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包销的法律问题研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10:35:45 265 人看过

在商品房包销中,存在以下法律关系有:

1、开发商与包销商之间的代理关系。在包销期内,开发商将商品房转让给包销商,包销商必须以开发商的名义向购房者出售商品房;

2、开发商与包销商之间有条件的销售合同关系。如果包销商品房在约定的包销期限内不能全部出售,包销商将购买剩余的包销房屋。此时,包销商与开发商之间形成有条件的销售合同关系;

3、开发商与购房者之间的销售合同关系。包销商品房的所有人都是开发商,只有开发商才有资格销售。虽然商品房销售的具体事务基本上是由包销商完成的,但实际上买卖双方是开发商和购房者;

4、包销商与购房者之间没有直接的法律关系。

如何避免商品房包销中的风险

1、要求开发商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确切时间写在合同中,如果到期不能取得房产证,则买方有权退房,或者逾期不能取得房产证,则按日、按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

如果开发商同意在房屋竣工交付之日起两年内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将其写在合同中,则买方的风险可能会减少。如果开发商不同意两年,而是房屋竣工交付之日起的三年内或四年内,则此项目风险太大,因为按照正常合法的房地产开发程序,自房屋峻工交付之日起一年左右应该能够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最多不会超过两年。

如果超过两年,则可能是开发商没有足够的资金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且后期也没有能力交纳,或者项目本身不合法,永远也不可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2、用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是否成功来考查开发项目的风险性。在谈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承诺如果因为开发商原因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的则买方有权退房、退款并承担比较重的违约责任,因为银行对公积金贷款审查较严格,要求开发商“五证”齐全。

如果开发项目不合法,或者说缺少“五证”,银行是不会贷款的。如果因为开发商原因商业贷款也不能取得,那就从侧面证明了银行也认为这个项目存在风险。

3、如果是预售项目,开发商拒不提供预售许可证的原件,则应在合同中注明开发商最迟应在一个月之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做好预售登记,否则买方有权退款、退房。如果开发商不答应此项约定,则可能该项目存在缺陷,可能是开发商并没有完全取得该项目的预售许可,或者别的其它原因。

在签约谈判中还可以从其它侧面来了解整个项目的风险性,比如房屋质量,交房条件等。总而言之,购房者不能仅凭开发商的广告或者售楼人员的口头介绍就匆忙决定购买某一处房产,而应从法律、房地产专业知识和开发商的实力等多方面综合分析决定是否购买某一房产。

商品房报销开发商可能会出现以下几种风险:

1、广告宣传是包销过程中必不可少的细节,作为代理人的包销商往往是独立完成商品房广告的设计、制作并承担费用的。包销合同签订后,一些包销商从其利益出发,往往会在与煤体、广告公司、购房人交往时,作出不实宣传和承诺,这对开发商来说是个潜在的风险,包销商完成委托事务后就离开销售项目,而销售后的工作与责任全部要由开发商来承担。

2、别包销商为在包销期内确保销售,会轻易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作以不合实际的承诺,若开发商对合同不进行审查,随来随盖,甚至有的开发商把公章交给包销商签约使用,那么,在盖章的同时,也埋下了日后纠纷。

如果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开发商加盖公章的行为,仍视为是一种权利的话,那么开发商随时都可以放弃这种权利,使售房合同缺少必备的要件,造成合同效力的缺陷,包销商的销售权就会严重受到制约,全权包销就会随时落空。这显然不利于确立一个良好健康的包销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06: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地产开发相关文章
  •  商品房预售产权问题研究:最新解决方案
    本文介绍了预售商品房产权存在的问题,包括缺乏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卖方将房屋抵押给第三方或故意隐瞒已抵押房屋、卖方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或故意隐瞒已出售房屋。以下是对原文的改写,保持原意不变:原文:预售商品房产权缺陷如下:没有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出卖人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或者故意隐瞒预售房屋已经抵押的;出卖人将预售房屋出售给第三人或者故意隐瞒预售房屋已经出售的。改写:以下是预售商品房产权存在的问题:缺乏合法有效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卖方将房屋抵押给第三方或故意隐瞒已抵押房屋;卖方将房屋出售给第三方或故意隐瞒已出售房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问题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的重要依据,其发放和管理具有一定的规定和程序。根据我国《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需要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并在取得许可后,向购买人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然而,在实践中,部分房地
    2023-11-09
    395人看过
  • 研究商业银行破产法律适用若干问题(下)
    我国《商业银行法》第71条规定了银监会对破产程序的参与权力,但缺乏具体的操作办法,如银监会的介入权限、对破产银行权利的保护等等,应予以完善。此外,我国可考虑借鉴德国立法,将金融监管机关吸纳为银行破产的申请主体。三、效率优先抑或公平优先:商业银行破产财产之分配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法律制度中的重要内容,其公平、有效与否直接关系到破产程序能否顺利完成及对社会的冲击能否最小。由于银行的主要负债是居民储蓄存款,涉及面极为广泛,所以银行破产财产的分配首先应实现公平价值,但同时破产分配是否及时有效又直接决定能否迅速化解金融风险,减少损失。因此在追求公平的基础上,还应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实现内含效率的公平价值。银行破产财产分配的顺序与一般工商企业基本一致,但因其经营之特殊性,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加以明确:(一)个人储蓄存款的优先清偿问题纵观各国法律,一般均明示对个人储蓄存款以特别保护,并普遍建立了较为完善
    2023-05-03
    122人看过
  • 宅基地企业经营补偿问题研究
    一、宅基地。宅基地是集体建设用地,宅基地的所有权人就是本集体土地的成员或本集体组织小组的成员,或者是集体企业的成员。实践中,原宅基地、原方式、原用途按照宅基地补偿,参考国有土地来进行实际补偿,原则是超出的部分来自于企业的预期损失,也就是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就是在超出宅基地范围内进行实际补偿。二、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1、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在宅基地上建房子居住。在遇到宅基地拆迁的时候,有两种补偿。一是宅基地补偿,二是房屋补偿。由于宅基地的产权属于村集体,因此,这部分补偿归村集体所有,不会直接给宅基地使用人。而房屋的产权属于村民私有,因此房屋补偿归村民所有。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后,如果没有其他宅基地,那么村集体要给村民重新分配宅基地,让村民在新的宅基地上建
    2023-07-03
    78人看过
  • 2022年房产归属问题研究
    房子的归属问题如下:1、房子是婚后购买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当进行分割的,双方可以对房屋达成分割协议;2、房子是婚前购买的,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归一方所有,在离婚时,不用进行分割,直接归一方所有的。一、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下: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二、离婚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2、离婚证及复印件;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4、房产证;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夫妻共同买房离婚时房子归属问题夫妻共同买房离婚时房子属于谁1、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并得到房产证,婚后双方共还贷婚前一方已支付部分款项,并且取得房屋产权所有证的,即已经取得不动产物权,属于夫
    2023-07-01
    464人看过
  • 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研究
    中小企业融资方式问题:一、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1、企业资本金严重不足,资产负债率很高。2、财务制度不健全。3、技术水平低,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二、银行方面存在的问题1、由于受政策不确定性的影响,银行对企业贷款趋于“两极分化”。2、银行对贷款责任人的追究很重,而激励机制却不够。3、银行抵押条件过于苛刻,贷款程序复杂,贷款成本高,审批权限受限。三、政府方面存在的问题。1、政府对企业融资的相关法律、政策尚未完善。2、资本市场不完善,进入门槛过高。四、信用担保体系方面存在的问题。1、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少,担保能力与担保需求矛盾突出。2、担保体系构成不健全。一、什么是投资担保公司投资担保公司是为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以赚取利润差价而赢利的中介性公司。共分小、中、大型三种。在中国私人性质的融资性企业只有担保公司和典当行两种行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是指担保公司与银行等债权人约定,当被担保的中小企业没有履行合同约定的
    2023-03-11
    377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面临的法律问题及对策
    国有企业利用土地与他方合作进行房地产开发过程中面临许多法律问题。由于我国在房地产合作开发和项目转让方面没有专门的立法,所以在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的实践中,由于当事人难以掌握的法律问题以及合同内容订立的问题,导致在合作开发过程中出现很多纠纷。尽管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等推荐使用的示范文本,但实用性差,究其原因有三点:1、文本合同的主体一方大多为土地管理部门,而另一方为普通的法人,从这一角度上讲,合同设定的权利、义务和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签订合同所设立的权利、义务有较大差别;2、文本合同严格依法定制,与现实当中千差万别的实际操作情况相差甚远,如依照文本合同签订,往往达不成合作-协议;3、该文本合同欠缺房地产合作开发、项目转让方面的基本合同要素;有较大的内容缺陷。以上众多原因造成双方在合作当中会出现许多纠纷,而这些纠纷往往对出地方更为不利,以下主要从保护出地方权益角度来阐述合作开发房
    2023-06-10
    261人看过
  •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法律问题研究
    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处销售金额50%以上2倍以下罚款;有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从重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规定,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50%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条所称劣药,是指依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属于劣药的药品。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涉嫌生产销售劣药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如下: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包括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公民的健康权利;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
    2023-07-10
    271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商借贷合同公证管理研究
    借贷合同是针对借款、贷款行为的法律约束,签订借贷合同后按照协议履行各自职责。尽管借贷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利益在法律上受到了保护,但进入合同履行期却面临着诸多的风险。房地产开发商借贷资金的额度较大,必须要在法律规范内执行借贷责任,公证处参与借贷合同管理有效提升了合同的法律效力。借贷合同公证管理措施:(一)公证程序规则。(1)公证处依事实、法律、规章等要求,独立办理与房地产开发商借贷合同相关的公证事务。公证事项由当事人住所地、法律行为或事实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管辖,这些都是借贷合同管理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2)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向公证处提出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如属公证处业务范围,公证处应受理。公证承办人通过询问当事人,调取书证等方法对提供材料进行核实,审查,属真实、合法、充分,应拟出审批报告,送领导审批。(3)公证处应及时办理各类公证,从当事人提供材料齐全时起十天内办结(不含寄送副本),最长不
    2023-04-23
    380人看过
  •  酒责法律问题研究
    根据素材,醉酒的人犯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醉酒状态下杀人罪行的法律地位与正常情况下无醉酒杀人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同等,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考虑醉酒情节。只有以下几种情景杀人是不予刑事处罚的:1、不满14周岁;2、完全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注意:是完全不能意识且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且必须在发病期间);3、正当防卫杀人。醉酒的人犯罪,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醉酒状态下杀人罪行的法律地位与正常情况下无醉酒杀人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同等,但在司法实践中,法官会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考虑醉酒情节。只有以下几种情景杀人是不予刑事处罚的:1、不满14周岁;2、完全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注意:是完全不能意识且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且必须在发病期间);3、正当防卫杀人。 精 神 病 人 在 发 病 期 间 杀 人 : 法 律 责 任 如 何 ?根据《刑法》第十八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
    2023-10-08
    188人看过
  • 工程劳务分包法律问题研究
    合法,建筑工程施工企业分为三种,施工总承包,施工分包,劳务分包。施工总承包单位可在合同范围内进行分包,但主体及地基与基础工程严禁进行施工分包。劳务分包是施工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签订劳务合同,将劳务工作交由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相关资质,无论施工总承包单位还是施工分包单位都可将所承接的施工工作分包给具备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电力工程劳务分包方式1、自带劳务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2、零散劳务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3、成建制劳务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在自带劳务承包中,公司将所承建的部分工程通过签订
    2023-07-09
    157人看过
  • 回迁房产权问题的深入研究
    回迁房的产权问题就是业主只有回迁协议的话话不能过户,不享有真正产权,属于小产权房。业主手中只有开发商的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房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做过户和改名的。因为该回迁协议只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私人商业协议,此协议并没有得到房管局的认可。回迁房的概念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提出的住房标准,两居为56平方米,三居为80平方米等,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这些规定早已不适应市场的发展,所以这个标准已不再执行。对于危改回迁房屋,按照原住房面积标准进行安置。如果回迁房的建筑面积与原建筑面积相同的,按照当年房改成本价,扣除工龄、调节因素、教师优惠等因素计算。回迁房的建筑面积超过原建
    2023-07-15
    255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律风险:债务承担问题研究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合伙企业需要先以其全部财产来清偿其债务。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规定,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需要先以其全部财产来清偿其债务。以及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第三十九条,合伙企
    2023-11-11
    218人看过
  • 全面开征房产税问题应该慎重研究
    其认为,在经济增长放缓之际,住房需求依然是刺激国内消费的一个重要因素。此前12月7日,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曾表示,今年年底将会对重庆、上海两地的房产税试点情况进行总结,届时会出台下一步的扩大试点方案。至于是哪些城市,目前还很难确定。对此,高-强表示,并不同意在全国正式开征房产税的观点,像目前执行房产税试点的城市有上海和重庆,其他有关部门在考虑征收房产税时应该慎重。原因是居民购置住房价格中已经包含多项税收,再征收房产税是重复征收,且征收房产税并不是控制房屋价格的有效措施。但就房产税扩大一说,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秦-虹在12月15日举行的“城市观点论坛中国行2011年度论坛”上就表示,房产税今后是中国房地产税制和财政税制调整的重要的税种。但房产税的政策预期方向应该是清晰的,都是控制或者是针对投机、投资性需求,对真正的自住型的还是涉及不到的。无论是限购还是房产税,主体对象是超过自住型
    2023-05-05
    332人看过
  • 2024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是什么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的条件是什么房屋预售也称商品房预售,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卖,买卖的只是房屋的一张期货合约。它与成品房的买卖已成为我国商品房市场中的两种主要的房屋销售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
    2024-04-12
    380人看过
换一批
#房产变更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地产开发是指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通过有计划地开发和建设,将生地或毛地改造成具有供水、供电、供热、道路等基础设施和一定建筑水平的土地,并以一定的价格出售给购房者的过程。 房地产开发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土地获取、规划设计、施工建设... 更多>

    #房地产开发
    相关咨询
    • 开发商垫资法律研究/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
      垫资属于借贷关系,如果没有明确利息,则视为没有约定利息,但是如果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则可能也要终止借贷关系,因为垫资是附条件的借贷。
    • 房地产开发企业对预售商品房设立的抵押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30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买卖合同,房屋竣工交付前的所有权人是房地产开发企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完全的自主权,房地产开发企业当然可以用在建的房屋进行抵押。但这时就存在一个问题,如果预售方已经通过签订预售合同将房屋预售给购买方,购买方依据预售合同享有的权利并非物权,而是针对特定对象的一种请求权和获得将来利益的期待权,在性质上属于债权。而预售方将待售房屋抵押后,抵押人获取的抵押权则是一种物权。如果预售方不能
    • 商品房抵押给开发商抵押土地产权合同问题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
    • 商品房开发商强拆时应注意的几个法律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0
      补充问题如何下: 1、地产开发商至今未取得规划、施工等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有市规划局及安监站出具的文件和函可以证明,瞒着我母亲哄骗我父亲于2014年5月18日签了一份房屋安置补偿协议书,事后我母亲向开发商递交了一份书面的合同撤消文书,这份文书有没有法律效应。 2、开发商在未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故意把我住房造成危情后,委托省建筑设计院建设工程检测中心出具一份检测报告建设拆除的意见,在未征得我父母同
    • 生产企业预售商品房产权纠纷问题。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0-25
      1、部分产权纠纷。企业自管房屋以低于市场价发售,购房者最终得到的是部分产权房屋。2、农村集体土地开发经营的商社纠纷。购房者最终得到的“产权证书”往往是村民荣誉证或乡里自制的房屋产权证书。3、共同建设的商社纠纷。因为联合住宅没有向国家支付土地价格,所以最终买家不能拿到住宅生产票。4、改建房屋纠纷。一些企业和公司装修自己的办公大楼,改造销售,不能拿到商社的生产票。5、开发商从房地产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