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几种情形,行使代位权有什么后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6 08:32:19 63 人看过

一、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几种情形

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

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

关于债务人对于第三人权力的范围,《民法典》及相关规定仅限于到期债权,过于狭窄,不符合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立法目的,使该制度难以发挥应有的效能。有鉴于此,对我国《民法典》第535条规定的到期债权为代位权行使的对象,应采取目的性扩张的方法加以解释,主张可代位行使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包括:

(1)纯粹的财产权利,如合同债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而生的偿还请求权,物权及物上请求权,以财产利益为目的的形成权,损害赔偿请求权,抵消权,让与权,清偿受领权等;

(2)主要为财产上的利益而承认的权利,例如,对重大误解等民事行为的变更权或者撤销权;

(3)诉讼上的权利,例如,代为提起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诉讼上的权利。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二、行使代位权有什么后果

1、对债权人本人的效力

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因此,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所得利益中受偿。

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基于此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作预付的诉讼费用直接由次债务人负担。而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作支付的其他费用,如差旅费等可以向债务人追偿。

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代位权的行使以满足债权人本人的债权为限度,如果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超出债权人的债权额的,对超出部分,债权人无权代债务人行使;如果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不足清偿债权人的债权额的,对不足部分,债权人无权要求第三人清偿,只能另行起诉债务人。

2、对次债务人的效力

(1)对于次债务人(第三人)的效力代位权的行使,对次债务人的法律地位不应有任何影响。次债务人的一切抗辩权均得对债权人行使。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一切抗辩,可向债权人主张。

(2)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

(3)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用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3、对债务人的效力

在诉讼中,债务人可以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如果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人民法院对代位权诉讼作出的终局裁判是否约束债务人,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债务人作为第三人参加了诉讼,则债务人受此裁判的约束,在将来的诉讼中不得提出与判决主文相悖的请求。但是如果债务人未得到通知而没有参加诉讼,因其没有提出攻击防御方法、未得陈述,因此,裁判对其没有效力,如果债务人对裁判有异议,仍然可以另行起诉。

阅读完上文的内容后,你是否已经知道在哪些情况下债权人是可以行使代位权呢。债权人在行使代位权后会对债务人、次债务人以及债权人自己产生法律效力,具体是产生怎样的法律效力,大家可以从上文中进行了解。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9: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位权相关文章
  • 代位权行使主体是谁,如何行使代位权?
    一、代位权行使主体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主体是债权人本人,并且由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之位行使。当某一债权人已行使代位权后,其他债权人不得就同一权利再次行使代位权。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将债权人作为共同原告。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时候,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如果违反此项注意义务造成损失,应负损害赔偿的责任。二、如何行使代位权1、《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为了保护债权的实现,《民法典》规定了代位权制度,这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债权的相对性,从而使债权及于第三人。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
    2024-01-18
    183人看过
  • 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如何行使代位权
    一、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如何行使代位权一、债权人的代位权,只能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行使,而且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须遵循严格的条件;二、代位权的行使,原因在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次债务人也未主动履行债务,双方均有过错,尤其债务人往往有逃避债务履行的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二、主债务异议成立代位权诉讼被驳的情形是如何的主债务异议成立代位权诉讼被驳的情形主要是因为没有满足以下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
    2024-01-15
    427人看过
  •  何种情况不能行使代位权?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以下四项权利为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权利,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2、财产性权利。例如,监护权、婚姻撤销权、离婚请求权、非婚生子女的认领权及否认权、婚生子女的否认权等。这些权利的行使虽然间接地会对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产生影响,然而此等权利的行使与否全凭权利人本人的意志,他人不得代位行使。2、主要为保护权利人无形利益的财产权。例如,继承或遗赠的承认或抛弃的权利、抚养请求权、因生命、健康、名誉、自由等受到侵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等,这些权利虽为财产利益而产生的权利,但其行使与否以及行使的范围,即如何使之具体化,应依权利人本人的主观判断而定,他人自不得代位行使。3、
    2023-11-19
    365人看过
  • 代位权行使后有何效力
    国家律法对代位权对债权人的效力、次债务人的效力以及债务人的效力等都做了不同的规定。如果有债权人想向法院提出行使代位权,法院的判决后若是当事人对判决有异议,可以上诉。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因此,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所得利益中受偿。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基于此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作预付的诉讼费用直接由次债务人负担。而债权人因行使代位权作支付的其他费用,如差旅费等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见,代位权的行使以满足债权人本人的债权为限度,如果第三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超出债权人的债权
    2023-04-17
    473人看过
  • 债务人如果怠于行使过期债权,债权人可行使代位权吗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前提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到期、合法、有效;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金钱债权合法、有效、到期;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次债务人的金钱债权,并因此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不具有人身专属性。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五百三十五条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n  代位权的行
    2023-11-24
    139人看过
  • 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关的规定
    一、与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有关的规定《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七条【债权人代位权行使效果】人民法院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债务人的相对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接受履行后,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相对人之间相应的权利义务终
    2023-05-03
    129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后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债权人代位权的法律后果如下:1、经人民法院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2、债权人的债权就代位权行使的结果有优先受偿权利。3、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4、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应当认定对债权人的债权和债务人的债权均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一、赋予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优先受偿权的原因(一)、从经济学的角度说,有一个“先来后到,鼓励勤勉”的问题,社会并不鼓励不劳而获和搭便车的行为。这一点和法律对权利规定的精神是一致的,权利尤其是债权是需要行使的,不行使往往会导致权利的丧失。所以无论从法律还是经济学的角度,对积极的自救行为应赋予积极的评价。(二)立法上也给了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以优先受偿或抵销的权利,否则就没有必要规定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因为仅仅从债的保全角度
    2023-03-04
    257人看过
  • 债权人行使债权人的代位权有哪些条件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要以下条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债务必须是依法建立的合法债权债务关系;2、债务人必须享有第三人债权或者返还请求权等现实权利;3、债务人必须怠于行使债权人到期的债权;4、债务人怠于行使债务的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相关延伸】问:债务人不执行判决怎么办?答:法院判决代位权成立,对方拒绝履行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怎么行使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必须符合以下几点:1、债权人代位权的主体是债权人,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2、债权人的代位权必须通过诉讼程序行使;3、代位权行使后的效力: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人民法院审理后确定的,次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消除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
    2023-08-18
    269人看过
  • 债权人必须是代位权人才能行使被代位权吗?
    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需要满足的条件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与相对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一、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和责任有哪些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合法有效的,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等方式无偿处分自己的财产导致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等。期限为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二、行使代位权需要具备什么条件行使代位权所需条件如下: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应存在合法的债权债务;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必须是非专属债务人本身的权利;3、债务人懒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利而不行使;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使其债权人到期的债权有无法实现的危险;5、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得超过其对债务人的债权。三、关于代位权一般都具备哪些条件代位
    2023-06-28
    214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的后果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的后果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的法律效力是:1、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的利益中受偿。二是对债务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并通知债务人后,债务人不得处分妨碍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权利,即不得抛弃、免除、让步或者其他行使代位权失效的行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意义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的意义有:1、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可以更好地保护债权人的利益。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符合诉讼原则。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可以节省交易成本。3、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符合公平原则。人民法院可以合并审理两个以上债权人同时对同一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的。当债务人财产不足时,法院可以根据每个债权人的债权数额按比例分配,但每个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范围不得超过债务人的债务金额,也包括行使代位权时支付的必要费用。不支持超出部分人民法院。《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
    2023-08-08
    173人看过
  •  代位费:债权人能否行使?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可以申请行使代位权,将自己的债权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为行使债权。债权人因代位权纠纷提起诉讼时,委托律师代理的案件,一般由债务人承担律师费。如果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权。同时,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可以由债权人行使,也可以由债权人行使。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债权人可以申请行使代位权,即债权人可以将自己的债权权利转让给第三人,由第三人代为行使债权。如果债权人因代位权纠纷提起诉讼,债权人委托律师代理的案件,一般由债务人承担律师费。债权人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而损害债权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仅限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承担。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
    2023-09-10
    357人看过
  • 债权人代位权是什么,代位权的行使需要哪些要件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行使代位权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二)债务人须有权利存在。(三)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四)须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债权人代位权其行使要件是什么债权人代位权是中又一种新确立的重要制度,它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的权利,而对债权人的债权造成危害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向第三人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代位权的行使一般需要具备以下五个法律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使自己的权利而
    2023-07-26
    246人看过
  •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会产生什么法律效果
    在债权人为行使代位权而实施的一系列举措之后,产生的具体法律效果如下:首先,对于债权方来说,他们能从行使代位权得来的实际收益中直接得到补偿;其次,对于债务方而言,他们在收到债权人关于行使代位权的通告及声明后,不得再做出任何有损于债权人代位权实施的法律行为,例如,放弃、解除、转让等可能导致代位权失效的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2024-08-20
    479人看过
  • 代位权的行使及效果
    效力如下:1.对债务人的效力。代位权行使的结果直接归于债务人,债权人虽可以直接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直接将给付交给债权人,但这只是代位受领,所以其归属权仍然是归债务人所有。2.对于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后,应将其所取得的利益交付债务人,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与未行使代位权的人处于同一法律地位。一、代位权的概念是什么有何特征一、代位权的概念:所谓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在不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权利而对债权人有害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名义代位债务人的权利。二、代位权的特征:1、代位权行使的结果,使债权人直接得到清偿。2、代位权是主体的代位权,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代位权。3、行使代位权的具体方式是裁判。二、债权人代位权的效力如何债权人代位权的效力如下:1、代位权的行使对债权人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债权人以诉讼方式行使代位权,次债务人应向谁清偿债务,即债权人可否直接受领代位权诉讼所取得的财产。2、对债务人
    2023-03-10
    219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履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位权
    词条

    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但是由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而危及债权人的利益时,债权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或仲裁机关向第三人提起诉讼,请求其偿还债务人之债。... 更多>

    #代位权
    相关咨询
    • 行使代位权行使代位权的后果的后果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29
      行使代位权会的后果: 1、债权人可以直接从行使代位权所得利益中受偿,由次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 2、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一切抗辩,可向债权人主张。
    • 如何行使代位权,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效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8
      一、债权人如何行使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
    • 没有行使代位权的债权人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16
      可以提起诉讼,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权利的一种资格。其具体为,当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而又怠于行使,致其财产应能增加而不增加,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以增加债务人的财产,从而实现自己的债权。由代位权的定义可以看出设立代位权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保全缉罚光核叱姑癸太含咖债权,从而保障债权的实现,也就是说对债的保全(或合同保全)是代位权的根本特性,代位权是债的保全
    •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什么意思, 代位权行使会带来什么后果, 有什么后果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05
      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为了保全债权而不受损害,以自己的名义代人行使权利的权利。当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权利而怠于行使,致使其财产应增加而不能增加,危害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的权利,以增加债务人的财产,从而使债权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代位权并非自合同的关系发生之时就为债权人所享有,换言之就是并非每个具体的债上都存在代位权。它仅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才能发生。代位权的发生,须具备如下条件
    • 2022年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有哪些?债权人代位权如何行使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2-05
      代位权,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危机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