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扣押需要令状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11:25:16 191 人看过

一、刑事诉讼中的扣押需要令状吗

刑事案件在侦查期间,侦查机关可以扣押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财物、文件,扣押这些物品,不需要令状,只需要当场开列清单,清单要一式二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第一百四十二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二、刑事案件侦查阶段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3、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1)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2)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5、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10: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刑事诉讼法扣押的规定是什么
    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一、刑事案件检察院不批捕后流程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二、私自开拆邮件罪一般怎么
    2023-03-16
    378人看过
  • 诉讼离婚需要写诉状吗
    (一)起诉离婚需要写诉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二)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4、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一、如何构成离婚呢对方构成重婚罪离婚的方式是协议离婚和起诉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协议离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
    2023-03-17
    109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要点
    正文应当写明:(1)诉讼请求;(2)事实与理由;(3)证明损失的证据等。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一、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如何写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应该包含以下内容:1、要写清楚原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家庭住址、联系方式;2、写明事情的详细案由,包括相关的罪名已经赔偿事宜;3、写清楚诉讼请求;4、事实和理由:写明整个案件的起因、经过、造成的后果等,并根据法律和法规,列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要求赔偿的依据;5、找出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最后、落款。二、
    2023-04-07
    348人看过
  • 刑事案件接收的证据需要扣押吗
    一、刑事案件接收的证据需要扣押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刑事案件中侦查机关接收证据的,是可以进行扣押的,但只能扣押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第一百四十二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第一百四十三条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二、刑事诉讼证据的证据能力证据能力是指能
    2023-04-27
    131人看过
  • 刑事案件接收的证据需要扣押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刑事案件中侦查机关接收证据的,是可以进行扣押的,但只能扣押与案件有关的物品,无关的物品不得扣押。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第一百四十二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第一百四十三条侦查人员认为需要扣押犯罪嫌疑人的邮件、电报的时候,经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即可通知邮电机关将有关的邮件、电报检交扣押。不需要继续扣押的时候,应即通知邮电机关。一、刑事诉讼证据的证据能力是什么1、证据能力是指能否在审判中用来
    2023-03-03
    82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关于查封、扣押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就要查明案件事实、收集相关的证据了,所以侦查是紧接在立案之后的诉讼程序。侦查就是公检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依法进行的专门的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措施。而查封、扣押就是众多侦查行为中的一种。查封、扣押的对象有哪些?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以用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无罪或者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财物和文件就是应当被查封、扣押的对象。刑事诉讼中关于查封、扣押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因为案件不同侦查机关可能会是公安机关也可能是检察机关。两个部门分别对于查封扣押的程序作了详细的相关规定。两者之间有区别但是也有相同的地方。今天来讲一讲相同的地方。1都是要经过批准之后才可以查封扣押,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都是只能查封扣押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和文件,与案件无关的不可以。3.如果持有人拒绝交出的是可以强制进行的。4.查封扣押异地的可以请求当地的协助。5.要列查封扣押清单。并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字。
    2023-04-16
    11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刑事诉讼中的扣押什么意思?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1-30
      侦查机关对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可以进行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
    • 诉讼中的需要抵押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5
      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抵押财物只是担保的一种形式。
    • 刑事诉讼中的扣押条款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11
      1.《刑诉法》第一百三十九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2.《刑诉法》第一百四十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
    • 诉讼中的股票需要抵押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9
      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需要提供担保,抵押财物只是担保的一种形式。
    • 刑事诉讼中羁押必要性审查需要时限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2-24
      刑事诉讼中羁押的必要性审查,由同级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办理,由侦查监督、公诉、侦查、案件管理、检察技术等部门配合。刑事执行检察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应当进行初审,并在三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立案的意见。