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保权利人权益,全面弥补经济损失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9:45:35 65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某明今天在此间召开的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要求,各级法院要综合运用各种措施,

严格依法制裁侵权行为,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

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让权利人的损失得以全面弥补,合理的维权成本得到完全补偿。曹某明指出,要用好损害赔偿确定规则,尽量避免简单地适用法定赔偿方法。依法适当减轻权利人的赔偿举证责任,对于能够证明侵权产品数量或因侵权行为导致的权利人产品销售减少数量的,尽可能通过确定合理利润率来计算赔偿额。

曹某明表示,对于难以证明侵权受损或侵权获利的具体数额,但有证据证明前述数额明显超过法定赔偿最高限额的,不适用法定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应当综合全案的证据情况,在50万元以上合理确定赔偿额。对于故意侵权和假冒、盗版等情节严重的侵权行为,除依法判决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可视具体情况依法予以民事制裁,使侵权人依法受到严厉的惩处。

曹某明要求,要高度重视依法适用临时措施。要确保在法定期限内作出裁定,并立即予以执行。准确把握采取诉前临时措施的实质性条件,对于临时禁令,要重点审查判断被申请人构成侵权的可能性,并考虑诉讼时效和损害状况以及公共利益;对于诉前证据保全,在考虑侵权可能性的同时,要重点考虑证据风险和申请人的取证能力。

证实侵权行为造成了权利人的重大损失

是否给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是区分侵犯商业秘密罪罪与非罪的标准。如何理解重大损失的含义,是认定罪与非罪的一个关键。最新司法解释认为重大损失的含义是:(一)给商业秘密罪的权利人造成损失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二).因侵犯商业秘密罪违法所得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三).致使商业秘密罪权利人破产的;(四)其他给商业秘密罪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形。注意!!!邱戈龙律师实战经验告诉你,实务中计算损失的方法应遵循以下顺序:侵权人侵害商业秘密罪给权利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权利人的损失难以计算的,赔偿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润。行为人侵犯商业秘密罪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由两大部分构成,一是商业秘密罪自身价值的降低,二足权利人生产经营上的损失。

侵犯商业秘密罪的认定要把握四个重点,在明确原告的举证责任之后,需要进一步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然后举证证明侵权行为的发生以及侵权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4日 22: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如何以可得利益条款确认债权人之损失
    在以往的审判实践中,审判人员往往将可得利益归为尚未发生的间接损失,称违约行为与受害方所提出的损害事实间无必然的因果关系,或认为当事人提出的赔偿额无事实依据,在判决中称之依据不足而不予支持。笔者认为,可得利益的损失不同于间接损失。间接损失系相对于直接损失而言,是违约行为介入了其他因素而造成的后果,是一种间接因果关系,直接损失是直接因果关系。间接损失可能是现有财产的损害,但是损害在发生过程中介入了其他因素。可得利益损失是与积极损失相对应(积极损失是指现有财产的减损灭失和费用的支出,是一种现实的财产损失)。一些间接损失,如当事人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是现实遭受的实际损失,是已经发生了的损失。而可得利益的损失的产生并不一定是违约行为的间接后果,而且并未实际发生,是一种未来的利益。可得利益的损失的产生并不一定是违约行为的间接后果。如买方因卖方不交货而无法转售,其所遭受的利润损失就是卖方违约的直接后果,
    2023-06-25
    215人看过
  • 违约金弥补损失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约时普遍采用的一种制约违约行为的责任方式。它有如下几个特征:一、可以由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协商确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反合同的一揽子违约金,也可以仅就迟延履行、瑕疵履行、不完全履行等约定单项违约金。二、违约金的数额是预先确定的。它使对损失的补偿变得简便迅速,是守约方寻求弥补损失的捷径。一旦有违约,不必具体计算损害范围即可要求支付,避免了采用赔偿损失的方式在适用中遇到的举证和计算损失数额的困难,节省了费用,还可避免诉讼程序的拖延。三、违约金的适用不完全以实际损害为前提,也不以损失大小为绝对的支付标准。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是否给对方造成了损失,违约方都应当支付违约金。只是明显不合理的或过分高于损失的,依当事人的请求可以减少。也就是说,违约金的支付与损失大小既不要求完全一致,同时也不宜过分悬殊。四、
    2023-06-13
    256人看过
  • 保护知识产权不只是经济利益
    因为江苏盐城某客车公司等3家中国公司生产销售的大客车抄袭了自家客车的外观设计,德国某汽车公司将其告上法院,索赔4000余万。通过对比某公司制造的A9系列客车与欧洲星航线客车的外观,法院一审判决中方3公司赔偿德国公司2116万余元。(1月21日《京华时报》)需要强调的是,在商业规则的层面上,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西方的,更是中国的。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因为原被告的中西方企业身份而发生偏离。之所以有些人会对判决结果感到不可接受,主要因素也许倒不在于人们的法治意识淡薄,而在于人们完全将知识产权问题等同于一个经济利益问题。虽然,这场知识产权官司似乎根本无关乎正义与非义。但是,我们更应该看到,保护知识产权更是创新活动得以持续的命脉所系。假使人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他人的创新成果,那么成本得不到补偿、价值得不到体现的创新活动只会越来越少,直至消逝——盗版猖獗且得不到遏制的结果,最终必然是无版可盗。保护
    2023-06-08
    139人看过
  • 合同保全可否保全债权人利益
    一、合同保全可否保全债权人利益合同保全是保障债权人利益的一种措施,例如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就是合同保全。所以合同保全可以保全债权人利益。二、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
    2023-06-13
    151人看过
  • 合同保全可否保全债权人利益
    合同保全是保障债权人利益的一种措施,例如债权人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就是合同保全。所以合同保全可以保全债权人利益。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第五百三十六条【债权人代位权的提前行使】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七条【
    2023-04-05
    217人看过
  • 专利侵权中如何确认权利人的损失
    一、专利侵权的侵权要件构成专利侵权行为的要件包括两个方面: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其中,形式要件主要有:1、实施行为所涉及的是一项有效的中国专利;2、实施行为必须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或者授权的;3、实施行为必须是以生产经营为目的。对于行为人是否具有主观故意并不是形式要件。但是,可以作为衡量其情节轻重的依据。构成专利侵权的实质要件,也就是技术条件,实质实施行为是否属于专利的保护范围。如果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属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那么该行为人就构成了专利侵权。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1)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全部相同,则构成侵权;2)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多于专利的技术特征,也构成侵权;3)行为人所涉及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有相同的,有相异的,但是,相异的技术特征与专利的技术特征是等效的,仍构成侵权;否则,不构成侵权。这里技术特征等效,是指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能够推断出某
    2023-04-04
    7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让权利人的损失得到弥补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3
      严格依法制裁侵权行为,切实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让权利人的损失得以全面弥补,合理的维权成本得到完全补偿。”A指出,要用好损害赔偿确定规则,尽量避免简单地适用法定赔偿方法。依法适当减轻权利人的赔偿举证责任,对于能够证明侵权产品数量或因侵权行为导致的权利人产品销售减少数量的,尽可能通过确定合理利润率来计算赔偿额。对于难以证明侵权受损或侵权获利的具体数额,但有
    • 不足以弥补经济损失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7
      《职业病防治法》第52条规定: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安全生产法》第48条规定: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第45条规定:劳动者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尚有获得赔偿的权
    • 弥补从保险弥补我的损失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25
      保险公司理赔程序包括报案、查勘定损、签收审核索赔单证、理算复核、审批、赔付结案等步骤
    • 专利侵权经济损失怎么赔偿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18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
    • 侵权可得利益损失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17
      一、可得利益损失 是指的是一方未全面履行合同等违约行为导致守约方所丧失的财产性损失。 二、最高法《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九条: “在当前市场主体违约情形比较突出的情况下,违约行为通常导致可得利益损失。根据交易的性质、合同的目的等因素,可得利益损失主要分为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和转售利润损失等类型。生产设备和原材料等买卖合同违约中,因出卖人违约而造成买受人的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