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诉讼时效时的举证,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是否采纳的决定。为了保障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方式“证据偷袭”,提高诉讼效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超过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是否采纳,由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决定:
①当事人因客观原因逾期提供证据,或者对方当事人对逾期提供证据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未逾期,提供的证据可以采纳。
②当事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不予采纳。但该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的,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依法予以训诫、罚款。
③当事人非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逾期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采纳,并对当事人予以训诫。
相关知识:诉讼期间中断的法定事由:
1、权利人提起诉讼。
2、权利人主张权利。
3、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首先,《民法典》将起诉作为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下列事项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与提起诉讼具有同等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申请仲裁;申请支付令;申请破产、申请破产债权;为主张权利而申请宣告义务人失踪或死亡;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临时禁令等诉前措施;申请强制执行;申请追加当事人或者被通知参加诉讼;在诉讼中主张抵消等。
其次,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请求的,导致诉讼时效中断。再次,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导致诉讼时效中断。
从何时起中断时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当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的,诉讼时效从提交诉状或者口头起诉之日起中断。
第14条规定,权利人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其他依法有权解决相关民事纠纷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组织提出保护相应民事权利的请求,诉讼时效从提出请求之日起中断,第十五条规定,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其中断。
第19条规定,债权转让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权转让通知到达债务人之日起中断。债务承担情形下,构成原债务人对债务承认的,应当认定诉讼时效从债务承担意思表示到达债权人之日起中断。
-
超过诉讼时效如何举证
414人看过
-
超过诉讼时效怎么举证
388人看过
-
如何证明超过诉讼时效
353人看过
-
主张诉讼时效已过如何举证
181人看过
-
超过诉讼时效如何补救?
107人看过
-
原告如何证明未超过诉讼时效
295人看过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
如何证明超过诉讼时效四川在线咨询 2022-06-031、超过诉讼时效时的举证,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是否采纳的决定。为了保障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方式“证据偷袭”,提高诉讼效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超过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是否采纳,由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决定: (一)当事人因客观
-
如何证明超过诉讼时效起诉香港在线咨询 2022-11-081、超过诉讼时效时的举证,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是否采纳的决定。为了保障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方式“证据偷袭”,提高诉讼效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超过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是否采纳,由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决定: (一)当事人因客观
-
如何证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湖南在线咨询 2022-06-261、超过诉讼时效时的举证,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形作出是否采纳的决定。为了保障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方式“证据偷袭”,提高诉讼效率,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 2、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当事人超过举证期限提供的证据,是否采纳,由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决定: (一)当事人因客观
-
举证时限超过有效期不能举证如何举证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29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期举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了确定举证期限的两种形式: 一是当事人协商 二是人民法院指定。 第33条第三款规定: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当事人约定举证时限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基于当事人的“合意”,确定双方遵守的举证期限。《证据规定》33条第2款规定“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
-
超出举证期限的诉讼时效如何判决?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0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34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当对方当事人同意质证的除外。”第47条第1款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世,由当事人质证。未经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所谓证据失权,就是说当事人超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