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因道路施工警示标志不明显而导致摔伤是工伤吗?因该谁负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08 06:30:13 153 人看过

上班途中因为道路施工警示标志不明显未看清摔伤不是工伤。上班途中发生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只有两种情形,一是在合理时间与路线,遭受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二是参加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受到伤害的。职工因为上班途中,未看清道路施工标志摔伤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职工上班途中因为道路施工警示标志不明显未看清摔伤属于非因工负伤,施工标志设置不符合规定的,可以向施工方主张民事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2日 09: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故意犯罪相关文章
  • 道路施工警示标志设置规范
    线路施工时在土方开挖的洞口四周设置警戒线,设置警时标识牌,晚间挂警示灯,施工点在道路上时,应根据交通法规在距离施工点一定距离的地方设置警示标志或派人进行交通疏导。场地施工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高压线路,高压电线杆,高压设备,雷击高危区,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但施工未设警示标志出了车祸由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施工未设警示标志出了车祸应该谁负责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施工未设警示标志出了车祸由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二、变更车道遭追尾交通事故责任怎么划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引
    2023-03-28
    124人看过
  •  因下班路途事故导致死亡是否算工伤?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步骤包括受理报案、现场处理、责任认定、裁决处罚、损害赔偿调解和向法院起诉。在受理报案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立即派员赶赴现场进行现场处理,并查清交通事故事实。在责任认定后,应根据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用大小等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接着进行损害赔偿调解,并制作并发给损害赔偿调解书。如调解无效,则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导致死亡被认定为工伤。依照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若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则属于工伤。交通事故处理工作步骤是什么1、受理报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或其他人的报案之后,按照管辖范围予以立案;2、现场处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受理案件后,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3、责任认定。在查清交通事故事实的基础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作
    2024-03-18
    394人看过
  • 工作路上摔伤怎么赔偿?上班途中算不算工伤?
    上班途中摔伤不算工伤,无需赔偿。关于上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情形,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相关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但自己摔伤不属于以上规定的情形,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的具体认定情形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公司聚餐酒后摔伤算工伤吗如果没有醉酒的情节,认定为工伤不是问题。加了醉酒,就有难度了。具体需要进一步认定。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方面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从事紧急情况下虽未经企业行政指定但与企业有利的工作,以及从事发明或技术改进工作而负伤者,均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2023-07-01
    191人看过
  • 道路施工未设警示牌导致事故找谁
    一、道路施工未设警示牌导致事故找谁道路施工未设警示牌导致事故,施工方和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规定,道路施工作业或者道路出现损毁,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应当设置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设置或者应当及时变更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而没有及时变更,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受害者可以向施工方或者其所属的业主方提出索赔要求。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受害者可以将施工方和业主方一同作为被告,提起诉讼。在此过程中,受害者需要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施工方未设置警示牌导致了事故的发生,以及由此产生的损失。二、道路施工未设警示牌导致事故的赔偿有哪些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
    2024-03-22
    478人看过
  • 工人下班回家路上摔伤谁负责
    在正常情况下,若雇员在下班途中自行跌倒受伤,则其所在的企业并不需要负有直接责任。然而,如该雇员的意外伤害是因涉及非由其本人主要责任引发的交通事故所致,这将被认定为工伤范畴,对此类雇员,他们的雇主理应承担相应职责,为他们提供工伤福利待遇。除此以外的各类情形,例如雇员在下班返家途中因自身原因跌倒受伤,那么企业原则上不必负担任何法律责任。假如雇员的意外伤害并非源于交通事故且不满足任何正式规定的工伤情形,那么企业通常无需为此类事件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
    2024-04-29
    107人看过
  • 女子加班回家途中摔伤因不是事故难认工伤
    我国出台了确实的法规来规范工伤认定的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前天,家住南京六合区雄州街道的徐先生报警称,他的妻子在半个月前加班回家的途中摔伤了,花了5000元费用,他们去工厂要求工伤赔偿时却吃了闭门羹。调解中得知,徐先生妻子回家属骑车跌倒,不能认定为交通事故,最终单位出于同情承担了一半费用。据了解,半个月前的一天晚上,徐先生的妻子加班后骑着电动车回家,因光线昏暗,车轮碾轧到路牙上导致跌倒。当时就站不起来,勉强回到家里也不敢坐,半蹲弯腰和起身就疼。后来,家人送她住进了医院。事发第二天,徐先生来到妻子单位向领导请假并提出工伤补偿,当时领导承诺等她把伤养好了再说。半个月后,徐先生的妻子出院向工厂申请工伤赔偿时,工厂却以不是在工作地点受伤为由拒绝。事后,徐先
    2023-06-10
    485人看过
  • 施工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交通事故谁负责赔偿
    一、警示标志警告标志是一种道路交通标志,用来告知驾驶或行人前方的道路有危险。在大多数的国家,警告标志的形状都是等边三角形,以白色作为底色并搭配粗的红色边框。然而每个国家的底色以及边框的颜色和粗细皆有不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与澳门除外),警告标志是黑色的边框搭配黄底。在瑞典、塞尔维亚、波斯尼亚、克罗地亚、芬兰、冰岛、希腊、马其顿共和国和波兰,警告标志是红色边框搭配琥珀色底。这是气候因素影响了颜色的选择,在这些经常下雪的地区,比起红色配白色的标志,红色配琥珀色的标志较容易引起注意。斯匹兹卑尔根群岛的北极熊警告标志,由白底上的黑熊改为黑底上的白熊(皆为红色边框的三角形标志)。某些使用白底标志的国家在道路施工或其他工程的标志上则会选用琥珀色。某些国家的警告标志是菱形的。在美国、加拿大、墨西哥、泰国、澳大利亚、日本、菲律宾和马来西亚,警告标志是黄色的底搭配黑色的边框和图案,而且通常都是菱形的,而
    2023-04-15
    246人看过
  • 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不慎摔倒或者不慎碰伤是否可以按因工负伤处理?
    根据《试行办法》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须路线上,只限于道路车辆交通事故,而且有公安交通部门认定、责任不主要在于职工本人的意外伤、残、死亡,在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以后,才能认定为工伤。而职工上下班途中自己不慎摔倒或者不慎碰伤不属于《试行办法》所规定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也不存在应对此事故负责的肇事者,因责任在于职工本人不谨慎,所以不能被认定为工伤。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路滑或没看清路等原因,自己不慎摔倒、碰伤,或者遭受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了伤、残、死亡的,也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能给予工伤保险待遇。因战、因公伤残军人转入地方工作后,伤口复发治疗期间是否可以给予工伤保险待遇?民优发[1997]7号文件规定,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因战、因公伤残军人(含离退休的伤残军人),伤口复发治疗期间,按所在单位因工伤残人员医疗待遇给予治疗,不应采取医药费包干的办法。他们在治疗期间的工资(离退
    2023-06-10
    470人看过
  • 道路施工未作提示致人摔伤怎么担责
    1、道路施工时,未设置警示标志,造成受害人摔伤的,按以下情形承担责任:(1)、道路施工方要承担赔偿责任,道路施工方未设置警示标志,对受害人摔伤有直接的因果关系;(2)、受害人在摔伤的过程中存在过错的,可以减轻道路施工方的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施工致害责任和窨井等地下设施致害责任】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确定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的标准是什么1、是运行支配权,即谁对车辆的运行具有支配和控制的权利。既包括具体的、现实的支配,也包括潜在的、抽象的支配。2、是运行利益的归属,即谁从车辆运行中获得利益。这种利益可以是因机动车运行而取得的直接利益,也包括间接利益。
    2023-02-25
    316人看过
  • 工作中因病晕厥导致的摔伤,是否应该算作工伤?
    如果是工作原由导致的隶属工伤,是自身的疾病导致的不隶属工伤。工作期间在单位里面晕倒,单位的同事也第一时间将晕倒者送到医院里面进行治疗,在该员工治疗期间做了许多检查,此时员工的家属除了担心他的健康存在巨大问题外,也担心医药费的问题。上班路上摔伤算工伤吗1、不算。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能被认定为工伤。所以,首先必须要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其次还需要在认定书里面明确不是员工的主要责任,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3、上班途中绕开人行道上的阻碍物摔伤,既不是交通事故,且又是劳动者的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因此不属于工伤。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2023-07-04
    160人看过
  • 施工未设警示标志出了车祸应该谁负责
    改建公路时,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路段两端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需要车辆绕行的,应当在绕行路口设置标志;不能绕行的,必须修建临时道路,保证车辆和行人通行。施工未设警示标志出了车祸由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交通事故中警察应做什么工作交通警察到达事故现场后,应当立即进行下列工作:(一)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发光或者反光锥筒和警告标志,确定专人负责现场交通指挥和疏导,维护良好道路通行秩序。因道路交通事故导致交通中断或者现场处置、勘查需要采取封闭道路等交通管制措施的,还应当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提前组织分流,放置绕行提示标志,避免发生交通堵塞。(二)组织抢救受伤人员。(三)指挥勘查、救护等车辆停放在便于抢救和勘查的位置,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四)查找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和证人,控制肇事嫌疑人。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的,应当经急救、医疗人员确认,
    2023-06-25
    271人看过
  • 上班因为个人原因导致受伤算不算工伤
    因为个人原因受的伤算工伤,我国法律规定,工伤物过错原则,只要职员在上班期间、上下班的途中伤,并且不是由于自伤、自残等原因,就属于工伤。但是属于工伤,并不代表职员就可以拿到赔偿金,还需要向当地的工伤鉴定机构提出认定、鉴定请求。一、上下班途中自己摔伤算工伤上下班途中摔伤不算工伤。对于上下班途中可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在《工伤保险条例》中有具体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属于工伤。但未遭受交通事故,自己摔伤不属于以上规定的情形,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工伤的具体认定情形可参照《工伤保险条例》。二、骑摩托车摔伤算工伤吗?看自己摔伤不算工伤。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的才属于工伤。如果是醉酒骑摩托车摔伤的,不属于工伤。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合理时间、合理路线、非本人主要责任,缺一不可。三、上
    2023-04-10
    225人看过
  •  因道路施工而实施的封路难题
    在施工过程中,为了确保施工安全,有时需要封闭道路。申请封路需要向相关部门提交,包括申请时间、解封时间和事由等。批准后,还需要进行封路公告和设置专人看护。施工时间跨越夜间时,还需要申请夜间施工许可证。封路证并不适用于所有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申请。施工完毕或封路时间已截止,需要拆除封路设施、打扫被封闭路段并保持道路干净。在施工过程中,如果有大型机械进出场或工程实施到某个阶段有较危险工艺时,通常会选择封闭道路。关于道路施工封路申请,需要向当地交警、路政等相关部门提交申请,并在申请报告中注明从何时开始封路、何时解封以及封路的事由等。一般从申请到批准需要15天左右的时间,期间需要准备封路设施,例如警示牌和封路挡板。批准后,还需要在附近进行封路公告、张贴封路通知,尽量避免影响周边居民的日常生活。在封路开始时,需要在道路上摆放封路设施,并在路的端口设置专人看护,防止行人穿越。此外,如果施工时
    2023-10-25
    76人看过
  • 马路施工不设警示标志路人遭殃
    【解说】(大马路上摔了跤)1月16号晚上六点多钟,常工院新北校区的关孟华老师骑着电动车,沿着河海东路自东向西,行至美林国际村大门口时,碎不及防,一头从电动车上摔了下来。【同期声】关孟华:我还没意识到怎么回事呢,然后人就掉在(坑)里面,没能上得去,我的车子当时就从后面掀起来了。【解说】关孟华老师被吓了一大跳,她狼狈地爬起来一看,发现在马路的非机动车道上,有整整一百多平方的路面,不知何时被齐刷刷地铲掉十多厘米,而周围却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当时由于天实在黑,附近的路灯又偏偏不亮,难怪行人骑车经过时要摔跤了。不过幸好冬天衣服穿得多,车速也不快,所以关孟华也没有摔伤,可是刚买了三个多月的车子却摔得不成样子了:坐垫完全脱离了车身,车笼头也摔得面目全非,无论怎么推,车子都推不动了。看样子,这辆电动得提前下岗了。【同期声】关孟华:你施工就施工好了,起码也要设个安全标志啊,设一些警示牌或者围一些栏杆什么的。他
    2023-06-06
    6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危害社会,希望或放任这一结果,构成故意杀人、抢劫等犯罪的。如果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并核实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执行死刑。... 更多>

    #故意犯罪
    相关咨询
    • 上下班途中因道路维修而摔伤算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根据今年最新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
    • 下班途中因路面施工方摔伤算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30
      只要事故认定书上确定您的责任不是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您就可以申请工伤获得工伤赔偿,同时还可以获得交通事故赔偿,也就是可以拿到双份的赔偿。如需要帮助,请随时联系。
    • 上班途中,因路滑摔伤,是不是?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8
      上班途中,因路滑摔伤,不是工伤。按《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职工上班途中因路滑摔伤,并非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 在上班途中因工作报负而致残,后报警,算不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1
      报警处理,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
    • 在上班途中因第三方原因导致摔伤,能否能认定为工伤?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7-27
      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受伤指的应当是在合理时间、路线上发生的,且非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