着继续经营,这个时间下去就不好说了。而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
    2023-04-12
    289人看过
  • 公司法规定的公司清算基本步骤是什么?
    公司法公司清算的基本流程有以下顺序:(一)接管公司;(二)清理公司资产;(三)公司资产评估;(四)核定公司债务;(五)通知或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进行债权登记;(六)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公司债权;(七)参与公司的诉讼活动;(八)处理公司财产;(九)清偿债务;(十)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十一)制定清算方案;(十二)确认并实施清算方案;(十三)提交清算报告;(十四)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法人的基本要求有什么公司法人的基本要求有:(一)公司作为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二)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2023-07-20
    58人看过
  • 关于公司清算的相关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2008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7次会议通过)法释〔2008〕6号第三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证据保全的,在股东提供担保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形下,人民法院可予以保全。第四条股东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以公司为被告。原告以其他股东为被告一并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原告将其他股东变更为第三人;原告坚持不予变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原告对其他股东的起诉。原告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应当告知其他股东,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其他股东或者有关利害关系人申请以共同原告或者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第七条公司应当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自行清算。有下列情形之一,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清算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一)公司解
    2023-06-09
    142人看过
  • 关于公司清算清算要具备哪些条件
    (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一、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前提是什么法律规定的破产清算前提是:1.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4.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二、公司法公司得清算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公司法对公司的清算规定:因公司章程规定、股东大会决议、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股东诉讼解散公司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三、法律上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些?法律上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如下:1、公司章程规定的
    2023-06-20
    86人看过
  • 最新的公司法里关于公司法人变更的有什么规定
    一、公司法人变更的程序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4、变更税务登记证(税务局办理);5、变更银行信息(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二、需要提供的资料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2、公司章程修正案(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章程要载明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监事是否调整);3、股东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4、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填写公司新法人简历,附1张1寸的免冠照片);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6、公司执照正副本(原
    2023-02-28
    198人看过
  • 公司法企业清算的相关知识有什么?
    公司解散的程序为解散(决定终止公司)清算(清理与分派财产,了结未了事务)法人终止。第一百八十一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释义】本条是关于公司解散原因的规定。〖评析〗公司解散包括强制解散与自愿解散。自愿解散是指依公司章程或股东决议而解散。任意解散不等于解散的程序也为任意,仍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本条前三项规定了任意解散的具体原因。对于中外合资企业依公司章程规定或记载事项的解散与合营期届满延长需提前6个月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审查机关应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第三项公司因吸收合并时被吸收方解散、新设合并原各方解散、需要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做出。第四项是公司的强制解散。公司解散使
    2023-02-26
    320人看过
  • 公司法有规定公司清算财产的范围吗
    清算的范围主要指债权债务,对破产企业来说,主要指清算费用、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所欠税款、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对非破产企业来说,则主要指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保、补偿金等等。一、公司破产债务是否就不用还公司申请破产后也仍然需要还钱。企业破产后申请破产保护是对企业的资产进行管理,以便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但这并意味着公司不需要清偿债务。公司申请破产后需要成立清算组,对公司的财产进行清算,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然后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二、破产清算后债权债务消失吗破产清算后债权债务消灭。破产清算完成后,公司按顺序偿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由清算组制定清算报告,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破产财产无力偿还的,除有保证人和连带债权人可以继续履行的,其他注销后债权
    2023-04-04
    438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公司法关于清算司法解释对公司设立有什么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7-26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 公司法中关于公司清算事项清算程序规定及清算财产的管理办法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1、组成清算机构。公司法第184条规定,公司发生合并分立以外的解散事由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公司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织进行清算。 2、接管和清理公司财产。清理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第186条规定,成立之日10日
    • 公司破产清算,关于职工内债有什么法律规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4
      破产清算是企业在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的解决债务的方法。一个企业在破产的时候面对的债务有的时候不仅仅是一家公司或机构,往往有多个债权人,包括企业的员工,有可能还会拖欠员工工资。那么破产清算职工内债会不会被优先清偿?
    •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清算都有哪些内容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07
      公司只有在破产和解散的情况下需要清算,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 关于企业的清算公司规范清算的问题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05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因股东会决议解散、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因陷入僵局时解散或者因违法被强制解散时,公司应当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根据依法进行的清算程序不同,公司清算分为非破产清算与破产清算。 1、非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解散的情况下,依照《公司法》的规定所进行的清算。 2、破产清算是指在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