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社会保障分局,参保单位、有关定点零售药店:按《东莞市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东社保〔2000〕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对提出申请的有关零售药店进行资格审查,决定从2009年7月1日起,增加以下单位为社会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广东省东莞国药集
各社会保障分局,参保单位、有关定点零售药店:
按《东莞市职工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东社保〔2000〕6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对提出申请的有关零售药店进行资格审查,决定从2009年7月1日起,增加以下单位为社会保险定点零售药店:
广东省东莞国药集团石排医药有限公司石兴市场药店(东莞市石排镇石排大道中石兴市场路口一楼商铺)、广东省东莞国药集团谢岗医药有限公司泰园中心药店(东莞市谢岗镇泰园街2号)、广东省东莞国药集团大岭山医药有限公司振华第二药店(东莞市大岭山镇振华路)、广东省东莞国药集团桥头医药有限公司邓屋药店(东莞市桥头镇邓屋汽车站)、广州二天堂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东莞细村兴隆分店(东莞市城区榕树角大街4座2号铺)。
特此通知。
二ОО九年六月四日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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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出现哪些情形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02定点零售药店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办机构应中止医保协议: (一)根据日常检查和绩效考核,发现对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和参保人员权益可能造成重大风险的; (二)未按规定向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及经办机构提供有关数据或提供数据不真实的; (三)根据医保协议约定应当中止医保协议的;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应当中止的其他情形。 风险提示:医保协议中止是指经办机构与定点零售药店暂停履行医保协议约定,中止期间发生的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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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卡可以到医点零售药店购药吗?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23社保经办机构每年向参保居民社会保障卡划入20元,主要用于村(居)级卫生站门诊消费,方便参保居民在基层卫生机构看病就医,刷卡消费,即时结算,用完为止。社会保障卡内结余资金可结转次年门诊使用。参保人可以自由选择在村(居)卫生站消费,也可以到定点药店等安装了社保卡POSS机的医疗机构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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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注销后用于药店买药的医保卡余额是否清零?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0武汉江夏区与中心城区社保数据暂未联网,武汉市中心城区与新城区之间流动就业人员符合条件即可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也可待两地实现社保数据联网后再进行合并处理,缴费年限累计计算。注销社保卡不影响原参保缴费记录,社保卡余额可注销卡之前消费完,若未消费完,注销社保卡之后原社保卡余额将会冻结不能使用,待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或社保数据联网后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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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内容为何限定在处方外配?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1所谓处方外配,是指参保人员持定点医疗机构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行为。《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明确要求,基本医疗保险在实行定点药店管理过程中,将定点零售药店的定点服务内容限定在处方外配。这样做,是考虑到目前我国零售药品销售市场管理还不够完善,药品管理还没有实行处方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的办法,同时国家缺乏相应的药事事故处理办法等实际问题,为确保参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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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如何加强对定点药店和定点药店的监督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04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和监督,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违反医疗卫生和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损害参保人合法医疗权益的行为进行处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大药品监督管理力度,保证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为病人提供质量合格、安全有效的药品;依法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发生的药事事故进行处理。价格管理部门应当对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