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议有效与无效的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4 23:20:05 382 人看过

违反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的决议不成立,即此时的民事法律行为不成立。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效的决议是成立了但不能发生效力。最终的法律效果类似,实践中一般不做详细区分。

违反公司法第44条第2款规定的决议无效

公司法第44条第1款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该款规定表明,公司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采取公司自治原则,即公司有权在章程中规定不同的表决权数比例,如哪些事项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哪些事项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等等。

但应注意,该条第2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章程、增减资等重大事项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该款属强制性规定。公司章程关于股东会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的约定必须以不违反该款规定为前提,否则,约定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二条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2日 17: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公司决议相关文章
  • 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益与公证有何区别?
    离婚协议不需要公证。离婚协议的签订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应该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是不与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不违背公序良俗;二是不存在欺诈(骗)行为;三是在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前提下签订;四是在办理离婚手续时应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备份。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具有法律效力离婚协议书中除了写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如姓名、性别、年龄、住所和双方结婚证的号码外,还应当写明:1、双方当事人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2、子女抚养,即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抚养费的负担与给付方式;3、财产处理,包括家中物品、金钱、债权等财产的分割和夫妻共同债务的负担等;4、其他事宜,如住房问题、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或者其他双方认为有必要在协议书上明确的内容。办理离婚登记后,备案于民政局的离婚协议是生效的,经过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即有法律效力,无需公证。但是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书效力更强,公证处事代表国家行使公证权,也就是说离婚协议
    2023-07-05
    238人看过
  • 民事行为无效与合同无效的区别是哪些
    一、民事行为无效与合同无效的区别是哪些两者的概念不同。民事行为无效指已经成立的民事行为,严重欠缺民事行为的生效要件,因而自始、绝对地不按照行为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意思表示发生预期效力的民事行为。合同无效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欠缺合同生效要件,其在内容和形式上违反了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确认为无效。《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二、合同诈骗罪与民事欺诈行为的区别之处是哪些(1)主观目的不同。合同诈骗罪的行为人主观上是以签订合同为名,以达到非法占有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目的,而民事欺诈行为人虽然也有欺诈的故意,但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2)客观方面不同。民事欺诈虽然在客观上表现为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但其欺诈行为仍在一定程度内,故仍应由民事法律、政策调整;合同诈骗罪中的
    2024-01-23
    433人看过
  • 公司分立无效的判决的效力
    公司分立无效判决具有对世性效力。一经判决确定分立无效之后,新设分立者,因所设立的新公司向将来失其效力,故分立公司对于新设公司分立后之债务负清偿责任,新设公司分立后取得之财产亦归分立公司所有;如为存续分立者,继承公司于分立后所负担之债务由分立公司与继承公司负连带清偿责任,继承公司于分立后所取得之财产为分立公司与继承公司所共有,此外,分立无效之诉确立后,为新设分立者,分立公司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新设公司应当办理解散登记。为存续分立者,分立公司与继承公司应办理变更登记。公司分立的种类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新设分立:即将原公司法律主体资格消而新设两个及以上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派生分立:即原公司法律主体仍存在,但将其部分业务划出去另设一个新公司。派生分立方式,本公司继续存在但注册资本减少。原股东在本公司、新公司的股权比例可以不变。在实践中,总公司为了
    2023-08-17
    490人看过
  • 专利权的终止与无效有什么区别?
    1、专利权的终止与无效有什么区别?主要区别在于专利权的终止是由于专利权人的保护期届满或者放弃专利权而终止专利权,这只表明专利权不再受法律保护,但并不否认专利权的合法性,因为之前专利权的所有法律关系都是有效的。但是,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自无效之日起并不无效,而是从一开始就被视为无效。如何规定专利权的无效1。该专利已超过《专利法》规定的期限,成为无效专利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有效期为10年。根据1984年颁布的《专利法》,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15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可续展3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专利权人提前终止专利权,成为无效专利虽然《专利法》规定了有效期,但大多数专利权人提前在期限前终止其专利权。专利权人在何种情况下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专利权a.未按照规定缴纳年费b.专利权人书面放弃其专利权1.发现原发明不够先进,需要
    2023-05-07
    359人看过
  • 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公司法确定董事会会议职权有哪些,董事会决议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董事会的职权有:(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中华人
    2023-07-03
    324人看过
  • 有效合同、无效合同与效力待定合同有哪些区别?
    无效合同和效力待定合同的区别主要表现在:效力待定的合同虽欠缺法律关于合同的生效要件,但经过权利人的追认可以生效,在追认之前,合同的效力处于待定状态。效力待定不仅保护权利人的利益,而且兼顾了相对人的利益。而无效合同因其具有违法性,所以是自始无效的,不能经过任何人的追认而生效,无效合同不因当事人的追认而发生法律效力是它与效力待定合同的基本区别。一、如何处理无权代理的合同?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做出法律行为。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权代理而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这类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才发生效力。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的合同拒绝追认的,合同确定无效;无权代理合同的相对方在知道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时,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行使追认权,如果被代理人在催告后,1个月内未作出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确定无效。如果被代理人追认的,自追认生效时,合同自始发生效力。无权
    2023-03-06
    353人看过
  • 项目部章与公司公章的法律效力区别
    一、项目部章与公司公章的法律效力区别项目部章与公司公章不具备同等效力。要具体回答这个问题,要分析项目部的职权范围,因为项目部章只是项目部行使权利的一个凭证,其效力要由项目部的职权范围来决定。工程项目部是由作为承包人的施工企业委派的代表承包履行具体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施工管理班子,其地位相对于承包人没有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一个具体履行合同的直接部门。在履行某个特定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权利与义务时,项目部章可以代替公司章,除此之外,除非有另外的特别授权,项目部章不能代替公司公章。公司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二、公司公章变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1.更换公章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的正本及副本原件;2.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如果企业委托第三方办理公章变更需要提交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
    2023-08-12
    233人看过
  • 与分公司签合同有效还是无效
    分公司虽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无法以自己的财产独立承担责任,但是分公司也是具有订立合同的资格。不过,分公司签署的合同是否有效,还要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判断。在其他情形都符合法律、行政法律规定的时候,分公司签署的合同其实是有效的。一、公司法里的子公司和分公司都有什么区别公司法关于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区别:1、主体资格不同。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2、称谓不同。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3、独立性不同。子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在法律上其意志是独立的,母公司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不能进行直接的命令指挥。分公司作为本公司的分支机构,其业务的执行、资金的调动完全受制于本公司。4、财产关系不同。在财产关系结构上,子公司虽然有母公司的参与,但仍有属于自己的财产。分公司的财产则全属于本公司,是本公司财产不可分割的组
    2023-04-02
    131人看过
  • 婚姻的无效与可撤销:区别与探讨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1、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由于不符合婚姻实质性要求,违反婚姻禁止条件而形成的。可撤销婚姻只是指婚姻当事人不自愿形成的婚姻;2、请求权人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只能是当事人本人,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人由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行使;3、请求权的存续期不同。无效婚姻可以在婚姻无效原因消除前任何时候提出,可撤销婚姻必须在婚姻登记后一年内撤销。离婚与无效婚姻有什么区别有区别为:1、提起诉讼的权利人不同。2、两者的行为效力和实效不同。离婚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婚姻被宣告无效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即无效,对该婚姻关系的宣告无效溯及既往。3、两者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2023-07-13
    481人看过
  • 股东告公司股东会决议无效
    甲公司是乙公司的股东,甲公司起诉到法院要求确认乙公司于2006年3月20日(第一次会议)与2006年5月20日(第二次会议)召开的两次股东会会议无效。甲公司说其并不知道乙公司召开股东会的事。第一次的会议决议上有甲公司的公章,但甲公司称从未授权任何人在股东会决议上盖章,第二次会议决议上没有甲公司的公章。本公司的公司章程中规定: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做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做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做出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根据乙公司章程,乙公司虽没有证据证明其在召开第一次股东会会议前15天通知过甲公司,但甲公司在《乙公司第一次股
    2023-06-09
    340人看过
  • 合同有效与生效的区别及解答
    合同盖章有效和生效的区别:盖章有效是指该印章能够代表一方当事人,而生效是指合同符合法律相关规定而生效。盖章有效主要指盖章行为能够代表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对合同达成合意。而生效不仅需要当事人的合意,还包括当事人需具备主体资格,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等。合同生效与成立的区别1、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不成立的合同就自然是不生效的;2、合同的成立不一定代表合同生效,合同生效还应该看是否符合以下情形:(1)一般而言,一个合同成立后就时生效的合同;(2)合同成立后处理效力待定状态,是否生效要看合成立时缺乏的生效要件后来能否得到补正;(3)合同成立后永远不生效的就是无效的合同;(4)合同的生效还与合同所附期限是否达成;(5)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进行审批登记才生效的合同,需要进行审批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
    2023-07-16
    450人看过
  • 忠诚协议与离婚协议效力的区别
    一、忠诚协议与离婚协议效力的区别忠诚协议和离婚协议只要是依法成立的,两者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当事人必需履行协议的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五百零九条【合同履行的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二、离婚协议书有什么用离婚协议书是一份非常重要的法律文书,不仅是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必备材料,而且其内容也是确定孩子抚养以及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发生争议后,法院判决处理离婚后财产、子女纠纷的法律依据。离婚协议书要包含以下内容: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
    2023-06-19
    423人看过
  • 公示生效与公示对抗的区别
    一、公示生效与公示对抗的区别(一)公示生效主义1、登记生效不动产所有权:须经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建设用地使用权:须经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不动产抵押权:须经依法登记,才能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权利质押: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特例:票据、债券等有价证券,有凭证交付设立,无凭证登记设立)。2、交付生效(一般)动产所有权: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动产质权: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二)公示对抗主义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宅基地使用权: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宅基地使用权的变动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什么是
    2023-06-08
    89人看过
  • 商标局无效与撤销有哪些区别
    一、商标局无效与撤销有哪些区别1、导致注册商标可撤销与注册商标无效的原因不同注册商标无效是因为直接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侵犯到了国家的法律秩序和公共利益,因而是当然的无效、自始的无效、绝对的无效;注册商标可撤销是因为注册商标在申请注册过程中和获得注册后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只是当时合法权利人未发现。如果在合理期限内(比如5年内)权利人发现自身的权利受到侵犯,则可以向商标行政管理机关提出撤销注册商标的申请;2、处理程序不同由于无效的注册商标直接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从而侵犯了国家的法律秩序和公共利益,因此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应当由商标行政管理机关依职权主动做出,但是并不排斥社会公众对注册商标的效力进行监督;注册商标可撤销的申请一般只能由利害关系人提出,商标行政管理机关一般不得主动撤销,必须根据利害关系人的申请撤销注册商标;3、撤销的效力与无效的效力不同前面已经提到,注册商标无效
    2023-04-13
    8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决议是股东会就公司事项通过的议案。根据议决事项的不同,可将股东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 法律规定作出决议的股东会在作出决议时其召集程序、表决方式和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股东可在合理期限内向法院提起撤销之诉。... 更多>

    #公司决议
    相关咨询
    • 合同无效与解决争议的条款有区别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8-19
      合同当事人之间因对合同权利行使、义务履行以及利益分配存在不同的观点、意见和请求,因此发生众多合同争议。所以,合同当事人针对实际情况,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制订有效的合同争议条款已成为合同制订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合同不生效时,如果发生争议不影响合同中约定的解决争议的条款效力。
    • 合同无效和撤销的区别,合同无效与撤销的区别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2
      合同无效和可撤销主要有以下区别: 1、二者产生的原因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产生的原因主要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及乘人之危、欺诈胁迫且不危害国家利益而合同无效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 2、认定程序的启动不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中,是撤销权人决定是否变更、撤销合同,其他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干预而合同无效中,人民法院和仲裁机关有主动干预权。 3、
    • 无效婚姻的区别判决无效的条件为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1-18
      确认婚姻无效的条件主要包括: 1、结婚的双方还没有到达法定婚龄的; 2、结婚的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一般是指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3、一方有重婚行为等情况。
    • 票据行为无效与票据无效是否有区别?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8-01
      1、票据行为无效是指票据行为本身因不符合票据法规定的要件而不产生票据效力。具体来说,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诸行为中的单个或数个行为无效。根据票据行为独立性原理,某一票据行为无效并不影响其他票据行为的效力。除出票时的形式欠缺情形外,其他票据行为无效,不会影响整个票据的效力; 2、票据无效是指因法定形式要件欠缺而导致整个票据不产生票据效力,此时,所有的票据行为人均自始不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也自始没有
    • 什么情况下公司决议的无效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0-12
      1、无权处分股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2、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3、违法修改公司章程条款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4、违法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5、超越股东会职权的股东会决议无效 6、滥用资本多数决原则的股东会决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