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是申请积分落户的必备条件
北京市居住证是来京人员在京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通过积分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
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以及教育背景、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纳税、年龄、荣誉表彰、守法记录指标组成。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
具体分值标准:
每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积3分;
在自有产权住所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住所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
大学专科(含高职)10.5分,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学士学位15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学位26分,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37分;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的,加20分;被评选为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或首都道德模范、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或首都见义勇为好市民加20分。
同时,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平均每年在10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满足条件之一加6分。还包括职住区域、创新创业等加分项。
除了加分项外,也有两条减分项: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减12分;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申请人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
北京公司户口落户政策,北京80以上落户政策
265人看过
-
2022年北京研究生居住政策解析:解读新落户政策
59人看过
-
北京公务员落户政策
70人看过
-
了解北京积分落户政策,请参考以下要点
202人看过
-
北京积分落户对创业者有什么优惠政策
104人看过
-
北京政协建议推积分落户制
102人看过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更多>
-
北京积分落户, 积分额落户积分要求和哪些政策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24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3.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4.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
-
积分落户可以申请北京居住证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24持北京工作可以转为北京户口的。但是需要严格的审批,此外,每年还有着有限的名额的。市人力局指出,将会结合首都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客观情况,择优选择转为北京户口的人员。此外,近年来北京市一直在控制高校毕业生的进京指标。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居住证;(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北京市管理办法》第四条:申请人申
-
积分落户北京怎么落户北京积分落户上海在线咨询 2021-10-22申请人需同时满足四个条件:(一)持有本市居住证:应为北京市公安局核发的《北京市居住证》,在积分落户申报工作启动的上一年度12月31日前申领。(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积分定居申报开始的上年度12月31日,一般男性不超过60岁(不含),女性劳动者不超过50岁(不含),女性干部(管理职员)不超过55岁(不含),使用者正常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遇到国家退休政策调整,按照新政策执行。(3)在北京连续缴纳社会
-
积分落户政策会与居住证同步推行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12居住证制度或同积分落户挂钩将研究制定的“积分落户”政策,也成为今年一个热词。国家发改委此前也提出,将通州区作为积分落户试点。那么,的积分落户政策是否会和居住证制度同步推行,二者会是怎样的关系?市政府日前公布的政府工作报告分工方案中,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的研究制定任务均由常务副市长李士祥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卢彦、市公安局负责人、市政府法制办刘振刚三部门及负责人将作为“主责”。完成时限是在今年12月底。
-
外地的居住证可以在北京积分落户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5持北京工作可以转为北京户口的。但是需要严格的审批,此外,每年还有着有限的名额的。市人力局指出,将会结合首都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客观情况,择优选择转为北京户口的人员。此外,近年来北京市一直在控制高校毕业生的进京指标。申请人申请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持有本市居住证;(二)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四)无刑事犯罪记录。《北京市管理办法》第四条:申请人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