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一、立案查处是指什么意思
立案查处是指公安机关对于刑事案件已经立案,也就是说该刑事案件已经达到了立案标准是一定严重的程度才会立案查处。
公安机关立案之后就开始侦查,然后侦查完毕,就会开始移交审查,然后公安机关会将案件移交检察院,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公诉。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二、盗窃案多久可以立案
盗窃案只要确定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就可以立案。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将其作为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三、收案和立案到底是什么意思
立案与收案在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中的意思基本都是一致的。以刑事诉讼为例,刑事诉讼中的立案,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或者司法机关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以及自诉人起诉的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决定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是决定是否开始刑事诉讼程序。
收案,是指原告的起诉符合法院立案标准,法院作出正式立案的决定。
-
刑事诉讼法立案管辖哪些机关负责
398人看过
-
刑事诉讼的立案主体是什么司法机关
82人看过
-
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应当遵守哪些程序期限
270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的专门机关具体是指哪些机关?
216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的主体是谁,刑事诉讼有哪些机关?
77人看过
-
刑事诉讼法中侦查机关都有哪些相关部门
490人看过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针对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如果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
关于刑事诉讼立案管辖有哪些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辽宁在线咨询 2021-11-29刑事立案管辖分为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三个机关。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时,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立案侦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自诉案件立案。除上述案件外,由公安机关立案管辖。
-
刑事诉讼法关于侦查的规定有哪些,公安机关应立案侦查哪些案件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8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
-
刑事诉讼法关于立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什么,立案的条件有哪些规定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7立案在刑事诉讼中是案件程序开始的第一步,所以关于立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是非常详细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第一百零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
-
刑事诉讼法中不予立案的情形有哪些什么情况下公安机关不予立案侦查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26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6条的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 1、没有犯罪事实: (1)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发生 (2)危害社会的行为没有达到犯罪程度,即没有触犯法律 (3)犯罪事实没有证据证明 2、犯罪情节显
-
刑事诉讼法对公安机关必须立案侦查案件的情形有哪些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8第一百一十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第一百一十一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