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犯人债务应该如何,被执行人的权利义务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2 20:03:18 302 人看过

一、服刑犯人债务应该如何

处理就债权债务角度,服刑人和一般人没什么区别,看法院怎么判就怎么执行。如果对方起诉到法院,对方胜诉以后法院会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如果服刑人员有财产,法院可以查封,拍卖,用来偿还债务。如果服刑人员没有财产,案件中止执行,待服刑期满出狱后再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二、被执行人的权利义务

(一)被执行人应在收到人民法院执行通知书后按其指定的履行期限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二)被执行人应当向人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状况,并认真填写被执行人财产申报表,如故意隐匿不予申报或申报不实,人民法院将视情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并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执行中,经人民法院合法传唤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到庭。

期间,对于必须到场的有关人员,未经人民法院同意不得仅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到场。

如经两次合法传唤,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场的,人民法院将对其进行拘传。

(四)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后,不得擅自转移、隐匿、变卖毁损财产,如有上述行为,一经查实,人民法院将依法追究被执行人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五)执行期间,人民法院可依法对被执行人的财产采取冻结、扣划、查封、扣押、拍卖、变卖等强制执行措施。

如有必要,亦可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证据材料隐匿地进行搜查。

(六)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搜查等措施的过程中,被执行人应配合法院执行,不得有妨害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七)人民法院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后,被执行人不得隐匿、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及证据材料,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保管的财产及证据材料,不得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不得擅自撕毁法院张贴的公告及加贴的封条,不得将法院查封、冻结的财产进行抵押,否则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从上文当中我们可以看出债权债务关系不会因为坐牢而改变,如果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如果服刑人员有财产,法院可以查封,拍卖,用来偿还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十九章 一般规定 第二百四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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