尸检结论是否可以直接作出医疗过错的责任认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20:11:33 217 人看过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确定是否为医疗事故目前需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才能认定。

法律咨询:

2007年4月26日上午,黄某、兰某之子兰x(2006年7月5日生)因感冒发烧由家人抱至仁义中心卫生院诊治,兰x家人自述兰阳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但其症状是感冒发烧,赖医生摸了一下兰阳额头后即开具处方,当即注射克林霉素针药。同时开出口服无味红霉素、强的松、安乃近等口服药物交兰x家人带走。当日中午,兰x家人按剂量给兰阳喂了口服药物。当日晚,兰x家人再次按剂量喂药后,兰x病情出现加重症状。次日早晨,兰x家人将其送至仁义中心卫生院诊疗,医生见兰x病情较重,遂及通知120急救,在送往县人民医院的途中兰阳死亡。2007年4月28日,兰x父母以仁义中心卫生院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侵权赔偿诉讼。

律师回答:

在司法诉讼中,原告和被告双方处于平等的地位,法官则应居中裁判,保证司法权力的中立,以此来保证司法公正。而原审法院在明知原告要求委托相关专业部门对被告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及诊疗行为与患者死亡之间是否具有因果关系作出鉴定的情况下,运用司法权力直接免除了被告的举证责任,既违反了法律的相关规定,也有违司法中立和程序公正的原则,属于滥用司法公权力侵犯公民(诉讼程序中的)私权利的行为。

相关法律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7日 08: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过错相关文章
  • 癌症医疗过错尸检的期限是多久
    一、癌症医疗过错尸检的期限是多久?医疗过错做尸检的期限是45天,鉴定时间从医学会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计算。《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应当自接到当事人提交的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书面陈述及答辩之日起45日内组织鉴定并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可以向双方当事人调查取证。二、医疗过错做技术鉴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一)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二)住院患者的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三)抢救急危患者,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四)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或者
    2023-06-16
    191人看过
  • 没做尸检能否做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的处理有哪些
    一、没做尸检能否做医疗过错鉴定没有做尸检的,并不影响医疗过错鉴定,卫生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需要鉴定的,可以委托医学会组织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
    2023-04-11
    179人看过
  • 法院不能直接认定医疗事故责任
    在医学会的鉴定结论中,有些事故是一级甲等〔患者死亡〕的事故,但是,鉴定结论中只认定医院方面承担轻微责任。对此,有些法官、律师愤愤不平,认为患者都死了,医院方面还是轻微责任根本说不过去,医学会的这个鉴定结论是错误的,所以就出现了判决书改变医学会对医院方面事故责任大小程度认定的结论,自由裁量医院方面为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情况。持这种裁判理由的法官认为: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书中的医方承担轻微责任的问题,这仅是卫生行政部门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作出行政处理的依据,实质是对医疗事故原因力大小的客观描述。但是根据民法原理,侵权责任大小的认定,不仅考虑原因力的大小,同时要首先考虑行为人是否有过错等等……本人认为这个理由是不能成立的。首先,医学会鉴定为医疗事故,就已经确定了医方具有医疗过失的过错,对此医患双方没有异议,但对医院方面过错责任大小程度的认定也是一个专业性很强的问题。有些患者的疾病非常
    2023-06-05
    106人看过
  • 不做尸检就不能做医疗过错鉴定吗
    不做尸检不是就不能做医疗过错鉴定,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不做尸体检查不影响医疗事故鉴定,卫生主管部门调查时需要鉴定或者医患双方就赔偿问题需要鉴定的,可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患者死亡,医患双方当事人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应当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承担尸检任务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有进行尸检的义务。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请法医病理学人员参加尸检,也可以委派代表观察尸检过程。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
    2023-03-31
    462人看过
  • 医疗过错医院是否有责任赔偿
    医疗过错医院有责任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要求,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所以一旦发生了医疗过错,医院就要做好责任赔偿的准备了。一、医疗过错鉴定的程序是什么医疗过错鉴定程序: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2、鉴定材料的质证;3、鉴定机构的选择;4、鉴定前的听;5、鉴定材料的补充;6、鉴定结果的出具。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纠纷维权途径有哪些医疗纠纷维权途径有以下:1、可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2、向所在地区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3、专门成立了医疗纠纷赔偿保险中心,可以去了解;4、请有医疗纠纷经验的律师维权。依法合理维权是解决医患矛盾的重要途径。医疗纠纷发生后,作为患者,要理性维权。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2023-04-11
    348人看过
  • 整形护士尸检结果是否可以判定为医疗事故罪
    一、整形护士尸检结果是否可以判定为医疗事故罪今年8月,河南南阳一28岁护士在宛和医疗整形机构整形时死亡引发关注。近日,尸检报告公布:死者系脂肪填充术中,因肺脂肪栓塞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死者丈夫称,正在做医疗事故鉴定,以便公安立案侦查。从死者家属处了解到,根据河南省法医学会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司法鉴定意见书,确定死者杨雪系行脂肪填充术中因肺脂肪栓塞致急性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死者丈夫称,现在正在要求公安立案侦查。同时在南阳市医学会做医疗事故鉴定,因为确定主刀是屈姓医生,但是没有监控,当事三人口供不一,所以不能以非法行医来定性,只能用医疗事故罪来定性,来希望公安能够进一步找到屈某非法行医的证据。据了解,目前是南阳市卫生监督所在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二、医疗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医疗单位的工作秩序,以及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犯罪对象是生命健康安全正遭受病魔侵害的病人。所
    2023-06-08
    306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怎样作出的?
    医疗技术鉴定的法律效力是什么?自行鉴定没有争议的情况下,可以作为医疗纠纷处理的依据,行政鉴定是行政机关处理医疗纠纷的依据,如果没有争议,经法院审查合法,也可以作为诉讼案件定案依据。司法鉴定除具有一般鉴定的属性外还具有司法权威性,在对鉴定结论存在争议的情况下,司法鉴定作为司法活动往往行使最终决定权,司法鉴定通常还作为法官认证的工具,实践中通常以司法鉴定结论作为裁判的依据。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如何作出的?鉴定结论的作出应当以超过半数专家的意见作为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在鉴定过程中应充分听取每一位专家的意见,对于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责任程度、判定依据等,应当让每位专家鉴定组成员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并将每位成员的意见详细记录。在作出鉴定结论时应当以超过半数专家的意见作为鉴定结论。专家鉴定组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应当选举一名成员负责记录工作,记录的内容包括鉴定时间、地点、专家组成员名单、医
    2023-04-23
    155人看过
  • 单独鉴定医疗过错是否可以
    1、单独鉴定医疗过错是可以的,只要提出书面申请就可以了。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医患双方协商调解、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和向法院提起诉讼三种途径。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2、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
    2023-04-06
    306人看过
  • 医疗过错责任法医学鉴定理论与实务探讨
    近年来,医疗机构与就医者及其家属之间的医疗纠纷不断见诸新闻媒体,诉诸法院,成为一个热门话题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其中案情的复杂程度,已经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医患纠纷范畴。例如:隆胸术后乳房的不对称影响美观;减脂术后腹部遗留较长手术疤痕引起夫妻不和;变性手术后达不到预想上的生理满足等等。有些医疗纠纷,在一定程度上是属于“疾病的自然转归”或“并发症”,也就是说属“疾病发展的必然结果”或者称为“难以预料或不可避免”情况,但由于患者及其家属对医学认识所产生的偏差,对医疗技术过高的期望值,更缺乏医疗风险意识,认为“存在过错责任”或者就是“医疗事故”而状告医院,造成诉讼成本的增加和审判资源的浪费。因此,对于医院而言,如何积极防范和应对各种医疗纠纷,充分发挥“救死扶伤、造福人类”的社会作用;对于患者,如何正确行使诉权,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人民法院,如何作到在保护患者生命健康权利的同时,尊重医学内
    2023-04-21
    238人看过
  • 医疗侵权赔偿责任中医疗过错的认定标准
    1、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有违法行为;2、违法行为导致了损害结果;3、违法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4、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有过错。一、一般医疗事故有哪些赔偿(一)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为疏忽大意;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虽然预见了却轻信可以避免,为过于自信。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都是过失,就是行为人对应负的注意义务的违反。因此民法上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受害人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在这里,过失就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二)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所谓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的行为。在这里,法律泛指宪法、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的法律文件;诊疗规范、常规不仅包括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中规定的规范,也包括医疗单位内部制定的具
    2023-04-11
    257人看过
  • 医疗过错行为是什么,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
    一、医疗过错行为是什么医疗过错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一种行为。《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二、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是怎样的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条件如下:1、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3、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4、危害行为和危
    2023-06-17
    105人看过
  • 医疗过错认定可以诉讼吗
    一、医疗过错认定可以诉讼吗可以先再次提出认定,重新认定结果不服后再诉讼。《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二、医疗过错的责任认定三种方式1、法官直接判定;并不是所有医疗纠纷都必须经过医疗鉴定才能明确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问题的关键在于医疗纠纷案件争议的事实是不是“专门性问题”,法官是否“认为需要鉴定”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按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目前我国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首次鉴定工作由设区的市级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级地方医学会组织专家鉴定组进行;再次鉴定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进行
    2023-06-16
    348人看过
  • 责任认定是否属于案件结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责任书是否属于结案?不属于本案。事故责任书只是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后期的赔偿需要协商或诉讼解决。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认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交通法规形成的判断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否有过错的文件资料违法行为,以及违法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性文件。其目的是区分事故责任,以便根据交通法规和其他规定对肇事者作出正确和适当的处罚,也为今后处理事故损害赔偿打下基础和提供依据;教育广大交通参与者吸取有益的教训,研究交通事故规律,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3-05-31
    57人看过
  • 不服医疗过错鉴定结论怎么处理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不服的,可以申请再次进行鉴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一、医疗过错的鉴定程序有哪些1、医疗过错鉴定的申请医患双方均可申请医疗过错鉴定.由于医疗机构有过错时,才承担与过错程序相适应的赔偿责任,举证责任由患方来承担。在发生医疗纠纷时,患方如果不能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医疗过错鉴定往往由患方提出申请。2、鉴定材料的质证患方提出医疗过错鉴定后,要向法院提交证明医疗机构有过错的鉴定材料;医疗机构也可以提出证据证明医疗机构无过错。材料提交法院后,法院会确定一个时间由双方来质证。质证时,双方主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表示有无异议,至于其证明力无需辩论。3、鉴定机构的选择法院将材料移交技术科后,技术科会确定一个时间由医患双方共
    2023-02-26
    99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过错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由于主观原因,违反法定义务或者诊疗护理操作规范的规定,造成患者人身损害后果的行为。构成医疗过错的行为,行为人的主观心态既可能是故意,也可能是过失。... 更多>

    #医疗过错
    相关咨询
    • 医疗过错的责任是什么?如何认定医疗过错的责任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1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专家鉴定组应当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医疗事故中医疗过失行为责任程度分为: (一)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二)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三)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
    • 哪些情况下可以直接推定医院有过错,由医疗机构直接承担赔偿责任责任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01
      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
    • 不尸检,能做医疗过错鉴定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1
      一般不同时做。过错鉴定需要明确的死亡原因,而做尸检(解剖)时并不知道死因,要解剖后一段时间才能知道......要用显微镜看和血液毒物检测等。所以一般不能同时做。做过错鉴定需要举行听证会,双方需提供证据陈述意见,死亡原因不能够确定,在听证会上就很难去陈述意见。
    • 尸检报告可否直接作为划分民事死亡责任化的依据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8
      需要结合待证事实与确定民事责任之间有无关联。
    • 医疗纠纷案件中,医院的首次鉴定结论是否可以作为推翻医疗事故责任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4
      要先做医疗事故鉴定来确定责任。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由专家鉴定组的专家依据医疗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鉴定的,所做出的鉴定结论具有法律证明效力,可以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纠纷的依据之一,也是人民法院审判医疗事故争议案件的证据之一。患者如果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天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