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家住顶层有阁楼,想增加些暖气片,需要缴纳热费吗
对已安装采暖设施的室内复式结构上层、阁楼、自行封闭的露台等,没有计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面积的,凡其层高超过2.1米的部分计入供热面积,不超过的不计入。没有供热设施的,不计入供热面积。
需要注意的是,这类用户加装暖气时,必须征得热企同意,并且由热企来安装暖气片。
2.新建住宅第一年热费怎么交
新建房屋未交付购房人使用前的热费,由建设单位缴纳。新建房屋在供热期间进户的,供热单位应当按实际供暖月向用户收取热费。
当月20日至下月20日为一个供暖月,在供暖月内,15日(含15日)以内收取半个月热费,15日以上收取一个月热费。
3.滞纳金从何时开始计算
如与热企签订供热合同逾期未缴热费,供热单位可自合同约定逾期之日起,按所欠热费总额的千分之一按日加收滞纳金;
如未签供热合同,供热单位将按《办法规定,自下一年1月1日起开始计收滞纳金。
4.居民必须与热企签供热合同吗
合同是供用热双方收缴热费、投诉维权的法定依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拒签。供热期前,热源单位与供热单位、供热单位与用户之间应当分别签订供用热合同。
未签订书面合同,供热单位已经向用户供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供暖期的,视为用户与供热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合同关系。
5.购买的二手房发现有陈欠热费,如何处理
《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规定,用户更名的,应在办理用户更名手续前,与供热单位结清热费。无论房产是否曾进行过互换买卖交易,都不会对热企追缴用户拖欠供热取暖费产生影响,因为热企追缴用户拖欠供热取暖费是按该房址追缴,不针对哪些人享受取暖去追缴。
所以业主在购买二手房前,应到房产所属供热企业进行查询,并在交纳购房款及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前,由原房主缴纳所拖欠热费。如房屋产权已办理完毕或交纳了房款,所拖欠热费应由新房主承担。
6.阁楼、封闭露台算供热面积吗
对已安装采暖设施的室内复式结构上层、阁楼、自行封闭的露台等,没有计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面积的,凡其层高超过2.1米的部分计入供热面积,不超过的不计入;没有供热设施的,不计入供热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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