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美国法的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1:21:33 408 人看过

对于买方违约不受领货物或不支付货款,《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的救济与英国法有所不同,美国法将卖方可行使的救济方法与买方是否接受货物联系起来。卖方在买方接受货物之前与之后,行使的救济方法是不同的。现分别介绍如下。

买方在接受货物之前发生违约,卖方的救济方法有:

(1)扣交货物(WithholdDeliveryoftheGoods)

如果买卖合同规定买方在交货前或交货时支付货款,而买方却未能在规定的日期内付款或无理拒收货物,则卖方可以有权扣交合同项下的货物,除非买方立即支付现金。

(2)停止运交货物(StopDeliveryoftheGoods)

停止运交货物指在卖方已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或其他货物保管人向买方交付货物的情况下,卖方阻止占有货物的承运人或其他货物保管人向买方交付货物,按《美国统一商法典》的有关规定,只有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卖方才能行使停止运交货物的权利:

1)当卖方已发现买方破产时,无论货物是否装满整个车皮或装满整个卡车或装满整个飞机,卖方都可以行使该项权利;

2)如果卖方没有发现买方已破产,然而买方却未能在交货前如期支付货款,或有其他违约足以使卖方有权扣交货物或收回货物,则卖方仅有权对整车或整机的货物或对火车和轮船的大宗运输货物,阻止向买方运交货物。

(3)对尚未特定于合同项下的货物进行处置

如果卖方得知买方违约时;该合同项下的货物尚未制造为成品,则卖方根据情况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救济方法之一:

1)卖方根据商业上的判断,为减轻损失起见,可以继续把合同项下的货物制成成品,并把它归于合同项下,然后,再向买方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如果情况清楚地表明,卖方继续制造成合同项下的货物会大大增辊损失,卖方就无权选择这种救济方法;

2)卖方为减少损失起见,也可以停止制造合同项下的货物,并将现有的半成品另行出售,然后再向买方请求损害赔偿。

(4)转售货物

当买方拒收货物或拒付货款后,卖方除可行使以上权利之外,按《美国统一商法典》规定,卖方还可能将有关货物或未将付的剩余货物以善意和商业上合理的方式转售。除非另有协议,卖方可以以公开的方式,也可以以私下的方式进行转售。如果以私下的方式转售,卖方必须将转售意图通知买方。如果以公开方式转售,卖方应将出售的时间和地点通知买方,除非是易腐或面临价值迅速下降危险的货物。

(5)请求损害赔偿

当买方无理拒收货物拒付货款时,卖方可以向买方请求损害赔偿。这项权利并不因采取了其他救济方法而丧失。按《美国统一商法典》的规定,损害赔偿的金额应按以下两种方法来折算:

1)如果卖方将合同项下的货物转售,则请求损害赔偿的金额为转售价格与合同价格之间的差额,加上附带的损失(如因买方违约而多付的保管费及其他合理的开支等),但须减去由于买方违约而节省的费用;

2)如果卖方不将合同项下的货物转售,则请求损害赔偿的金额应采取市场差价的计算方法,即为交货时交货地的市场价与原合同规定的价格之间的差额,加上附带损失,减去由于买方违约而节省的费用。

(6)向买方提起支付价金之诉

按《美国统一商法典》的规定,这种救济方法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行使:

1)如果合同项下的货物在风险转移于买方之后发生损害或灭失;

2)如果卖方在经过合理的努力后,仍然无法以合理的价格将合同项下的货物转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9: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相关文章
  • 国际货物买卖的法律适用
    (1)如果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一方是我国当事人,另一方所属国是《公约》另一缔约国且该国亦对《公约》第11条提出保留,则根据“约定必须遵守”的原则,应适用《公约》的规定,从而排除国内法的适用,非书面缔结的合同无效。(2)如果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一方是我国当事人,另一方所属国是《公约》另一缔约国,该国对《公约》第11条未提出保留,但也未对中国所作的保留提出反对,也应适用《公约》的规定。与此同时,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21条的规定,该合同的形式应受我国所提出的保留的约束。此类合同也排除了国内法的适用。(3)如果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一方是我国当事人,另一方所属国是《公约》另一缔约国,该国对《公约》第11条未提出保留,但对中国所作的保留提出反对,则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21条的规定,在合同的形式方面不适用《公约》的规定,而应根据法院地或仲裁地的冲突法确定该合同形式的准据法。如果根据国际私法规则适用不
    2023-06-14
    211人看过
  • 什么是国际货物买卖法?
    货物,买卖,国际,合同,货币,支付什么是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买卖法是国际贸易法的一个分支。国际货物买卖法是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以及同国际货物买卖有关的其他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货物买卖是涉外合同的基础(运输--运输合同;保险--保险合同;货币支付-货物,买卖,国际,合同,货币,支付什么是国际货物买卖法?国际货物买卖法是国际贸易法的一个分支。国际货物买卖法是调整国际货物买卖关系以及同国际货物买卖有关的其他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国际货物买卖是涉外合同的基础(运输--运输合同;保险--保险合同;货币支付--货币支付合同……)。从而构成国际货物买卖法。
    2023-06-09
    217人看过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要式合同吗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不是要式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第十一条规定,销售合同无须以书面订立或书面证明,在形式方面也不受任何其它条件的限制。销售合同可以用包括人证在内的任何方法证明。第十二条规定,本公约第十一条、第二十九条或第二部分准许销售合同或其更改或根据协议终止,或者任何发盘、接受或其它意旨表示得以书面以外任何形式做出的任何规定不适用,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营业地是在已按照本公约第九十六条做出了声明的一个缔约国内,各当事人不得减损本条或改变其效力。什么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由一方提供货物并转移所有权,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协议。营业地点处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衡量某个货物买卖合同是否具有国际性的标准,是买卖双方的营业地点是否处在不同的国家,而不是双方当事人的国籍。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包括
    2023-07-25
    251人看过
  • [案例1]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成立
    德国建筑商A于1993年8月底与美国生产商B联系,要求美国生产商B向其报4万吨钢缆的价格,并明确告诉美国生产商B,此次报价是为了计算向某项工程的投标,投标将于同年10月1日开始进行,10月10日便可得知投标结果。同年9月10日,美国生产商B向德国建筑上A发出正式要约,要约中条件完整,但要约中既没有规定承诺期限,也没有注明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同年9月中旬起,国际市场钢缆的价格猛涨,再此种情况下,美国生产商B于10月2日向德国建筑商A发出撤销其9月10日要约的传真。同年10月10日,当德国建筑商A得知自己已中标的消息后,仍立即向美国生产商B发出传真,对9月10日的要约表示承诺。此后,美国生产商人B争辩它已于10月2日撤销了要约,因此合同不能成立。双方就合同是否有效成立发生了纠纷。
    2021-12-09
    325人看过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短重赔偿案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案情】原告:日本国三忠株式会社。住所:日本国东京都江东区佐贺一丁目十一番三号。被告:中国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湖滨东路湖光大厦八楼。1994年3月31日和9月6日,原告(需方)与被告(供方)先后签订了5份冻切块章鱼成交确认书,编号分别为JM9404、JM9405、JM9406、JM9407、JM9408;数量分别为4吨、4吨、1.5吨、8吨和10吨;装运期分别是同年7月、8月10日、9月底、12月15日和1995年6月15日;装运口岸和目的地均为厦门至横滨;付款条件均为由原告开具保兑的、不可撤销的可转让可分割的即期信用证,受益人为被告。双方约定的价格条件均为CNF横滨价,并具体约定了不同规格的货物的单价:4克的每吨为3900美元和4300美元,2克的每吨为3000美元,3克的每吨为3700美元,2.5克和3.2克的每吨为4200美元。双方还约定:品质、数量、
    2023-04-27
    426人看过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检验条款是怎样的?
    商检,简单说来就是商品检验。一般用于进出口贸易。当然有时候内贸异地交易也有可能用到,不过少一点。由商检机构出单证明你的货物经检验符合怎样的品质和数量。看这个物品的监管条件,如果监管条件是A,意思就是进口需要商检,监管条件B就是出口商检,AB就是进出口都需要商检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几年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为四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其他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期限,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诉讼时效为四年。买卖合同纠纷,很多当事人会通过协商的方式进行解决,但是也有的当事人会选择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解决。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而债务人提出
    2023-06-29
    441人看过
  • 买卖双方基本义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在国际贸易交易中是最为重要的一种合同。是各国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展货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买卖双方应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一、卖方的基本义务是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交付货物,移交一切与货物有关的单据,并移转货物的所有权。二、卖方的主要义务是对货物的权利担保和品质担保,即卖方应保证他所交付的货物符合合同的要求,并保证他对出售的货物拥有合法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者的权益。三、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和公约的规定支付货款和收取货物。此外,买方还应采取一切应采取的行动,以便卖方能交付货物。这在双方以FOB条件成交时尤为重要。因为在FOB条件下,如果买方不及时指派装货船只,卖方就无从履行其交货义务。一、标的物交付中转移风险要具备什么条件标的物交付中转移风险需具备以下条件:1、货物的特定化条件。卖方交付货物的前提之一是特定化货物。所谓货物特定化,是指将货物处于可交付状态,无条件分配到合同项
    2023-03-09
    352人看过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中货款利息的计算标准
    ——江苏高院判决**公司诉**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裁判要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以外币结算货款,发生违约纠纷时,守约方可以选择要求违约方以人民币贷款利率计算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案情
    2011-09-20
    269人看过
  • 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
    一、案情简介1993年5月,中国A公司与美国B公司签订了一项买卖合同。双方约定:美国B公司向中国A公司出售一批机床,而且中国A公司明确告诉美国B公司:这批机床将转口土耳其,并在土耳其使用。交货的地点为中国A公司所在地。若发生争议,选择美国法院为管辖法院。合同签订以后,在履行过程中,由于某种原因,这批机床并未转销到土耳其,而是转销到意大利。一位意大利生产商发现该批机床的制造工艺侵犯了其两项专利权,故要求中国A公司停止在意大利销售这批机床,并要求损害赔偿。后据调查,这批机床确实侵犯了意大利生产商的两项专利,这两项专利均是在意大利批准注册的,同时,其中有一项专利还在中国批准注册。中国A公司及时将此情况通知美国B公司,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美国B公司以其在订立合同时并不知道该批机床转口到意大利为由,拒绝承担违约责任。在协商未果的情况下,中国A公司于是在中国法院向美国B公司提起违约之诉,并要求美国B
    2022-11-20
    480人看过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违约的救济途径
    1、综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了货物买卖中违约的一般救济方法:实际履行、解除合同、损害赔偿、减低价金、物权方面的救济方法等五种。2、实际履行:实际履行是指国际货物买卖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该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完整地履行,而不能用金钱补救等其他手段来代替。即买方要求卖方实际交付货物,或者卖方要求买方偿付货款。3、解除合同:这是免除国际货物买卖双方的合同义务的救济方法。但它并不终止违约方由于没有履行义务而导致的一切损害赔偿的责任,也不影响合同中关于解决争端的任何规定,如准据法的选择和仲裁、法院的选择条款以及违约罚金等条款。4、损害赔偿:(1)、这是指违约方用金钱补偿另一方所受的损失。这是一种在国际货物买卖中使用最广泛的救济方法。计算损害赔偿的一般规则如下: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实际损失与所失利益。实际损失又称积极损害,是指现存利益的减少和为减少或者消除损失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因人身
    2023-02-28
    414人看过
  • 国际货物买卖中的预期违约问题
    中国甲公司(买方)与法国乙公司(卖方)于1998年4月7日达成协议,以CIF上海价格向乙公司购买电厂精密仪器配件,合同付款条件规定:买方应在配件制造过程中,按进度预支货款。买方十分关心配件的质量,如卖方不能按时、按质供应配件,将给买方带来严重损失。合同签订不久,据可靠消息透露,卖方供应的电厂精密仪器配件质量不稳定。1998年7月11日,买方立即通知卖方:据传供货质量不稳定,我方将中止向卖方履行一切义务。卖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于1998年7月19日向买方提出书面保证:如果我方不履行义务,将由我方的担保银行偿还买方按合同规定所作的一切支付。但买方在收到上述书面保证后,仍然中止履行合同。为此,双方发生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卖方遂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提起仲裁,卖方认为自己已经在一个合理期限内做出了履约的保证,买方仍有义务继续履行合同,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并支付违约金。而买方则认为卖方所提供的担保并不
    2023-06-08
    172人看过
  • 违反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如何救济
    各国法律对于违反合同都规定了若干救济方法,使受损害一方可据以维护其合法权益。公约分别就卖方违约时买方所能采取的救济方法与买方违约时卖方所能采取的救济方法作了规定,主要有:①实际履行即由债权人向法院提起实际履行之诉,要求法院判令债务人依照合同规定履行其债务。对此,英美法与大陆法有分歧。公约未能解决这一分歧。公约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时,对方有权要求他履行其合同义务,但法院没有义务作出实际履行的判决,除非法院依照其本国的法律对不受该公约支配的类似买卖合同也可以作出这样的判决。换言之,法院是否作出实际履行的判决,须取决于法院所在地法。②撤销合同公约规定,撤销合同是对根本违反合同的一种救济方法。只有当一方的违约行为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对方才可以撤销合同。如果买方或卖方的违约行为尚未达到根本违反合同的程度,没有违约的一方应规定一段合理的额外时间,让违约的一方履行其合同义务;违约的一方如果不在上述额
    2023-06-06
    236人看过
  •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违约分类
    《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范的是合同,合同是货物买卖合同,确切地说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适用于当事人在缔约国内有营业地的合同。(如果根据适用于“合同”的冲突规范,该“合同”应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在这种情况下也应适用“销售合同公约”,不管合同当事人在该缔约国有无营业所。对此规定缔约国可声明保留)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不适用该公约(适用范围不允许缔约国保留)。1、实际违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经济利益,在合同约定的期限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推迟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面可解除合同。实际违约制度作为允许和限定债权人在债务人违约的情况下解除合同的重要规则,是维护合同纪律、保护交易安全的重要措施,其适用范围应具有普遍性。主要有下列表现形式:(1)拒绝履行: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这种表示一般为明示的,也可以是默示
    2023-03-27
    143人看过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解决中应注意的问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争议解决是十分复杂的,它涉及几种解决争议的方法,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司法诉讼,同时还有裁决或判决得以承认和执行的问题,因此,当事人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在四种方法中进行慎重选择,并将选择出的方法以条款形式写入合同,也可在争议出现后就解决办法达成协议。双方在履行协议时,由于种种原因发生权利、义务的争议,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协调相互间的关系,发展往来;若双方争执较大,达不成协议时,可请第三者调解。我国一贯主张以调解为主、多调解少仲裁,先调解后仲裁的原则。用调解方式解决争议省时、省力、省钱。调解不但可以独立于其他方法专门采用,也可以在仲裁过程及诉讼过程中随时采用,能通过调解解决的就不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而从实践上看,国际经济合同争议不能解决的,当事人一般都习惯于选择仲裁方法解决争议,而很少选择司法诉讼的方法来解决。因为:第一,仲裁方法较为灵活。目前世界各国设立的仲裁机构大都属
    2023-04-23
    350人看过
换一批
#国际贸易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点处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物买卖合同。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买卖合同中卖方的义务是交付标的物、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标的物的风险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以及接受价款的权利。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义... 更多>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的买卖双方为国际货物买卖而订立的合同是什么?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这个规定的内容有很多,你可以参考,国际贸易法调整着两类关系: 一类是国际间商品买卖关系本身,其内容为买方与卖方之间在交易中的权利与义务关系,表现为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关系,专门调整这类关系的规范,属于国际贸易法规范。另一类是附属于国际间商品买卖的关系,为实现国际间商品买卖所不可缺少的,但其本身却不是商品的买卖关系,包括: ①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运输关系,又包括国际货物的海上、空中、铁路、公路、河道等各种运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关系中,如何理解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2-12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指营业地处于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由一方提供货物并转移所有权,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协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国际贸易交易中最为重要的一种合同,是各国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开展货物交易最基本的手段。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一种具有国际性的法律关系,它至少涉及买方和卖方国家的法律,有时还涉及第三国的法律。1985年10月在海牙国际私法外交会议上通过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法律公约》。其主要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律师收费如何(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8-26
      一般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两年,从对方应该履行合同义务时开始起算。催要或对方偿还部分债务履行部分义务,可引起时效中断重新起算。当然,实践中时效的起算时间、中断理由的认定比较复杂,需要的话,最好带材料找律师研究确认。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是什么,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怎么订立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一)当事人双方应具有法律行为的资格和能力 例如:若是自然人,必须是公民。 未成年人对达成合同可以不负法律责任;精神病患者和醉汉, 在发病期间和神志不清时达成的合同,也可免去合同的法律责任。 若是法人,则行为人应是企业的全权代表。 (二)应是当事人双方在自愿基础上的意思一致 签定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是买卖双方的法律行为, 不是单方面的行为,所以,只有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合同才能成立。如果当事人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卖方与买方的义务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20
      卖方的主要义务: 1.交付货物1)交货的地点2)交货的时间2.质量担保1)适用于通常的使用目的2)适用于特定目的3)与样品或样式相符4)在包装上的要求3.权利担保1)所有权担保2)知识产权担保4.交付单据交付各种单据的义务。买方的义务:1.支付货款1卖方的主要义务:1.交付货物1)交货的地点2)交货的时间2.质量担保1)适用于通常的使用目的2)适用于特定目的3)与样品或样式相符4)在包装上的要求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