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农村永久土地使用权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6 08:11:35 306 人看过

1、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不是永久拥有的,只限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并且耕地不可以超过法定的30年,林地不超过70年。因此,与农村村委会达成协议得到一块地的使用权50年,在法定的30年内的部分有效,超过部分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

其法律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另外,仅有与村委会的协议还不行,还应当办理《土地使用证》。法律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2、农村土地的承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法定的承包方只能是本村的村民。如果对外承包则受到限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3、承包的土地是可以流转的,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如果转让没有经过发包方同意,该转让行为无效。法律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4、在承包的农村土地上建造厂房,必须经县以上政府批准。

法律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八条:农村土地承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保护土地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第六十条:承包方违法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30日 09: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农村土地永久互换合同
    甲方:XXX身份证号码XXXXXX现住址XXX联系电话:XXXX(甲方妻子)身份证号码XXXXXX现住址XXX联系电话:乙方:XXX身份证号码XXXXXX现住址XXX联系电话:XXXX(乙方妻子)身份证号码XXXXXX现住址XX联系电话: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自愿将各自的宅基地及地上物交换,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一、甲方宅基地位置为XXXXXXXX,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XXX平方米,四至是东XXX,西XXX,南XXX,北XXX。甲方宅基地上有正房X间、厢房X间(写清详细情况),有树XXX棵(有其他物的都写明物品名称和数量、状况)。二、乙方宅基地位置为XXXXXXXX,该宅基地登记面积共XXX平方米,四至是东XXX,西XXX,南XXX,北XXX。乙方宅基地上有正房X间、厢房X间(写清详细情况),有树XXX棵(有其他物的都写明物品名称和数量、状况)。三、甲方、乙方对各自的房屋状态
    2023-04-26
    435人看过
  • 新规定农村宅基地证能永久使用吗
    一、法律上农民宅基地是农民的使用权,但仍无期限。房地合一,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合二为一。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免费使用性、永久使用性、属性和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获得方式有原始的获得和继承,消灭形式有绝对的消灭和相对的消灭。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人有权承担义务。农村宅基地证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1、土地性质:宅基地证是农村集体土地,而传统的房产证特指拥有买卖权的国有土地2、土地的获取方式:农村宅基地土地一般都没有交钱,直接按人头分配,按照30年土地分配原则,最迟2027年将到期。而又极少一部分是10多年前交钱获得的图责任土地,房产证的土地是通过国家公开拍卖拿到的,所以必须交钱。3、土地的发证机关也不一样,宅基地的证件由乡镇确认,房产证的地至少县级以上的国家土地局来核发的。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得知,宅基地证件与房产证存在本质上的区别。国家为了进一步优化城乡一体化,加快新农村建设,缩
    2023-08-07
    143人看过
  • 想了解一下宅基地永久土地使用权有吗
    宅基地分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应当有年限,不超过七十年一种是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无年限,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身体而获得的土地所有权对于土地所有权,大家首先要明确一个概念,土地归国家所有,国有土地可以出让使用权。任何一块土地的招标、挂牌、拍卖、转让都只是转让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通过任何一种形式取得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都是有年限限制的,并非永久使用。开发商支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有偿方式获得的仅是这块地有时间期限的使用权,一旦土地使用期满,国家将收回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41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也就是说,一旦土地使用权到期,不仅国家要收回土地,而且土地上的建筑等物也归国家所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
    2023-02-21
    387人看过
  • 我国的农村土地能永久转让吗?
    农村土地使用权年限,显然是不能永远转让的。农村土地的使用权不是永久拥有的,只限于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并且耕地不可以超过法定的30年,林地不超过70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不能永久性转让,土地转让不得超过承包期。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移的行为
    2023-04-16
    126人看过
  • 农村自留地是永久属权吗
    一、农村自留地是永久属权吗不是。自留地、自留山使用权是指社员依法对在农业合作化后集体分配给其的自留地、自留山所享有的在自留地里种植农作物和在自留山上种植林木的权利。二、农村自留地最新政策有哪些呢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根据法律规定,公民使用的宅基地,所有权属于国家或者集体;公民的自留山、自留地,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国家及集体所有的土地是可以依法确定由个人使用的。即公民对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等,有依法使用的权利。因为遗产必须是公民个人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自留山、自留地、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农民经营的自留地、自留山的收益,如种的庄稼、果木、药材等,则为农民个人所有。农民去世后,这些收益可以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另外,因为我国农民使用的自留地、自留
    2023-06-08
    372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转让合同永久转让有效吗,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政策
    一、农村宅基地转让合同永久转让有效吗农村宅基地转让合同永久转让有效的。宅基地使用权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基于其身份而取得的用益物权,并没有期限限制,对宅基地进行转让的也仅限于宅基地使用权,所以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宅基地的转让是永久的。至于宅基地转让协议是否有效,需要依据转让协议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和相关政策的要求才能判断。宅基地的转让需要在满足一户一宅政策要求的基础上,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内部进行流转。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政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政策如下:现在国家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政策发生了变化,国家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方式,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和乡村旅游。闲置宅基地盘活利用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要全部用于农业农村。目前,各地都在探索宅基地转让的示范合同,引导规范转让行为。转让合同生效后,应及时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三、
    2023-06-27
    148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2017年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政策
    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完善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化的保障机制。二是建立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入市制度,赋予农村集体经营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权,明确入市范围。改革和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探索农民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农村土地使用权划拨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
    2023-08-07
    281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可以写永久的么
    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和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二、出让土地使用权的特点有哪些?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以下几个特征:1、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是有偿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国家凭借土地所有权取得的土地经济效益,表现为一定年期
    2023-06-29
    223人看过
  • 农民能拥有永久的土地租赁权吗
    土地国有化后,在土地制度安排上要解决好国家与农民的关系。为了使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真正稳定下来,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市场的发展,必须将农民土地产权界定为一项完整的用益物权。建议采用国际通行规则赋予农民永久租赁权,即在国有土地的基础上建立国家与农民的永久租赁关系。首先,家庭承包的“契约”和中央一再强调的“长治久安”、“30年不变”,既不规范,也不放心。”“合同”是指“合同到期后另行安排”,“合同期限到底有多长?”时隔30年,如何才能指望这种不明确的“产权制度”有效率?这启示我们,必须赋予农民永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只有这样,才能形成一个真正完善的土地流转市场,只有在土地抵押等难以操作的情况下,才能变得不难,只有农民拿到了产权,才能完整。第二,永久租赁权作为一种用益物权,已被世界市场经济国家广泛采用。它是现代法律的规范制定和重要内容。它是一种以支付租赁费为代价,在他人土地上永久耕种或放牧牲畜的权利。
    2023-05-08
    424人看过
  • 农民耕地使用权能否可以永久拥有
    一、农民耕地使用不可以超过法定的30年,林地不超过70年。因此。“与农村村委会达成协议得到一块地的使用权50年”,在法定的30年内的部分有效,超过部分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其法律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二、农村耕地地的承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法定的承包方只能是本村的村民。如果对外承包则受到限制。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三、承包的耕地地是可以流转的,但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如
    2023-04-30
    148人看过
  • 农村土地转让合同永久买卖
    一、农村土地转让合同永久买卖土地转让协议甲方:乙方:本着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原则,避免今后出现产权、所有权、使用权等纠纷,经双方磋商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将其所属勤丰七社(村)总面积为_____平方米的宅基地以______人民币转让给乙方(注:甲方以每平方米七百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乙方)。该宅基地东至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乙方支付甲方该宅基地的转让费后,该宅基地的产权、所有权、永久使用权归乙方所有。二:乙方负责办理本宅基地产权、使用权变更的有关手续,换发乙方新的土地证。在乙方办理本宅基地变更手续期间,甲方负责协调本宅基地的产权、所有权、永久使用权等纠纷。三:乙方一次性支付该宅基地的转让费________人民币给甲方后,该宅基地的产权、所有权、永久使用权均归属乙方。四:本协议书在甲、
    2023-06-05
    453人看过
  • 宅基地是永久使用权吗
    集体土地上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福利,没有年限的规定。一、农村户口迁出迁入宅基地怎样办理农村的宅基地所有权归村集体,农民作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享受使用集体土地的权利,因此只有农村户口才能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农村宅基地的分配一般是以户为单位,这样农民迁出户口就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和父母未分户的,本人的户口转出农村之后不再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但其父母还继续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另一种是全家人一起将户口转出的,这样家里不再有成员享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因此宅基地就会被村集体收回。另外,宅基地上的房屋和宅基地归属权是有区别的,宅基地虽然属于村集体所有,但宅基地上的农房是属于村民自己所有。只要房子是属于村民的,那么房子所占用的宅基地依然归村民使用,但是如果房屋倒塌不存在了,宅基地将会被村集体收回。需要提醒大家的是,非农户口的子女继承农户父母的房子之后也不能对其进行翻新和修建,直到房子
    2023-06-24
    205人看过
  • 土地使用证永久性规定
    土地使用证永久的都包括:1、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如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用地);2、集体所有权证;3、国有土地使用证(只限于国有农用地、划拨土地)。一、农村怎么办理房产证农村办理房产证的流程具体如下:1、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2、国土资源管理所进行初审,公布期满无异议后,报县人民政府审批;3、宅基地批准后,批放宅基地,村民住宅建成后,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实地检查;4、对符合要求的建房户核发集体土地使用证书,村民凭土地使用证及规划许可证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二、两证合一是什么意思“两证合一”是一个形象的称呼,总体意思是指原来使用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合二为一证(即:不动产登记证)。它是城乡房屋产权证明的一次大统一。在现行的房产发证制度下,从城市到农村,共有集体土地所有证、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他项权利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农村房屋所有权证
    2023-02-25
    489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权租赁需要要多久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的最长期限是20年,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一、民法典房屋租凭最长期限是多少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二、房屋租赁合同年限是怎么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年限的问题的规定是:当事人每次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房屋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
    2023-06-23
    459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国家规定农村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权是永久的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3-05
      的问题,很多人都不清楚农村的土地是不是永久年限的,但是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我国都是土地公有制制度,没有任何一个地方是属于人们私有的,因此,关于农村永久土地使用权这种说法也是模棱两可。
    • 农民可以购买土地永久使用权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0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承包,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家庭承包的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
    • 农村土地使用权归谁所有,农村土地使用权出让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第九条规定: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 农村土地使用权转让可以吗转让农村土地使用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2
      土地法第六十三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 城市土地使用权具有永久性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15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并不是永久的,它是有一定的使用年限的。其中,居住用地七十年;工业用地五十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土地使用期限为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土地使用期限减去该土地已经使用的年限,剩下的年限就是可以使用的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